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研究中的一些辩证关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希庭(1937-),男,浙江温岭人,西南大学心理学院、心理学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人格心理学、时间心理学,重庆 400715

原文出处: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人格是一个人在思想、情感和行为上表现出来的独特模式,包含外在人格和内在人格及其交互作用。由于人格的独特性与复杂性以及研究者观点的不同,在人格心理学中有许多不同的理论取向和研究方法。处理好人格研究方法学中的个案式评鉴与通则式评鉴、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辩证关系,将会科学、有效地促进我国人格心理学的发展。


期刊代号:B4
分类名称:心理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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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黄希庭

      主持人语:人类对人格的探究可追溯至数千年之前,例如《易经》、《论语》等都有涉及,但现代人格心理学则是从西方传入我国的。如果从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发表《潜意识》(1915)一文算起,现代人格心理学只有95年的历史,而如果从奥尔波特(Gordon W.Allport,1897-1967)出版他的《人格:心理学的解释》(1937)一书算起,时间更短,只有73年的历史。自西方人格心理学诞生以来,该领域理论取向多,研究方法也很多,充分表明人格研究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如何看待人格心理学的现状并开展研究呢?本期刊登的《人格研究中的一些辩证关系》一文从方法学的角度阐述了作者的观点,期望能引起读者、特别是从事人格研究的学者们的讨论;另外,本期还刊登了《道家人格结构的构建》一文,讨论了道家人格结构的理论模型;《我国西藏自治区大学生自立人格的结构》一文的研究结果表明,自立人格结构具有一定的跨文化和区域的稳定性;《基于价值观的个人与组织匹配研究述评》一文从价值观的视角评述了个人与组织价值观匹配的研究现状,对人格研究有参考价值。

      中图分类号:B8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1)01-0001-07

      人格是一个现实的人。一个现实的人在生活舞台上表演出的各种行为特点,是外人看得见的外在人格;同时这个人蕴藏于内,没有表现出来的人格特点,虽然人们难以知觉到,但却是可以被推断出的是其内在人格;后者是人格心理学家最为关注的主题。人格是个人在思想、情感和行为上所表现出的独特模式,这种独特模式规定了个人的行事风格,并影响着个人与环境的交互作用。因此,人格研究的主题十分广泛,它涉及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由于人格研究工作的复杂性和独特性,因而在人格心理学领域中就有了不同的理论取向和许多研究方法。怎样科学、高效率地发展我国的人格心理学研究?处理好人格方法学中五对范畴的辩证关系,至关重要。

      一、个案式评鉴与通则式评鉴

      无论心理学家信奉哪一种人格理论,偏爱哪一种研究方法,都需要系统地收集资料。在人格评鉴方面有两种系统收集人格资料的研究取向:个案式评鉴与通则式评鉴。

      个案式评鉴(idiographic assessment)或个案式研究(idiograhpic research)也译为特殊规律评鉴或研究和个人记述评鉴或研究,是指力求穷尽某一个体人格的所有方面,来描述和理解这个人的人格特性,而不关注两个人或与更多人之间的异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一位大学生人格的了解,往往是通过对这个人的家庭背景、其童年少年的生活表现,他所受的家庭教育,所受的学校教育水平和特点,他目前的人际关系状况、学习表现如何等等,就是采用此种方法。这类研究被称为idiographic,就如idio-这个词根所代表的含义是独特的、特殊的、自身的或明确的一样,研究者力图全面收集某一个体的所有因素,其目的是完整地、明确地描述或理解其独特人格。

      Allport最先把个案式研究引入对人格的探究。他认为要了解一个现实的、特定的人,唯一的方法就是研究这个人;只依靠抽象维度总加的统计分数,是不能了解个体人格独特性的。他强调必须收集个人的忠实记录,如日记、自传、信件、采访报道等,才能理解这个人的人格。为此他收集了一位名为Jenny(假名)的妇女从58岁至70岁期间给她儿子的两位朋友写的301封信函(Allport,1965),从中对Jenny的人格作了生动的描述[1]。

      所谓通则式评鉴(nomothetic assessment)或通则式研究(nomothetic research)也译为共同规律评鉴或研究,是指从多个个体或团体的层面来找出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具有一般性影响的因素,其目的是试图找出对某一类型人格或行为都有影响的最主要的因素或规律。例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见到过各种各样的人,其中有一些人总是行色匆匆、心直口快,他们虽然各有特点、原因也不尽相同,但是可以从这一类人中找出少数几个决定其行为模式的原因,如时间紧迫感、时间匆忙感、争强好胜等,我们把这一类人的行为模式称之为A型性格,并编制出A型性格问卷加以测量。这就是一种通则式评鉴。像编制A型人格问卷一样,心理学家还编制了政治经济保守倾向量表、乐观主义量表、自我控制量表、自我弹性量表等来测量各种人格差异。此外,探讨遗传、家庭、学校教育、文化等因素对人格形成作用的实验以及用ERP和fMRI等来研究人格的脑机制的种种实验,都是属于对人格的通则式研究。

      个案式研究通常总是尽可能将所有变量及其相互作用统统考虑进去,这与通则式研究不同,后者为了便于定量分析,通常总是尽量剔除多余变量的影响,简化为两个或少数几个变量之间的关系。个案式研究是可以转化为通则式研究的。Jaccard和Dittus[2]认为,在心理学中常有三种研究取向,即严格的个案式取向(strictly idiographic approach)、聚集的通则式取向(aggregate-nomothetic approach)、规范的通则式取向(normative-nomothetic approach)。严格的个案式取向基本上采用主位法(emic)研究。如果研究者想把主位法研究得出的概念和关系命题推论至其他个体,那就必须先把主位法转为客位法(etic)并构建出“个案式客位法”(idio-etic)的理论框架。在构建出个案式客位法之后,便可以把多个个体的资料累加起来,进行跨个体分析。这种以个体为分析基点却跨越个体而做出“团体性”的理论陈述,就是聚集的通则式取向。它不仅具有个案式研究的优点并且能够给出通则式陈述。而规范的通则式研究对象则是多个个体或团体,即从团体的框架下来描述和解释个体的人格和行为。换言之,规范的通则式研究就是以其他个体为参考系而作出的相对推论。目前规范的通则式研究被人们看好,许多本质上是个案式构想的研究却用相关系数、因果关系模型进行统计分析,而这种统计分析背后的基本假设却是规范的通则式研究,这显然是不妥当的。如前所述,严格的个案式研究仍然是很有必要的。这三类研究,各有其优点和缺点,研究者完全可以根据研究的需要来加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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