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之为伦理学研究方法的独特价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泽应(1956-),男,湖南省祁东县人,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伦理思想史与应用伦理学研究,湖南 长沙 410081

原文出处:
河北学刊

内容提要:

伦理学需要一种执中用和的研究方法与智慧。中庸不仅是一种实质理性和价值理性,而且是一种形式理性和工具理性。作为形式理性和工具理性,中庸要求用适度、适当与合理的方法去研究道德现象,寻求道德真谛,确立作为实质理性和价值理性的道德应当。以中庸的方法研究伦理学,要求我们必须超越单纯知识主义的藩篱而将德性与问学作一有机的整合,必须超越过分细微的趋向而使广大与精微实现合理的聚合,必须超越现实主义的观瞻而具备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辩证结合的视野。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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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10)06-0017-04

      《中庸》是儒家一部“提挈纲维,开示蕴奥”的奇书,朱熹认为:“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1](P17)他强调指出:“读书须以《大学》为先,次《论语》、《孟子》,次《中庸》。《中庸》工夫密,规模大。”[2](第14卷)他把《尚书》里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奉为《中庸》所阐述的“传授心法”,认为《中庸》是“继往圣,开来学”的弘道之作。笔者在研读《中庸》的过程中发现,中庸不仅是一种实质理性和价值理性,而且是一种形式理性和工具理性。作为形式理性和工具理性,中庸要求用适度、适当与合理的方法去研究道德现象,寻求道德真谛,确立作为实质理性和价值理性的道德应当。以中庸的方法研究伦理学,要求我们必须超越单纯知识主义的藩篱而将德性与问学作一有机的整合,必须超越过分细微的趋向而使广大与精微实现合理的聚合,必须超越现实主义的观瞻而具备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辩证结合的视野。

      《中庸》作为儒家一部重要的伦理学经典,不仅具有实质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建构与意义,其关于性命道教的阐说可谓建纲立极,更具有形式理性和工具理性的意义与价值,其关于修道之方、至诚之途的论述亦可谓洞见本根,影响深远。

      “中庸”本身既是一种伦理的原则和价值目标,也是一种重要的哲学伦理学研究方法。“中庸”的基本含义,即于两端(过与不及)取其中,不偏不倚,既不过,也无不及。《中庸》认为,中庸即是符合天命人性之德的中正态度和做法,其最一般含义即“执其两端而用其中”。朱熹解释说:“盖凡物皆有两端,如小大厚薄之类,于善之中又执其两端,而量度以取中,然后用之,则其择之审而行之至矣。”[1](P20)可见,中庸之道强调在过与不及之间保持适度和中道,以免流于过与不及两种极端。《中庸》说:“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1](P19)意思是说,愚、不肖者往往违道而行,言不及义,所以不及于正道;贤、智者虽能追求德行,但往往由于不知度而失之太过。同时,贤、智者也有拘泥于常道太过而不知变通的缺失。只有修道到家的圣人才能真正把握和做到中庸之道。

      中庸之道的基本特征是“中和”。《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1](P18)性之中是天下万理(主要是人伦道理)纷陈之本,情之和是天下万事畅通之路。因此,中正的态度与和谐的情感既是知“道”的表现,又是修道进德、治理天下的根本的、普遍的原则。有了这种态度和情感,就会逐渐达到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同时会产生极大的效应,使天地生养万物的固有作用得以正常实现,万物都会得到养育。如何达到中正的态度与和谐的感情?《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1](P18)也就是说,尚未显示喜怒哀乐之用的人性之理本身即是中正,依理合度而发生的喜怒哀乐之情即是和谐。当人们接触事物时,没有先入为主的喜怒哀乐情绪的干扰,纯粹依靠理智和良知去体察事物,就是切合事理和人性的中正态度。由于对是非善恶的明察,势必流露出喜怒哀乐之情,但如果喜怒哀乐之情不受个人私心和成见的驱使,而是合乎道理,恰如其分,这就达到了情感与理智的和谐。

      中庸之道即中正不偏、经常可行之道。此道合于天命人性,故又为坚持中正、立足于必然之道。中的反面是“过”与“不及”的片面性,庸的反面性是立足于偶然性。“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1](P19)“时中”,即随时处中,遵循人伦道德;“无忌惮”,就是不遵守人伦道德。而产生这两种对“道”的根本对立的态度,正在于是否“择乎中庸”。《中庸》说:“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1](P20)就是说,掌握了中庸之道,使性情处于“中和”境界,就能坚守善道而不丧失。反之,如果违反了中庸之道,就必然会使自己的思想、行为离开人伦道德而陷入邪恶。应用中庸之道研究伦理学,要求人们始终保持对伦理道德的拳拳服膺,坚守善道而笃信不疑,在对伦理道德的阐释与论述中表现出发自内心的信任和崇敬,使所宣说的道德与所信仰的道德高度密合,实现伦理道德研究对象上的爱信合一和知行合一。同时,要求人们超越现代知性主义道德观的藩篱,上升到一种生活主义道德观的高度,使知识服务于德性的提升与健全,使伦理之学真正有助于人的发展和完善,有助于社会的文明与和谐。

      “中庸”作为伦理学研究方法,集中表现在“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不仅构成了中庸之为人生境界和道德追求的主体部分,而且有着认识工具和研究方法的诸多价值,提醒我们研究伦理学必须有一种兼顾德性与学问的方法,使学问建筑在德性的基础上,有一种立乎其大而又关注其小的辩证思维,以及将高远的理想追求落实于平凡人生的价值勾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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