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之“仁”与规范之“仁”

——简论早期儒家的“仁”说及其现代价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田文军,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仁”是早期儒家学说中的重要范畴。这一范畴既表明了儒家所理解并推崇的最高德性,又界定了儒家所主张的人们生活中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在儒家学者看来,如果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能够自觉地坚持“由仁义行”,其结果则可为“行仁义”。换言之,一个人若能够具备由“仁”这一范畴所表达的美好德性,实践由“仁”这一范畴所界定的伦理规范,其行为就会是道德的行为,亦即能获取自己圆满的人生价值。在儒家学说中,这种以“仁”范畴表达和论释的人的美德与行为规范及二者统一的伦理思想,值得我们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借鉴与思考。因为人的德性与人的德行统一,德性是德行的基础,具备良好的德性,可导引行为的道德;坚持德行,则可以完善和彰显人的美德,正是今天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倡导与追求的伦理意识。而这样的伦理意识早已蕴含在儒家以“仁”范畴为中心建构起来的仁学系统之中。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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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0)05-0062-07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学因其关注社会人伦,“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学术界为评断儒学在中国学术史上的历史地位及其现代价值,或视其为中国学术文化的主干,或肯定其为“人学”。前一种视角认定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格局,儒学被定位为“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长期作为官方的意识形态,影响了中国文化发展的历史与方向。后一种视角认为儒学以“三纲领”、“八条目”即所谓“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及“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基本内容,重视人在现实生活中如何成己成人,确立了中国人基本的生活态度与价值观念,这样的儒学乃人生宝典,成德教义。人们对儒学的评断,视角不同,趣向有别,结论各有其据,且各以不同的侧面接触到了儒学的特质与价值。但是人们对儒学已有的评断,并没有终结人们对其特质与价值的现代性思考。在人类经济、文化的发展进入全球化时代的今天,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儒学,其理论价值究竟表现在哪里,儒家学说究竟为当代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什么样的人生经验与人生智慧,或者说在儒家学说中,哪些具体理论对于人们今天的生活仍然具有实际的借鉴意义,能够在现代人类文化中彰显其普适价值,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探讨。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文拟通过对早期儒家的“仁”范畴的论析,对儒学的思想特质与现代价值作出自己的解释与评断。

      一

      儒学是一个包含着丰富理论内容的思想系统,也是一个在历史中不断演化发展的思想系统。解析儒家学说的现代性意义,不论是学术视角还是文本选择都可有不同。就文本而言,人们可专探“六经”之类的传统典籍,也可专注于先秦儒家以及两汉、两宋时期的儒家著述。对于儒学典籍既可作专题的解析,也可作系统的研探。朱熹当年论及阅读儒家典籍“四书”,曾主张人们先读《大学》,认为先读《大学》,可以帮助人们“定其规模”,从总体上把握儒家理论的基本架构与思想内容。其后应阅读《论语》。阅读《论语》可帮助人们“立其根本”,了解儒学的早期形态,熟悉儒学的原创性思想。再后读《孟子》,“以观其发越”,了解儒学的演绎与发展。最后阅读“中庸”。阅读《中庸》可“求古人微妙处”,即了解形上层面的儒学理论,理解儒学的“高明”与价值。朱熹这种主张,立意虽在论释自己所理解的阅读“四书”的方法,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朱熹实际上认定在儒学的演绎发展中,《论语》、《大学》、《中庸》、《孟子》的旨趣和价值并不完全相同。朱熹主张的阅读“四书”的方法,是以他对“四书”在儒学发展中的地位与价值的理解为基础的。其中,他以为阅读《论语》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儒学成型时期的理论内容及其思想价值的观念,对于我们选择儒家典籍,思考儒学价值极具启发意义。今天,我们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论析儒学理论的现代性价值,同样应当将目光首先投向《论语》这部在理论方面最具原创性的早期儒学经典。以《论语》为解释对象,探讨儒学的思想特质与理论价值,学术视角与学科参照又可有不同,在同一学科范围之内,不同层面的理论指向也可构成不同的解释视角。如果我们专从伦理学的角度解读《论语》,伦理德性与伦理规范应当是我们必须留意的两个解释向度。

      伦理德性是人所具有的道德品质,是人的美德。从伦理德性的角度来解读《论语》,可以说早期儒家关于人的德性的理论,主要是基于对“仁”范畴的论释建构起来的。对于德性的理解,东西方哲学家有所不同。在西方哲学史上,德性曾被划分为道德的德性与非道德的德性。道德的德性是所谓伦理德性,非道德的德性是所谓理智德性。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最高的伦理德性即“最高的善和极端的美”。在中国哲学史上,哲人们认定“道德”即是“得道”,所谓德性的意蕴直指人优秀的道德品质或人的美德。《论语》论释的德性之“仁”,即是对人的德性或美德的概括与表述。在《论语》中,关于“仁”的论述较多,譬如:“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论语·宪问》)等。在这些论述中,“仁”多表示德性。这样的德性,乃人的美德,早期儒家十分推重。与“仁”这种德性相关,《论语》中还论释过“义”、“礼”、“智”、“信”等表述德性的范畴。“义”、“礼”、“智”、“信”作为人的德性或说美德,实为“仁”这种德性的具体体现,或说都源于德性之“仁”。西方哲学家曾有以中道为伦理德性者,并认为这样的德性是一种具有选择能力的品质。《论语》中也有“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的论断,并以“无过无不及”释中。但从《论语》中对德性之“仁”的论释来看,早期儒家虽也主张“为仁由己”,肯定德性之“仁”与道德主体自身的选择相关,但早期儒家更多的是将“仁”这种德性理解为源自人的“爱人”之心,强调所谓“人有是心,则有是德”。故《论语·颜渊》中有“樊迟问仁。子曰:爱人”的记述。这种记述,曾影响后人以“爱人”论释德性之“仁”。实际上这样的论释并不十分确切。“仁”作为德性,是人的一种品性,“爱人”则只是人这种品性的具体体现。

      与德性之“仁”的观念相联系,《论语》中也将“仁”视为人的最高道德境界。孔子说:“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论语·述而》)。即是表示自己未能达到“圣”与“仁”的境界。孔子还曾说过:“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论语·述而》)所谓“求仁得仁”之“仁”,似也可以理解为人在生活中所达到的道德境界,故有无“怨”之说。《论语》中释“仁”的实例还有很多。杨伯峻先生作《论语译注》,曾指出“仁”范畴在《论语》中出现达105次之多,且“仁”的意蕴多与人的德性关联。早期儒家以“仁”为最高德性,认定“仁”为诸德之源和最高道德境界,使德性之“仁”成了儒家有关德性理论的核心范畴。今天,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以德性之“仁”为善为美,将德性之“仁”作为人生的价值目标与理想追求,仍有利于维系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因此,德性之“仁”说应当是早期儒家伦理思想中最具现实价值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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