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3969/j.issn.1001-7348.2011.02.017 0 引言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密集型服务,即通过挖掘、提炼、生产与应用各种显性和隐性知识资源为客户提供智力支持与服务成为了这个时代的必然需求。作为第三产业异军突起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Knowledge-intensive Business Services,简称KIBS),以其高创新性在国家经济及区域产业结构升级中的领导和驱动作用不断增强,例如美国KIBS对GDP的贡献率高达50%,韩国KIBS对GDP的贡献率也达到22.1%[1],说明当前KIBS在发达国家经济中已占据重要地位。而在我国,包括KIBS在内的知识密集型产业只占GDP的7%[2],其发展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究其原因,我国长期以来对KIBS认识不足所导致的创新能力落后成为影响其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如何提升我国KIBS的创新能力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KIBS创新能力是指那些知识密集度高、依靠新兴技术与专业知识、具有较明显的客户互动特征的服务型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应用知识、技术和信息等要素来优化和改变现有服务流程和产品的能力。KIBS创新能力定位是KIBS企业认识和了解自身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既可发现阻碍KIBS创新的制约因素,又可验证KIBS创新过程的规律性问题,是研究提高KIBS创新能力途径的有效工具。在明确其创新能力构成的基础上,可以针对不足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进而更有效地提高KIBS的创新能力。 1 相关文献回顾 自19世纪90年代提出KIBS以来,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对其概念给出了不同的定义,至今尚未统一。当前对KIBS有两种典型的认识被普遍接受:一种是由Hertog[3]提出的,他们认为KIBS定义应该包含3个核心元素:①提供公司和公共组织需要的服务;②具有劳动资格或者合作条件的知识集;③以人才为主导的、依靠智力进行复杂性运作的知识密集企业。另外一种是由Miles等[4]提出的,他们认为KIBS是从事产生、积累或者扩散知识的服务业,并且具有3个特征:①组织形式以私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组织为主;②从业人员是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者、工程师等专家;③向客户提供高知识含量的中间产品或服务。同时,他们还将KIBS分为两类:面向新技术集中使用者的传统KIBS(Traditional Professional Services,简写为PKIBS,如广告、管理咨询和法律服务等),和以新技术为基础的KIBS(New-technology-based Services,简写为T-KIBS,如软件设计以及其它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服务业)。这两类KIBS的关键区别,在于后一种KIBS不仅能对新技术进行创造性的使用,而且还能够创造出新的知识和技术。 早期Wood等[5]经常用咨询公司或者商务服务代替KIBS,局限于只巩固和加强KIBS客户的创新能力,并没有意识到KIBS自身所具备的潜在创新性。在1993年实施CIS调研分析后,学者们开始认识到KIBS是不同于生产企业的重要创新者,它更加注重创新和培训,且它的创新过程与高素质员工、客户和供应商密不可分。Den Hertog[3]构建了KIBS服务创新模型,证明了KIBS是创新促进者、传递者和来源地,并指出服务理念、客户界面和服务传递系统等非技术因素在创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大量调研,Tether和Hipp[6]分析了德国服务业特别是KIBS的创新方式和竞争力来源,他们发现KIBS往往比非知识密集同行在创新上投入更多,这意味着创新在KIBS中相当重要。 现在的服务已不再是简单地提供产品,而是涉及到客户、产品、信息或知识状态的改变。因而,服务经济的竞争力也不能只靠单一输入,而是需要依靠贯穿于整个服务过程的多种知识和能力的融合。Windrum and Tomlinson[7]认为KIBS依赖于其专业知识和特定技术或者功能领域相关的经验,它是信息和知识服务的来源。Koch和Stahlecker[8]的研究表明,KIBS自身知识基础的结构和配置在新企业成长中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Larsen[9]提出分散知识系统观点,认为知识在KIBS中是分散的,KIBS内外部成员和客户可以在形成的社区中相互交流、学习知识,而不仅限于内部的知识储备。KIBS的创新活动不再是单向的,而是包括客户在内的、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进行的团队合作创新。不少学者认同这一观点,他们认为通过与客户合作,KIBS才能够共同创造或提供基于知识且旨在满足客户需要的定制化服务。因此Muller和Doloreux[10]认为,KIBS所提供服务的质量是由接受这些服务的客户认识由此带来的改变程度来衡量的,并不是KIBS所提供的服务本身。Tether和Hipp[6]观察到KIBS通过定制化服务赢得了比其它服务更大比例的收入,这意味着KIBS的创新活动是产品创新导向的;他们还发现KIBS的投资方式和创新有关。 在KIBS创新能力评价方面,曹为军[11]指出建立合理的服务创新测评体系可以引导KIBS发展走向科学化和现代化。回顾已有文献发现,国内外学者构建的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侧重于结果评价(后评价),这样即便知道了可能存在的问题,也很难及时采取措施改善和提高KIBS原有的创新能力。本文将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构建KIBS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并应用调查数据对其能力结构进行研究,力求为提高KIBS创新能力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