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性伦理复兴中的反理论思想

作 者:
杨豹 

作者简介:
杨豹,武汉纺织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杨豹(1968-),男,湖北武汉人,哲学博士,武汉纺织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西方德性伦理、先秦儒家伦理以及企业伦理。

原文出处: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之后,西方德性伦理的复兴成为当代伦理学发展的前沿领域。在德性伦理过程的发展中,麦金太尔、威廉斯等人认为,自近代以来,德性的失落与现代道德哲学中过度扩张理性以构建所谓的规则密切相关。他们就此批判康德的理性和绝对命令,力主伦理反理论的思想,开创了反理论的德性伦理思想的复兴之路。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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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023(2011)03-0034-07

      自1958年,安斯库默在英国皇家学会的《哲学》杂志上发表论文《现代道德哲学》(Modern Moral Philosophy)以来,当代西方伦理学研究中出现了声势浩大的德性伦理的复兴。一些德性伦理学家认为,启蒙运动以来,康德给予我们道德生活中的理性以统治地位,忽视了道德中很重要的人格部分,如情感和欲望等因素,这种用理性构建规则体系的伦理学恰恰是现代社会中德性失落的重要原因。如果少一些理论上的沉思性,多一些确定不移的习惯、风俗和社会传统,我们的社会道德生活会更好。他们反对伦理学中的理论化,主张反理论。他们的这些思想在促进伦理学理论的发展方面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复兴的起点:解决理性的狂妄

      一些德性伦理学家认为,当代社会中德性的失落是由于以规则为核心的伦理思想占据主导地位,而规则的制定来自启蒙运动中理性的绝对统治地位的确立。于是,一些德性伦理学家否认理性的统治地位,批判康德的绝对命令,坚持认为道德行为的价值不应该依靠冰冷的理性来实现,而应该更多地用道德情感和社会传统来追求。正是由于他们对康德主义的批判,挑战理性的权威,构成了追寻德性的起点。

      众所周知,现代道德哲学是从康德和功利主义开始的。在康德伦理体系中,义务、责任还只是普遍的道德范畴,只有达到绝对命令才进入纯粹理性的范围。对康德主义不满的德性伦理学家,如安斯库默、麦金太尔、福特等人对康德的绝对命令进行了批判。这种批判主要是从质疑其权威性和揭示其普遍形式主义谬误而展开。

      首先,安斯库默在《现代道德哲学》中从历史的角度质疑康德绝对命令的权威性。她认为,在我们的道德词汇中,我们常常使用几个含有伦理学意义的词,如应当、必须或义务。从康德的角度来看,这些术语构成了一种绝对命令。安斯库默质疑道,这种道德命令的权威性来自何处?

      她从历史的角度进行诠释。在中世纪,哲学家说明道德命令的权威性是预先承认了上帝的存在。中世纪的哲学家相信上帝是各种道德上适当行为的最高权威。盗窃是不道德的,正是上帝要求我们不要做。在近代,康德等哲学家则提出了关于道德要求的世俗说明。在安斯库默看来,康德的绝对命令的观念需要一个立法者。一旦我们放弃了作为道德立法者观念的上帝,继续谈论道德上的应该、义务就没有任何意义。“这就好像刑法和法院被废止和遗忘了,而‘罪犯’的观念还保留着。”[1]264

      其次,德性伦理还从康德的绝对命令的普遍形式主义的角度展开批判。

      麦金太尔在《伦理学简史》中就指出,康德的绝对命令为我们提供了一块拒斥现存格言的试金石,然而,这块试金石很难信赖。“因为康德对真正的道德律令的检验是:我能够永远一致性地将它普遍化。然而,只要足够聪明灵活,几乎每一个律令都能一致性地普遍化。”[2]261-262麦金太尔举例道,如果康德问,我能否把“只要适合于我,我就可以背弃诺言”这一行为规则普遍化。如果他问的是,我能否一致地将“只有当……时,我才可以背弃诺言”这一行为准则普遍化,那么在省略号之处能够用各种有利于自己的话来巧妙设计,使这一行为准则适用于我的需要。

      菲利帕·福特也将矛头指向康德绝对命令的普遍形式主义,指出,“道德判断不能是假言命令,是一个不可质疑的真理。这里,我将论证并非如此”[3]156。康德的道德哲学聚焦于绝对命令的概念。一切命令,不是假言的,就是绝对的。像“不要撒谎”的规则就是要在任何时候都要遵守。如果一个凶手在康德主义者的门口,询问其目标者的方位,康德主义者完全知道的话,他就会必然地遵循绝对命令,提供将要成为受害者的行踪。她认为,仅仅以“客观必然性”、“无条件的必然要求”来界定道德是不充分的。康德唯一的出路在于对于道德概念进行某种补充说明才行,道德判断同样可能是假言判断。

      同时,理性是康德伦理学赖以建立的基础。康德认为,人是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只有理性才能决定人之为人和人的道德价值。只有从人的理性出发,承认人是理性的存在者,才能为道德寻找到真正的根据。那么,“我们如何才能从这种最协调的、最耀人的哲学、最不可能不让人信奉的、最神秘化的道德哲学——也就是从康德的道德哲学中逃离出来”[4]33?主张反理论的德性伦理学家认为,对康德进行批判就是要以颠覆康德的理性统治地位为目标。

      从对康德的批判程度上看,这些伦理学家又可分为两类,一类认为理性是情感和欲望的仆人,强调情感和欲望等非理性因素在道德中的重要性,对直觉、情感、欲望等非理性在引导人们获得道德价值方面有信心。另一类则虽然颠覆了理性的统治地位,但同时并不认可情感和欲望等非理性在道德中的重要性,对情感、欲望等没有信心,认为只有回归某种宗教式的权威。前者包括威廉斯、福特、安妮特·拜尔等人,后者则有麦金太尔等人。

      针对康德道德哲学中理性的统治地位,威廉斯崇尚反思和直觉主义的方法。威廉斯曾问道:有没有道德哲学的阿基米德基点?威廉斯认为,并不存在这样的阿基米德基点。他“诋毁人类事物中哲学理性的志向,反复强调非理性情感的重要性”[5],寄希望于“反思(reflection)”——一种思考方式,能够鼓励人们采取合乎人性的规范:“即通过对真理、真诚和个人生活的意义的思考,来采取某种道德规范。同时,他指出,我们所需要的批判都来自直觉的彻底批判。他自称为方法论上的直觉主义者,坚持认为,正确地反对缺乏批判性的保守主义能够通过方法论的直觉主义本身来表现”[6]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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