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与马克思伦理思想的转型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治忠/李培超,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政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湖南师范大学 伦理学研究所,湖南 长沙 410081 张治忠(1971-),男,湖南韵阳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博士生;李培超(1967-),男,山东海阳人,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唯物史观的创立体现了马克思伦理思想的三大突破:从理论形态上看,理论视角由个体道德转向社会制度的伦理价值的探求;从伦理语境上看,实现了伦理语境由知识论向生存论的话语转向;从人道主义的价值诠释看,体现了科学、理性的人道主义,并找到了人道主义实现的现实途径。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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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11)03-0129-05

      纵观整个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的发展历程,唯物史观的创立在人类思想史上的重要意义是使唯物主义哲学以至整个哲学的主题、价值判断和思维方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向,研究唯物史观在马克思伦理思想发展中的重要性具有非同一般的学术价值。马克思伦理思想是其整个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马克思伦理思想的逻辑进程的分析,应该可以看出唯物史观的创立与其伦理思想理论转型的内在关系,以此厘清马克思伦理思想发展历程的逻辑关系。从文本解读和比较的研究方法出发,试图从理论形态、伦理语境、人道主义的价值诠释三个方面的比较,探讨唯物史观的创立所体现的马克思伦理思想的三大理论转型。

      一、理论形态:从个体主义向制度主义转型

      从理论形态上看,近代伦理本质上是个体主义伦理。由形而上学设定的人性和个体本体化构成了近代伦理的非历史的本质主义哲学基础,这一哲学根基首先被费尔巴哈改变,而马克思则从人的实践出发,将费尔巴哈非历史的、直观的“生活”哲学范式改造为实践的、历史的唯物主义范式。这种转变所蕴含的理论意义就是:善、正义、公平和公正等伦理价值都具有历史性,不存在超越一切历史条件的永恒的善、正义、公平和公正。从马克思伦理思想的发展历程看,在早期,他立足于人道主义立场,批判普鲁士专制制度“使人不成其为人”,揭露市民社会的利己主义本质和人权的伪善,要求消灭“现代生活中的非人性”即“货币制度”。在其唯物史观创立和形成的过程中,其伦理思想呈现出基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从个体伦理转向对制度伦理的探寻,理论视角特别关注人类普遍的福利和自由,认为自由是人所固有的,国家必须实现“法律的、伦理的、政治的自由”。如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基于抽象完整的人的立场,批判了现实的异化,把共产主义看作是私有制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即人回归于自身本质的“真正人道主义”;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则确立了从实践出发批判旧哲学尤其是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理论立场;随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在对“现实的个人”、“活动”和“现实生活条件”的整体性思考中,马克思建构起其理论体系包括其伦理维度的价值根基。

      因此,唯物史观形成后,在马克思的伦理思想体系中,“现实的个人”和其历史性的社会生存特性取代了本体化了的“个体”和永恒人性。马克思唯物史观非常鲜明地强调:“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1]23这种特定生存处境中的“个人”如何展现他们的现实生活,就成了马克思伦理思想的问题框架。因而,马克思的伦理思想的核心只能是如何从现实生活结构中寻找消灭工人受剥削、受奴役的非人道生存状态,消灭现实生活的种种异化和伪善假象,实现人类真正解放的现实路径。同时马克思强调“人”的发展的历史生成性,并以此来分析社会伦理趋向。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内存在否定性必然促成人类社会的现实生成,当人们通过“真实的集体”而自觉驾驭自身的一切社会生存条件,社会生活“排除了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东西”时,个人才能从社会中获得真正的自由、利益和尊严。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自由人的联合体”才真正是个体完美的生活形式,因为它是个体自主的联合,在这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294此时,社会已经在集体与个体之间建立起和谐、自由的伦理关系,所谓“共同利益”也只是“每一个人的利益”,是为每一个人自由和全面的发展所提供的现实可能。因此,共产主义并非消灭了个性,而是使其真正获得了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唯物史观把“人”置于现实生活的具体处境中,立足于人的实践活动,以诠释和解决现实生存图景中的种种不和谐现象。立足于实践就是立足于人生存的历史性,立足于特定历史处境中的人的现实生成性。正是将人的异化生活状态置于历史性的动态语境中,置于人生存的时间性结构中,置于人的实践性生成图景中来考察,现存压迫性的物化生活结构、异化与人的解放和自主发展的历史性关系才能被科学地诠释。这正是马克思所强调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77马克思颠覆了奠基于资产阶级私人利益之上的旧伦理学的社会基础,而把伦理学置于无产阶级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并内在地指向了人类普遍利益。因此,马克思诉诸无产阶级革命,以实现人类解放的目标。

      通过对马克思伦理思想发展的逻辑进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唯物史观的创立使马克思从早期伦理思想中对个体的道德关注转向了对阶级和制度的道德关注,把伦理的主体和客体从个人转变为阶级和社会制度,把纯粹的个体性道德价值转变为阶级的和制度的道德价值,从而把对资产者个人的“道德原谅”转变为对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制度的道德批判。与此相适应,无产阶级的道德意识也必然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作为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它的道德关注,必然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因此这一时期,马克思的伦理思想的关注重点是“制度伦理”,是关于制度的价值评价与道德批判的伦理。唯物史观的创立,也就找到了制度伦理的现实的基础。唯物史观认为,评价社会制度的现实的基础,是人们当时所处的现实的生存条件。现实的生存条件是当时满足人们最基本生存需要的物质条件。只有把当时满足人们生存的最基本物质条件作为对社会制度进行道德评价的现实的基础,才真正找到了伦理学的最原始的根据。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每一个时代的个人的享乐同阶级关系以及产生这些关系的、这些个人所处的生产条件和交往条件的联系,迄今为止还和人们的现实生活内容相矛盾的享乐形式的局限性,任何一种享乐哲学同呈现于它之前的享乐形式的联系,这种不加区别地面向一切个人的哲学的虚伪性——所有这一切当然都只有在可能对现存制度的生产条件和交往条件进行批判的时候,也就是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产生了共产主义观点和社会主义观点的时候,才被揭露。这就对任何一种道德,无论是禁欲主义的道德或者享乐道德,宣判死刑。”[1]490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在唯物史观的实践性语境中,马克思改变了近世伦理对“平等”、“公正”的形式诉求,并要求对社会一切权力结构本身进行平等、正义的实质性改造。马克思承认,在“资本”的话语权下,剥削是“公平”的、权利是“平等”的,形式上它们都没什么不合理性。因此,无产阶级斗争如果诉诸这种话语权下的平等、正义等伦理原则,就只能是虚伪而空洞的道德说教。然而,一旦跳出“资本”的权力结构,而从社会生活整体中、从无产阶级生活实践上来看,在资产阶级政治、法律上所实现的形式的平等与公正背后,却是实际生活结构本身所表现的极端不平等、不公正。马克思认为,要实现无产阶级平等、公正的要求,只能通过无产阶级革命颠覆现存社会一切“权力—制度”结构,消灭阶级,通过“自由人联合体”把社会全部生产力的总和以及一切社会权力置于自身控制之下,对社会制度本身进行公正而合乎人性的安排,这才是实现人类平等、公正与和谐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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