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英国设计委员会(Design Council)指出,设计就是将一个创意转化为一个有价值的产品蓝图的活动,无论这个产品是汽车、建筑、图册还是一种服务或流程。设计服务业包括汽车设计、信息设计、建筑设计、展会设计、图册设计、体验设计、服务设计、工作环境设计、零售设计、包装设计、产品设计与交互设计等[1]。从产业形态来看,设计服务业可体现为内部设计服务部门、工业设计咨询公司与工业设计师的个人工作室三类。从产业分类来看,设计活动在英国标准产业分类(SIC2003)、欧盟经济活动统计分类体系(NACK)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ISIC)之中都有明确的分类代码。如英国标准产业分类中有一个明确的类别为专业设计活动,代码为74.87/2,具体包括时尚设计①、内部装修设计、图册设计。而其他一些设计活动如印刷设计、网页设计、工程设计、浴室设计、展览设计等被单列为不同的产业分类,有明确的统计数据。 进入21世纪以来,设计已成为创新经济时代的国家战略选择与政策组成部分。设计不仅在各国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成为保障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战略性工具。欧盟许多国家都制定行动计划和设计战略发挥设计的潜在优势,将设计作为国家竞争优势的工具,并与“国家品牌”相联系。美国前总统克林顿1992年提出了“美国设计”的国家战略口号,并在联邦机构内设立国内设计部。近年来,欧洲、北美和亚洲在设计方面的教育项目也大量增长,芬兰在促进设计应用、设计研究、设计专业化方面进行了大量投资[2]。我国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已经把加快发展服务业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主要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并提出“以工业设计这一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为切入点,研究拟订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也正在研究制定《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意见》。 而我国设计产业的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提供设计服务的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专业化服务能力薄弱、缺乏高素质的设计人才。设计产业的管理面临多头领导与主管部门缺位并存的严重问题。因此,本文试图以政策研究为切入点,从政策目标、政策焦点与政策主体三个维度通过对比分析、归纳整理与具体剖析的研究方法,探讨推动我国设计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配置。 2 研究框架与方法 2.1 研究框架 政策的内涵可以从政策主体、目标取向、活动过程与行为规范四个方面来把握[3]。政策主体(政策活动者)一般可以界定为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政策制定、执行、评估和监控的个人、团体或组织。政策是政策主体意志的体现,政策主体直接影响着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效果。政策目标是政策执行的方向,一定的政策总是要实现一定的目标。同时,政策又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内起作用,具有时效性,且指向明确。活动过程是政策主体服务于特定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与谋略、措施、颁发、规定密切相关的政治行为。政策规定常带有强制性,它必须为政策对象所遵守,行为规范和准则使政策具有可操作性,从而实现特定的社会目标。 因此,本研究试图从政策目标的内涵、政策作用的焦点布局与政策主体的构成三个方面对主要发达国家及地区的创新政策研究报告进行文本分析,试图探究发达国家设计服务业创新政策的内涵,并结合我国设计服务业创新的产业需求与政策现状,为我国设计服务业创新政策实践提供参考与启示。其主要分析框架与内容如图1。
图1 分析框架与主要内容 Chart 1 Research Framework and Main Contents 2.2 研究方法 有关设计服务业的创新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直接针对设计服务业制定的专项政策,另一个是针对服务活动制定的与设计服务相关的创新政策。本文的分析是基于第一个层面,以芬兰、英国、德国、法国、比利时等18个欧盟国家及美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地区为研究对象,搜集整理包括中国内地在内的29个国家及地区的设计服务业创新政策研究报告50余篇。其中,研究各国政策的综合性报告15篇,较为典型的如欧盟INNO GRIPS项目的子报告“设计作为创新的工具[4]”、英国“设计的国际实践[5]”、芬兰的“国家及区域的设计产业政策与项目(2003)”等。研究某一国家政策的专题性报告24篇,主要是英国、芬兰、韩国、美国、捷克、澳大利亚等各国的设计产业政策。另有其他相关设计服务业创新政策的报告及政策文本十多篇。采用文本分析与对比研究的方法,对这些研究报告及政策文本进行归纳总结与重点剖析。 3 政策目标内涵:经济、教育与社会的有机构成 纵观各国对设计服务的创新政策实践,推动设计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目标不仅停留于对经济增长的推动,越来越多的国家将设计服务应用于创造舒适、便利、安全的社会生活环境,打造国家形象与建立终身学习的设计教育体系。根据赫尔辛基艺术与设计大学发布的“国家及区域的设计产业政策与项目(2003)[6]”研究报告,归纳整理13个国家②的设计服务业政策目标,主要聚焦在以下三个方面:经济发展、教育体系、社会环境与福利。 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目标体现在产业和国家两个层面。在产业层面,设计服务的创新政策目标包括提高公众对设计的认识,使工业和商业界完全了解设计的重要性。如芬兰的设计论坛、中国工业设计周(无锡)、德国设计奖、匈牙利设计周、日本最佳设计奖与设计商务论坛、韩国设计奖等;提高设计师数量和设计基础设施投资;提升设计质量,形成用户导向的设计提高设计开发投资,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设计开发;促进设计知识的创造,在设计领域产生高标准的技术诀窍;提高设计企业的出口能力、市场占有率与客户满意度;促使设计成为企业战略的基本组成部分。在国家层面,创新政策的核心目标提高设计产业的竞争力;将设计战略整合到国家创新战略之中;通过设计的应用提升国家的视觉形象识别、文化形象识别,如韩国在设计产业的第三个五年计划(3[rd] 5-year design plan,2003-2007)[7]就提出要通过设计加强国家的创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