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3699(2011)01-0042-06 一、现代风险的特征转向 现代风险的概念,已不同于以往的风险含义和范围。从词源上考察,风险(risk)一词最早源于拉丁文Risicare一词,其词意为“在山崖中航行”,故风险一词的含义主要是“有危险的可能性”,或者说是“有遭受损失、不利、伤害乃至毁灭的可能性”。据考证,这个词来自意大利语的risque,是在早期的航海贸易和保险业中出现的。因此,在比较早的用法中,风险被理解为客观的危险,体现为自然现象或者航海遇到礁石、风暴等事件。然而,现代风险跟以往的风险界定已有了很大的变化,一是人为的、主观的风险大大增加;二是有组织的、体制性的风险来源也明显出现,三是对风险的治理手段也从以往单纯依靠技术进步而倾向于多维度的治理系统。 现代风险的出现与发展跟现代性的自反性理论息息相关。自反性现代化理论把整个现代化过程都纳入思考视域,把其结构性断裂解释为现代化自身的后果。在这里,自反性包含双重含义:一是自我反对(self-refutation),二是自我反思(reflection)。自我反对是指以科学和理性为核心的现代化所招致的却是非理性甚至反理性后果,不断地消解着自身存在的基础;自我反思表征的是追求自知和确定性的理性对自身性质的反思,从而具有了破坏其获取某种确定性知识的可能。因此,现代风险的研究既有现代性的本质,又有后现代的指向。现代性的本质在价值取向上表现在为现代经济的发展寻求价值合理性,表现在为现代社会的伦理精神寻求依据;后现代的指向表现为对现代性、现代化的困惑质疑和价值反思,表现为对现代伦理学方法的批判和扬弃。现代风险的研究面临诸多困境:风险事实与风险判断的困境、风险的当下与未来的困境、风险的个体性与公共性的困境等。由此,必然要求风险治理者作出有效而合理的伦理决策,从而超越风险本身,实现对现代风险的道德治理。 二、现代风险的治理困境 (一)困境一:风险判断的“是”与“应当” “是”与“应当”的问题是伦理学的经典难题之一。赫德森说:“道德哲学的中心问题,乃是那著名的‘是’——应该问题。”[1]当然,最先完整地提出这个问题的是大卫·休谟。他说:“在我所遇到的每一个道德体系中,我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时期中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进行的,确定了上帝的存在,或是对人事作一番议论;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是’与‘不是’等连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与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须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是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该指出理由加以说明。”[2]这就是著名的“休谟法则”或“休谟难题”:“应该”能否由“是”(事实)产生和推导出来?休谟难题的实质就是:在看待事物时,如何从“是”与“不是”的知识判断引发出“应该”与“不应该”(或“好”与“不好”)的价值判断?休谟问题预设了两个前提:一是知识判断和价值判断二者是分离的,一开始它们之间并无联系,只是后来由于某种动机才有了联系;二是知识判断和价值判断二者不是同时发生的,而是知识判断在前,价值判断在后。休谟问题的难度之大,从他那时起一直到19世纪末,没有一个人能对其进行系统论述和解答。1903年,摩尔发表元伦理学的代表作《伦理学原理》,系统地论述了这个问题。但他只是揭示了以往伦理学在这个问题上的所谓“自然主义谬误”,并没有真正从正面解析这个难题。 “是—应当”问题落实到现代风险的治理问题上,就是风险事实、风险存在与风险识别、风险评价之间的关系,具体地说,就是由现代风险的存在事实的“是”(是什么)能否推出风险治理的“应该”(怎么做)。同时,由现代风险的这个“是”与“应当”的困境,延伸出来的另一个困境就是,作为风险主体的人类,是针对风险事实的纯粹解释者?还是作为风险治理的立法者和道德代言人? 其实,关于风险的陈述区别于其他陈述,它既不是单纯的事实主张,也不是惟一的评价主张。风险陈述既是一种事实陈述,又是一种评价陈述。作为一种理性计算的程序和技术时代的产物,风险直接或间接地与文化定义以及与各种生活标准密切相关。在这样一个风险社会,我们必须问自己:生活是什么?我们想如何生活?我们该如何生活?所以,这就意味着,风险的陈述本来就是可以用涉及多方面的关系来进行解释的陈述。 因此,对于风险的治理来说,应该如何做(ought to be)不能说明自身,它只是意向性的,而意向活动必须以存在论事实为前提,意向性问题的意义受制于存在论问题的意义[3]。如果说,只局限于“应该”这一层次必定从根本上削弱伦理问题的意义,而且最终使伦理学失去根据。所以,就像贝克所说,风险只是指明了什么“不应该”做,而不是“应该”做什么。那么,我们如何处理现代风险治理中的“是—应当”的困境难题呢?王海明认为,这两者并不是完全断裂的,可以进行这样的逻辑推理[4]: 前提1:行为事实如何 前提2:道德目的如何 两前提之关系:行为事实符合(或不符合)道德目的 结论:行为应该如何(或不应该如何) 因此,关乎到现代风险的治理,我们可以这样推演: 前提1:风险事实如何 前提2:治理风险的目的如何 两前提之关系:风险事实符合(或不符合)治理行为目的 结论:行为应该如何(或不应该如何) 对于风险治理的这一困境,我们在看到“是”与“应该”之间的区别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两者并不是截然不可跨越的,任何的道德判断都是基于事实,就像石里克所言:“最终的评价是在人类意识中真实地存在的事实。即使伦理学是一门规范科学,它也不会因此就不再是一门关于事实的科学。它的研究完全是实际的东西。”[5]因此,不论我们是现代风险的解释者还是评价者,区分和对立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在于,我们所要追问的是无论何种角色它的依据以及合法性何在的根本问题。 (二)困境二:风险治理的“当下”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