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中国未来产业发展方向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在将全球经济拖入深渊的同时,也推动世界各国重新审视经济和产业转型的问题。在此背景之下,信息产业、生物产业、纳米产业、新能源产业、环保产业、海洋产业和太空产业等迅速升温,频频出现在主流媒体的显要版面和政府的重大政策文件中。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称谓,即战略性新兴产业。从概念上讲,“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了两个核心词:“战略性”和“新兴”。其中,“战略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1)从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之间竞争角度来看,“战略性”主要体现在该产业对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影响力,对产业结构高级化、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提升有巨大的促进作用;(2)从经济性来看,“战略性”主要体现在该产业具有范围经济、规模经济、集聚经济(对学习效应、网络外部性以及前后向关联效应的一个综合简称)等特征。“新兴”则有三个方面含义:(1)从时间角度来看,相对于传统而言,“新兴”是意味着刚刚兴起;(2)从技术角度来看,相对于传统技术和产品而言,“新兴”代表着新技术、新产品;(3)从市场成熟程度来看,“新兴”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市场容量非常小,市场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产品的设计没有定型,用以制造产品的机器设备专用性强。从字面看,战略性新兴产业显然是新兴产业和战略产业的“交集”。这包括两层含义:首先,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兴产业的一部分。它必须符合新兴产业的自身特征,也就是说,它是随着新的科研成果和新兴技术的发明应用而出现的,但在一段时间内产业的成熟度不高、价值链条不完整、市场需求不显著。其次,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兴产业中能够成长为主导产业、先导产业或支柱产业的那部分。这里内嵌了将来时的考量,也就是说某些新兴产业虽然目前产值不高、效益不明显、引导性不强,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政策扶持和发展,能够在未来产生较高的增加值和利润或者引领其他产业的发展方向,进而升级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先导产业或支柱产业。因此,可以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概括如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在经济发展的特定阶段,以科技重大突破为前提,以新兴技术和新兴产业深度融合为基础,能够引致社会新需求、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并能在一段时期内成长为对国家综合实力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主导产业、先导产业或支柱产业的行业和部门。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战略性新兴产业已被世界各国赋予了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摆脱经济危机束缚的历史使命,成为投资发展的重点和“不得不”发展的产业。从动态看,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成为一个国家(地区)在转型时期的先导、主导产业,引领产业发展方向。国际金融危机不仅加深了我们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意义的认识,同时也强化了我国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紧迫性。2009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大力支持新能源、生物、新材料、信息等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09年5月,李克强在出席财政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时指出,要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是国家领导人层面第一次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字眼。2009年9月21和22日,温家宝召开三次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座谈会,提出要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和信息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09年11月3日,温家宝发表《让科技引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讲话,提出要把争夺经济科技制高点作为战略重点,逐步使新兴战略性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2010年3月12日,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决定国家的未来,必须抓住机遇,明确重点,有所作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网络和高端制造产业,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物联网的研发应用;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和政策支持。2010年9月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会议指出,从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出发,现阶段选择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在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加快推进。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提出了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从科技创新、市场培育、国际合作、财政金融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的支持措施,计划用20年时间,使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强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心环节,必须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之一,要求“科学判断未来市场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强化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突破重点领域,积极有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切实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201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抓紧研究提出培育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思路,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11年3月1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在继续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基础上,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1](P62-68)。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中国给出的产业方向。只有有了能够让产业发展起来的方向,产业界才会有信心,经济才会持续向好。因此,如果说2008年中国政府提出的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给了经济界以足够的信心,那么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确定则是为产业界打下的另一支重要的强心针。 二、自主创新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 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之路,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在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上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这次大会上,胡锦涛指出:“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是我国应对未来挑战的重大选择,是统领我国未来科技发展的战略主线,是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的根本途径。”温家宝则强调:“自主创新是科技发展的灵魂,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支撑国家崛起的筋骨。没有自主创新,我们就难以在国际上取得平等地位,就难以获得应有的国家尊严,甚至难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但自主创新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从世界范围来看,集中体现自主创新能力的是科技创新,而科技创新的载体主要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战略性新兴产业多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为了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与利益,一方面通过标准战略,将知识产权和标准体系糅合在一起,不断强化其全球垄断地位,将发展中国家严格锁定于全球价值链低端位置;另一方面,又在全球范围内大肆掠夺研发资源,导致发展中国家本土技术的边缘化、研发资源的流失、技术发展路径的依赖。因此,防止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整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 培育新兴产业的关键是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持续创新能力,而不是低水平、盲目地扩张。谁能以高新技术为基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载体,真正控制住全球生产要素和资源的流向(如重要的自然资源、资金和人才的流向),控制住全球经济产出的流向(如高科技产品的销售流向),并能掌握产品标准和世界商务规则的制定,便能够控制、整合全球的资源为己所用,成为全球化利益的最大获得者。自主创新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高度重视原始创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些产业曾先后引进过许多先进技术和数以百计的生产线,但由于未能掌握核心技术,落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恶性循环。自主创新能力除了原始创新外,引进消化吸收和集成也是主要内容。引进消化吸收本质上是对先进技术的学习过程,是后发国家赶超发达国家的捷径。但是我国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长期缺乏足够的重视,构成产业技术进步的老大难问题。一些地方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过于注重引进外资上大项目、大工程,忽视对本地企业的培育扶持,期望在短期内形成大规模的新兴产业产能。实践证明,引进高端产业不等于就处于产业链高端,如果缺少支撑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只注重引进却不注重从源头上培育创新型企业,就会陷入高端产业低端制造的困境。只有具备自主创新的扎实根基,才能把国家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因此,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一定要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注重把握规律、谋划长远,抓住自主创新的牛鼻子,真正掌握关键的核心的不可模仿的不可替代的技术[2](P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