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康:朝向原乐的伦理学

作 者:
吴琼 

作者简介:
吴琼,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Jouissance(原乐)是法国精神分析学家拉康的欲望理论的一个核心概念,而伦理学向度是他的这个概念的关键所在。在拉康看来,原乐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快感满足,而是欲望主体对快感满足之外的极乐的一种追求,是对不可满足的欲望过程的一种享受。原乐的产生源自法对主体的阉割,但它本身却是主体对法的僭越,是主体对被阉割的、处在实在界的原质之物的欲望坚执,故而原乐作为一种求极度享乐的意志是与死亡驱力联系在一起的,拉康称之为原乐的悖论,这一悖论表明现代主体作为分裂的主体,其对不可能实现的欲望满足的追求必将导致他孤注一掷,欲以一种伦理意义上的生命僭越完成朝向死亡的原乐式享受。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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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常说,20世纪六七十年代是法国结构/后结构主义运动最为鼎盛的时期,可也许有点奇怪,在这样一个极力以结构或结构的他在性取代主体之自在位置的时代,我们居然看到有一个与主体或者说主体的某种终极性状态密切相关的概念在那一代人的理论文本中萦绕不去,罗兰·巴尔特、米歇尔·福柯、吉尔·德鲁兹、朱莉娅·克里斯蒂娃以及与这个结构时代相交或相切的乔治·巴塔耶、伊曼纽尔·列维纳斯等,都曾在理论的意义上使用过这个概念,雅克·拉康更是把它当作其精神分析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加以讨论——这就是“原乐”(Jouissance)。

      法国理论家们都强调原乐的伦理维度,拉康更是在1959—1960年有关“精神分析伦理学”的第7期研讨班中把原乐概念置于其讨论的核心位置,以致于我们可以说,拉康所谓的“精神分析伦理学”实际就是一种原乐的伦理学。“原乐的伦理学”,因其把我们引向实在界(the Real)的不可能之物,引向由那不可能之物所标示出的死亡的境域,故而又可以说是一种有关不可能性的伦理学,主体总是且只能是在不可能的实在中跳着死亡的舞蹈,那致死之快感/享受便是主体的抒情诗般的内核,是主体朝向其本真之在的最后一跃。“不可能性的伦理学”,主体性的这一特殊境况根本上喻示了一种文化境遇,喻示了“上帝死了”之后西方现代性的某一伦理朝向:主体因其对极度快感的追求而把自己引渡到了死神的宝座前,为逃避面对虚无的恐惧与颤栗,主体不惜让自己加入到一场与死神共舞的化装舞会中。

      一

      Jouissance这个法语词很难翻译,汉语世界流行的译法有“快感”、“享乐”、“原乐”、“至乐”、“愉悦”、“欢愉”、“执爽”等。① 英语世界通常将其译作enjoyment(享受、享乐)或pleasure(快感),有人甚至将其译作bliss(极乐、至福),但这每一种译法都无法完整地涵盖那个法语词固有的复杂含义,因而英语世界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深受法国理论影响的理论家和批评家——主张干脆把它当作一个新的词汇引入,保留法语原文不加翻译,虽然有人认为这样做会引出翻译的诸多政治学问题。总而言之,不论是对于汉语世界还是对于英语世界,如何处理法语词Jouissance,所涉及的将不仅是翻译的技术问题,更是文化的表征实践的问题,因为在法语中,这个词就像一个具有共生性结构的机器,生理意义上的情欲亢奋或性快感、心理意义上的享乐或满足、政治和法律意义上的占有或享用,甚至宗教与伦理意义上的极乐与狂喜,这一切的含义都被缝合在一个词里面,使得别种语言面对它的时候时常会唤起一种类似于阉割的创痛记忆。

      按照英语世界的拉康研究者大卫·梅西的描述,在法语的原始语义中,Jouissance作为一种特殊的快感至少包含有三个层面的意思:首先是政治和法律意义上的,指的是因法权和财产权的获得与享用而引发的快感;其次是生理和心理意义上的,指的是“性亢奋”、“享乐”、“极乐”、“快感的满足”等,其动词形式jouir则相当于“真来劲”(to come)的意思;再次是宗教意义上的,指的是一种神秘的、带有痛楚的快感,比如圣女特烈莎的狂喜。② 在拉康那里,Jouissance这个词用于诸多不同的语境中,其含义也各有不同。总体上,有四点是我们要把握的:第一,拉康使用这个词时虽然突出了其性快感的含义,但它并不完全等于性快感,而是一种与性快感相类似的极度亢奋状态,是一种极乐,一种过度的逸乐;第二,拉康尤其强调了这一快感的悖论性质,即它是一种与宗教般的原罪相联系的僭越性快感,是一种带给人痛楚的快感,一种令人颤栗的神秘体验;第三,拉康还在精神分析学的意义上把这种特殊的快感同欲望及欲望的享用联系在一起,同死亡驱力联系在一起,同焦虑联系在一起,同作为欲望之原因的对象缺失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这种快感与满足的经验无关,与一般意义上从具体对象中获得的享乐无关;第四,尤其要提及的是,在拉康及许多法国人那里,Jouissance因其僭越和过度的特质而具有一种特别的伦理学维度,Jouissance总是与子民对原始父亲的谋杀、主体对父法之禁令的僭越、死亡的凝视、主体对有欠缺的他者之欲望的捕捉等等联系在一起,因而成为他界定其精神分析伦理学的一个根本视线。

      在法国,是拉康第一个把“原乐”纳入精神分析学的概念体系,但他最初使用这个词时也没有赋予它特别的理论内涵。例如在1953—1954年的第1期研讨班中,当论及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时,拉康说:“确实,以一个神话式的情境作为开端,一个行动被付诸实施,由此确立了享乐(Jouissance)与劳动之间的关系。一条法律被强加于奴隶,即他应当满足他人的欲望和享乐。”③ 这里说的是主奴辩证法中劳动与享乐的关系,即主人通过迫使奴隶劳动来生产供自己享乐的物品,而奴隶通过劳动来满足他人的欲望和享乐,很显然,Jouissance在此是在一般意义上使用的,指的是对某种权利或特权的享乐、享用和享受。

      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Jouissance一词所隐含的性快感的含义开始得到强调。例如在1956—1957年的第4期研讨班中,拉康提到了“手淫的快感”(jouissance masturbateur);④ 而在1958年为一次有关女性性欲的学术会议所准备的主题发言中,他还使用了“女性快感”(feminine jouissance)和“阴蒂快感”(clitoral jouissance)这样的说法。⑤ 在这些使用中,Jouissance一词显然与生物学意义上的性满足或者说性快感是等义的。在这时,这个词仍没有成为一个理论性的术语,就像埃文斯所说的:“在1958年以前,拉康偶然使用的‘Jouissance’这个词似乎与常规用法是一致的;它是快感(pleasure)尤其动物式的肉体快感的同义词,其基本范式就是性亢奋的快感。”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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