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伦理如何复兴?

作 者:

作者简介:
万俊人,男,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研究,北京 100084

原文出处:
求是学刊

内容提要:

当代美德伦理的复兴有着现实而复杂的社会实践背景和文化理论成因。然而,美德伦理的当代复兴究竟意味着什么?美德伦理学能否真正复兴?又如何复兴?其理论复兴——假如其复兴是可能且现实的——当代前景又会怎样?文章试图对这些问题作出初步的解释和回答。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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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1)01-0044-06

      美德伦理似乎正在或者已然成为国内伦理学界讨论的热门课题。形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看似来自国内学人对西方当代美德伦理的关注,但实际上更真实而自然的原因则是中国当代道德生活世界的急剧变化和我们自身文化精神的内在急需:一个仍然处在社会结构加速转型过程中的现代化社会及其道德伦理生活,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社会文化价值和精神心理的磨砺与考验。一方面,日趋开放的经济社会和不断扩展的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产生了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化、制度化或公共秩序的需求,因而,整个社会对道德伦理的要求更直接地表现为对普遍规范伦理——当然是需要重构的新型规范伦理——甚或是对人们所说的“底线伦理”的秩序化道义要求,比如,社会正义、社会诚信、公共秩序、公共交往伦理,等等;另一方面,由市场主导的现代经济社会又不断催生和强化着整个社会的世俗功利主义和“实利主义”的行为动机,效率优先的社会总体价值取向空前强烈地刺激着每一个人的自我行为目标定位和行为策略选择,个体利益的自我诉求不断增强,这一趋势客观上又不可避免地浸染着整个社会的文化精神和大众心理,极大地减弱了道德伦理对人们趋利行为的道义约束力,结果造成社会公共化制度秩序强化与社会个体德行弱化的两极张力。然而,古今中外的社会道德经验和伦理学理论教训都告诉我们:社会制度和秩序的公共化程度愈高、愈普遍,其有效性对制度之中的人及其作为社会公民的美德要求就愈高,与之相应,社会和个体对制度构建与秩序运作背后的文化精神资源的需求也愈强、愈大。诚如麦金泰尔所言,正义的普遍原则只有相对于具有公正美德的人来说,才是有实际意义的。因此,如何协调社会普遍规范和制度约束与个体价值认同和内在目的追求之间的关系,用伦理学的术语来说,如何合理有效地协调和整合规范伦理的普遍道义要求与美德伦理的主体目的追求,便成为任何一个现代社会都必须解决的基本道德课题,也是西方自由主义——无论是古典的还是现代新型的自由主义——长期未能很好解决的伦理学基本难题。理解这一点,便不难理解肇始于20世纪晚期的两方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为什么总是在诸如民主与共和、自由与平等、权利与义务、道义与目的等两极价值之间争论摇摆的真实原由和复杂语境了。

      的确,17世纪及其后的西方伦理学发展逐渐显露出一个新的特点:基于古典自然法理论和社会契约论所逐步生成的现代性的规范伦理(学)开始兴起,并逐渐替代了古典美德伦理的主导地位,这实际上是适应了近代民主国家的政治经济结构和社会生活需求。在这个大的政治经济社会框架下,为了消除以民族、社群等各种社会文化共同体为基本特征所产生的社会差异,近代民主国家力图创立一套超越传统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之特殊主义局限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新规范伦理体系。这就是同西方现代性或现代社会一起凸显的理性主义规范伦理学。规范伦理替代美德伦理,甚至是对美德伦理所代表的那个传统社会的特殊主义道德文化的取代。在这个意义上说,美德伦理代表了传统社会,表达了传统社会的基本道德要求,随着近代社会的诞生和现代性的突现,逐渐成了一种历史的遗迹被人遗忘了,至少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大大降低了。这是我们谈论美德伦理复兴的社会语境和历史理论背景,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展开这一主题的讨论。

      事实上,我对这一主题已经有过一些探讨了。为了避免重复,也为了更为简明系统地陈述我近期对这一主题的学习体会和理解,我想集中谈谈以下三个问题。

      一、关于美德伦理的复兴

      美德伦理与规范伦理是相互对应的两个概念。从实质性的意义上看,所有的道德伦理都具有规范的特性和效用,因之广义说来,美德伦理也是规范伦理的一种,只不过,美德伦理的“规范”特性主要表现为,个体目的和基于该个体人格目的所形成的主体价值观念对主体自身行为的内在自律,而一般规范伦理的规范性则直接表现为某种或某些社会公共行为规则体系和社会道义承诺对所有个体行为的外在约束或限制罢了。然而,从严格的学理上分类,一种普遍主义的规范伦理乃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与现代民主国家的兴起有关。1971年罗尔斯发表《正义论》,标志两方理性主义规范伦理学在康德之后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可刚好十年之后,也就是在1981年,麦金泰尔发表了After Virtue,这本书在美国的影响同罗尔斯的《正义论》几乎不分上下。“After Virtue”应该译成“追寻美德”,因为它含有一种深意,即:如果现代社会和现代人不再回避“现代性道德”已然失败的后果,并且无法抛弃人类生活和人类尊严的道德之维的话,那么,就要把已然飘逝了的美德伦理重新找回来①。事实上,美德伦理的复兴正是以麦金泰尔这部名著的出版为复活标志的。从20世纪80年代到最近的三十年间,欧美学界的确有一个美德伦理学的复兴运动。除了麦金泰尔之外,查尔斯·泰勒、迈克尔·沃尔泽、迈克尔·桑德尔等人都是这一复兴运动的学术中坚②。当前,M·斯洛特(Michael Slote)算是较有代表性的,他和一些伦理学者试图在麦金泰尔基础之上,借援于休谟和亚当·斯密等18世纪英国情感主义伦理学的资源,开出另一种形态的美德伦理学,甚至也开始诉求于中国原始儒家的某些观念,乃至晚期西方宗教,这就是所谓的“情感主义的美德伦理学”(emotionalist virtueethics)形成的理论背景③。

      不仅在学术层面,而且在社会生活层面,欧美社会也先后出现这种回归传统美德伦理的实际动向。比如说,20世纪90年代初风靡美国的“贞洁运动”和“公民道德教育”便是显证。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报告,在今日之美国社会,崇尚和尊重女性贞洁又开始成为一种道德文化时尚,美国权威统计表明,2008年美国的离婚率不到百分之二,远低于我国近年的离婚率。这些都可以看做传统美德伦理在西方社会复兴的事实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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