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中华文化传统中,经学传统是不可回避的。在经学传统中,儒家的经权思想反映了古代儒家学者的道德本位立场和根据具体情境权变行道的工具理性智慧,包含了若干现代性质素,值得仔细检视。 经权的本真内涵 讨论经权问题,首先就得明白经权的真正含义,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何谓经,为何要守经?何谓权,为何要行权? 在中国哲学思想中,“权”相对于“经”,“变”相对于“常”。“经”是常道常理,“经”“常”保持“常态”“静态”具有稳定性,为人们日常采用的不二法则,可谓“日用之常”;“权”是权衡权变,“权”“变”保持“变态”“动态”具有变易性,为特殊境遇运用的变通方法,系指“制宜之变”。作为常道常理的“经”重在尊重和坚守,“守经”有助于维护秩序和保持稳定,解决日常、一般、普遍、单一的问题;作为权衡权变的“权”重在变通和求达,“权变”有助于减少牺牲和化解冲突,应付突发、随机、特殊、复杂的事件。两相比较,可见经自经,权自权,经权泾渭分明。 “守经”守的是善道而非恶道,所以圣贤如孔子者认为“守死善道”(《论语·泰伯》),“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①善道的具体表现主要是“礼”与“仁”。“礼”具有人文性、秩序性、稳定性、规范性,是内涵礼义、外显礼仪、形成礼制的复合体。②“守经”“乐道”外显为崇礼,亦即“学礼”“明礼”“尊礼”“守礼”,所以“克己复礼”坚定如孔子者主张“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守经”“乐道”内隐为崇仁,亦即“知仁”“爱仁”“行仁”,所以“仁者爱人”崇尚如孔子者主张“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总而言之,“守经”“尊礼”“崇仁”“乐道”者绝不可能躲避崇高,罕言理想,定会蔑视霸道盛行、物欲横流、狡诈弄权的世道现实,定会热衷道德操守、人文关怀、秩序追求,从而具有道德与政治理想主义情怀。 “经”被认为是反映宇宙人生的规律,或被认为是符合社会理性要求的规则,常常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或政治权力的有力支持而具有权威性,一般情况下不能违反,违反了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或制裁。在一个“经”的权威没有动摇的社会中,人们常常乐于尊经守经。这也许是出于某种功利的考虑,更可能是出于对真理的追求。问题是,“经”里蕴涵的“道”实有规律与规则的区别。规律是人类无法创造、改变或消灭的,可以说是“天定”的,人们只能认识、发现、利用、遵循,所以规律永远具有普遍有效性,问题只在是否认识发现与是否利用得当。不管是自然规律、社会规律、还是思维规律,违背规律不按照规律办事一定会受到惩罚。而规则是可以制造、改变或废除的,可以说是“人为”的,人类根据对规律的真理性认识、社会发展需要和伦理要求制定规则,同时因认识有局限,历史在发展中通常更改规则,所以规则有合理性合人性的也有非理性非人性的。有些规则合理度接近规律具有更大的普遍有效性;而有些规则具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和认识片面性,或者干脆就是权力宰制而形成的人定法则,这就需要人们正确认识各种规则及其合理限度,灵活把握各种规则。规律是自然、社会、思维都普遍存在的,而规则主要是人为确定用来指导人类生活实践的。可以说,儒家所谓“尊经守经”就是对规律的尊重与对规则的遵守。“守经”之所以具有合理性,原因也非常简单,因为人们只有按规律或规则办事,才能使行为付出的代价与成本最低,才能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得到普遍认同。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传统儒家在讲“经权”时,“经”实际上主要是指人为的政治伦理规范,说得更直接一点,就是儒家所推崇的“仁义礼智信”,特别是礼仪、礼义、礼制三合一的“礼”。从某种角度说,儒家所谓“仁”主要是对“礼”的文化认同和自觉修养,所谓“义”主要是指“礼”的精神义理和内在价值,所谓“智”主要是对“礼”的理性认知和实践自觉,所谓“信”主要是对“礼”的忠诚信仰和主动遵循。如此看来,“守经”说成是“尊礼”也未尝不可。如果“尊礼”,礼本身的合理性就需要考量,礼的整个系统的完备性也同样需要考量。当“守经”具体化为“尊礼”时,特别要注意外在的礼仪形式是否符合“礼义”的精神实质。否则的话,就会出现“人而不仁,如礼何”的问题。而且“仁义礼智信”毕竟各有区别,相对于“礼”而言,“仁义”终究是第一位的。 何谓权,为何要行权?“权”往往由于某些“经”的固守会付出更大代价,而且这种代价的付出并不值得,于是需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反经”,放弃对“经”的固守,做出表面上“反经”而结果“有价”“有善”的行为。“权”的表象是“反经”,本质是“有善”,目的是“合经”,“返归于经”。“经”是普遍的真理,但表面上“尊经”可能实际上就是“反经”,因为“尊经”的极端化就是“迷经”,“迷经”最容易漠视“经”的适应条件和范围,造成特殊运用普遍化,结果“乱套”而“无善”。权之所以必须,大多因为人为的规则本身并非就是完全正确的,需要置于理性的考察之中。“反”此种“经”的“权”就意味着颠覆“假经”符合“真经”。有时,尽管“经”在当时条件下人们普遍认可,符合当时的伦理道德规范,但当人们“反”这种“经”带来的仅仅只有“名义”上的损害,而没有“实质”上的损害时,结果却暗合其他规则原则。“反”此种“经”的“权”就意味着背离“此经”而暗合“彼经”。有时,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经”所适应的具体条件已经基本不存在了,从理想的角度来看,违反“经”是不合理的,但从现实的角度看,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尽管这样“反经”没有超越合理性,但却具有历史合理性,符合特定条件和具体情境的实际需要。“反”此种“经”的“权”就意味着暂违“文经”而契合“实经”。 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大家“明经懂礼”、“守经尊礼”,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经”“礼”内涵的规律或规则,那么行为本身因合规律规则就会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而权衡权变不仅要在众多层次和众多方面的规律和规则中当机立断,灵活确定在复杂情况下最值得遵循的规律与规则,也就是说需要对各种“经”“礼”及其适应条件、范围有认识,实施行为时始终具有原则立场,违背“假经”就要符合“真经”,背离“此经”就要暗合“彼经”,暂离“文经”就要契合“实经”。这样理解,权变可以看做是守经的特殊表现形态和直接实践模式。当然,权衡权变更要善于分析权变所适应的具体复杂条件和环境,指出“反经”的前提条件和具体背景与“权变”的原则理由和合理界限。在中国古代,权变在确立一个人的生死存亡与罪刑大小的决狱断案中尤其重要。权变既是一种人生智慧,也是一种政治智慧。 尊经、守经与权衡、权变相辅相成。守经如不知权变,简单照搬或盲目崇拜必然导致“经”的非理性迷信与五条件滥用,结果不但无法彰显“经”的真理价值和道德意义,反而会直接损害“经”的权威地位和正面影响。权变如不合某经,没有原则或假借原则必然导致“权”的主观臆断与诡诈欺骗,结果不仅无法彰显“权”的有善合道价值与权衡选择智慧,反而会直接陷入“权”的无法五天与自我中心泥潭,导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的个人悲剧或带来整个社会的动乱和道德的败坏。因而只有守经尊礼遵循规律遵守原则,同时又善于当机立断具体灵活地根据具体情况恰到好处地进行权衡变通,才能使人们的各种社会行为活动始终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合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