企业创新商业化实证研究

——创新独占性和专有互补资产的调节作用

作 者:

作者简介:
蔡新蕾/高山行,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陕西西安 710049 蔡新蕾(1984-),女,安徽合肥人,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企业自主创新、战略联盟;高山行(1963-),男,陕西兴平人,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竞争(陕西 西安 710049)。

原文出处:
科学学研究

内容提要:

已有研究多聚焦于提高企业创新技术成果,对技术成果转化为企业绩效,即创新商业化这一过程关注不足。从知识产权理论和企业资源观出发,研究创新独占性和专有互补资产独立以及共同对创新商业化过程的调节作用。270家中国企业创新调研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只分析单一调节作用时,市场专有互补资产对创新商业化有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而创新独占性和制造互补资产调节作用不显著。引入共同调节作用后,模型解释力提高,创新独占性和两种专有互补资产间存在着显著的负向交互作用。研究结果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企业创新商业化机制,对现阶段中国企业的创新实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1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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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的科技发展和国际化加剧了企业间的竞争,创新能力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地位,促进企业发展[1],因此从快速创新中获取利润成为企业在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任务[2]。然而波士顿咨询公司对全球范围高级管理人员的创新调研显示——创新投入的增长并没有带来相应的收益,仅有不到一半的受访者对目前公司创新投入所产生的财务收益表示满意[3]。首台CAT(计算机X射线轴向断层造影术)扫描仪的发明者英国EMI公司以及办公计算机创始者Xerox(施乐)公司虽然带来技术革新,却很快被技术跟随企业打败,退出市场竞争[4];国内的万燕在短短数年间就从VCD行业的“先驱”变成“先烈”[5]。导致成功的技术研发却不能为企业带来相应绩效的原因之一是,虽然有学者指出技术研发只是创新成功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6],但目前企业和学术界集中关注的仍是:如何提高创新的“技术研发”阶段成果[7],却常常忽视创新的“商业化”阶段。事实上,只有能够提高企业盈利的创新才是成功的创新,这不仅取决于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更取决于随后的出色商业化过程[6];这一思想在Schumpeter首次提出创新概念时就有体现,他指出创新是技术的首次商业化[8]。

      创新商业化是指从创新技术的产生到体现新技术的产品或工艺进入市场的一系列过程[9]。近年来技术商业化开始受到学者关注,Stone提出了评价技术商业化成功的框架[10],国内学者黄鲁成则提出主客观辨别新技术商业化潜力的框架和实施步骤[11]。但是已有文献多集中于研究科研机构的基础创新成果的商业化[12],或创新发明的特性——发明的广度、新颖性以及发明时间对创新发明商业化的影响[6],针对企业创新成果商业化研究较少。而自Teece开创性地提出独占性、互补资产以及主导技术影响企业创新商业化的理论模型[4]后,虽也有学者后续研究指出互补资产与主导技术互相强化[13],独占性会促进创新成为主导技术[14];现有文献仍缺乏对独占性、互补资产影响创新商业化作用方式以及独占性和互补资产间关系的认识。基于此,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和资源观出发,研究创新独占性和专有互补资产对创新发明与企业绩效间关系的独立调节作用,以及它们对创新商业化这一过程的共同调节作用,希望为现阶段我国企业创新实践提供参考。

      1 理论基础和研究假设

      1.1 独占性对创新商业化的促进作用

      创新的独占性(appropriability)是除企业和市场结构之外、使得创新不被模仿的知识和环境因素,对创新者独占创新收益的保护性[15]。独占性与创新内在隐含知识比例和外部法律保护力度[4][15]相关。创新中隐含知识所占比例越高,企业越倾向于采用技术秘密方式维护创新收益[16]。反之,创新包含的编码化知识比例较高时,企业通常采用法律保护机制来维护创新独占性:法律保护力度越大,创新企业对创新收益独占越大。法律机制中,专利的保护能力高于版权和商标[2],Shapiro指出企业取得创新相关的多数专利保护,是实现创新技术商业化的途径之一[17]。

      高水平的创新独占能促进创新产出成为企业绩效增长点[2]。首先,创新独占性可以直接提高企业绩效[18]。创新相关专利保护体制非常有效时,企业可凭借创新技术享有超额利润率,或收取高额专利许可费用,直接增加创新企业收入来源。其次,创新独占性可以对企业绩效产生重要的非直接影响。例如受专利保护的创新技术可以提高企业的声誉,有利于企业整合外部资源[19],或为企业带来进入特定技术领域的合法性[17](例如医药行业)。相对于专利,Arundel指出技术秘密可以用较低的成本保护企业创新,提高企业收益[20]。相反的,如果企业创新产品的独占性较低,跟随企业会很快模仿创新技术,因为不需支付巨额创新研发支出,跟随企业常低价提供相似产品侵吞创新企业市场份额,攫取技术创新带来的利润[4]。综上,创新独占性水平高时,创新产出对企业绩效的促进作用高于创新独占性水平低时。因而本文提出:

      假设1:创新独占性正向调节创新产出和企业绩效间关系。

      1.2 专有互补资产对创新商业化的促进作用

      互补资产(complementary assets)概念是相对于企业知识资产而言的,其原始定义是产品和工艺价值链下游支持创新产出的制造、配送、渠道、售后服务等互补的资产[4]。专有互补资产通常通过干中学以及不同部门间人员交流而建立,具有路径依赖性和企业特质,难以被模仿[4]。Christmann基于资源观提出专有互补资产是决定企业绩效的关键资源[21],Rothaermel和Hill通过对计算机、钢铁、制药、通信四个行业26年间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也提出“专有互补资产”——商业化新技术所必须的互补资产,而不是可以从市场上获取的“一般化互补资产”,对企业绩效十分关键[22]。基于商业化一项创新所需要的市场和制造资产往往是“专有”资产[23],因而本文重点研究市场专有互补资产和制造专有互补资产对创新商业化的影响。

      Cesaroni,Minin和Piccaluga把市场互补资产定义为将企业的创新产品传达给消费者的资产[24]。充分的市场互补资产有助于企业接触重要的市场顾客以了解顾客的潜在需求,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技术探索能力[25]。其中准确理解顾客需求是商业化创新产品成功的关键因素[26],而技术探索能力也会进一步提高企业绩效。事实上国际软件领域中,越来越多的企业把投资于市场互补资产这一方式作为专利权保护的补充,以实现创新收益[27]。White和Liu将制造互补资产定义为把新创技术转化为顾客接受的创新产品的资产[28]。企业缺乏与创新相关制造专有互补资产时,难以实现创新快速产品化,可能丧失创新市场先动性并流失创新利润。而拥有充分制造专有互补资产企业,不仅可以很快地将创新产品推入市场,获得高市场占有率[29];还可以在创新产品进入成熟期后,通过学习曲线的经验积累降低制造成本,提高创新利润。Kodama就提出日本和韩国企业在使企业制造技术更加先进这一过程中做出的重要努力,是技术创新商业化成功的因素之一[30]。综上,专有互补资产水平高时,创新产出对企业绩效间的促进作用高于专有互补资产水平低时,本文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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