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空间的生产、建构和创造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之沧,南京师范大学 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46 张之沧(1948— ),男,江苏省邳县人,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主任、教授,主要从事科技哲学研究。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空间是物质的存在形式,具有历史性、社会性和实践性等特点。人类在不同发展阶段利用、生产、建构和创造出了不同的空间形式。它既包括先于人存在的物质空间、能量空间、信息空间和生命空间,也包括人类创造的社会空间、精神空间、理论空间、文化艺术空间、客观知识空间、虚拟空间和赛博空间。其中,“空”具有无限的充填欲,“形”具有无穷的可塑性。作为时空存在者,每个人都应该立足科学技术和艺术,从空间的多样化、立体化、信息化、艺术化、网络化、虚拟化和全球化入手,把握其内在规律和延异趋势,积极投身空间的设计、创造和建构,生产出更多的空间形态,以应对日益丰富的人的发展。这既意味着人类智慧对物质客体的超越,更体现出人的创造本性。否则,日益拥挤的人类,生活在有限的空间中,会愈发感到乏味和窒息。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1 年 10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01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1)07-0030-07

      人作为一种能够感知、直观和规定时空的存在,自古以来,就对与自身生死攸关的空间倍感兴趣。这不只因为人本身就是一种空间性存在,还因为只有在世之人才能够意识到空间的存在,并对其产生诸多的需求、好奇和追问。为此,自古希腊以来,就出现了亚里士多德的“虚空论”、笛卡儿的“以太说”、康德的“直观形式论”和黑格尔的辩证空间观。在他们看来,“空间总是充实的空间,绝不能和充实于其中的东西分离开。所以,空间是非感性的感性与感性的非感性”①。一切空间都是质料与形式、概念与实存、感性与理性的统一。空间作为自然界最初和直接的规定,总是既具有实在性、抽象的普遍性,也具有主观性、历史性、社会性和实践性。只是进入20世纪,人类才逐渐认识到空间不只表征物质的广延性、连续性,或“感性直观的纯然形式”②,它还能够被人类发明、创造、建构和生产。人类能够通过科学技术、社会实践和创新思维不断推动空间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发达国家之所以长期称霸物质空间、社会空间、精神空间、理论空间和信息空间,原因就在于它们能够不断开辟新途径,从立体、结构、信息化、网络化和全球化高度,去能动地创造、生产和扩展新的空间形态。因此,人们不能把空间只当做抽象的概念、不可创造与变更的客观对象或绝对空间;既要认可空间的主观性、建构性、想象性和虚拟性,也要看重空间的可塑性、再造性和生产性。要认识到一切客观对象归根结底也是主观的和社会的。所谓的物质空间不仅昭示着人类实践的诸多要素,而且如果离开人类,只是“抽象地和孤立地谈论与入分离的自然界,那对于人说来也只是无”③。既然如此,人们就不能一味地占有和滥用空间,而应深入分析论证人类利用、生产、创造和建构空间的可能性、合理性与现实性,积极主动地生产、建构与创造空间。

      一、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

      人类对空间的认知、利用和生产,当然是从物质空间开始的。作为物质世界的存在方式,从狭义上理解“物质空间”,就是先于人类而存在且继续存在着的宇宙空间、自然空间。它既包括固有的能量空间、信息空间和生命空间,也包括较低层次的物理空间和地理空间。它既是“一切外部直观之基础”,也是一切现象存在的可能性条件。由于它具有“一个无限给予的量”,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给人类对空间的认知、利用、生产和建构提供了基本要件,由此也就成为人类最为关注的空间形式,预设了它的光辉前景。然而,这种狭义的物质空间或自然空间一经进入人类社会,就不仅会被想象为自在和自为的统一,而且必须参照社会实践来界定。结果,我们面前的空间从此就不再是纯粹的物质产物,而是由人类社会的整体结构的动态特征所塑造——是历史地决定于一定的社会关系,是一定的社会关系赋予特定的空间形式、空间功能和社会内涵。从此,所谓先在的物质空间,也就具有人化、对象化、实践化的性质;变成“在自己内部得到中介的东西”④,变成人化了的物质空间。这个物质空间的人化过程,也就是人类感知、认识、实践、利用、制造、创造和生产物质空间的过程。

      特别是进入工业社会之后,其整个存在和生产实践就是不断迅速地创造、建构、设计、规划、开辟、表现、生产和建造空间。为此,马克思指出,在人类的现实中,“甚至连最简单的‘感性确定性’的对象也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工业和商业交往才提供给他的。……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⑤。在这里,人类既创造了普遍存在的一般物质和形态各异的具体物质,也创造了抽象、永恒的空间形式和具体的、千姿百态的空间形式。所以,归根结底,“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⑥ 一切具体而充实的空间形式都是人类在一定历史阶段通过科学技术和社会实践创造和生产出来的;而且,人类不仅拥有也一直在丰富和发展着这种创造、生产与建构空间的功能。

      当然,巧夺天工的自然界也时刻在生产和创造着空间,就像蜘蛛结网、燕子筑巢、蜜蜂建造蜂房一样。但即便最蹩脚的建筑师也要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百倍,因为“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⑦;而且,他的生产和建造绝不是本能的拙劣模仿,总是贯穿着智慧的构思、发明与创造。正基于此,康德才说,只要按照给定的运动定律,人们就可以看到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只要给我物质,我就能够给你们造出一个宇宙来”。⑧ 因此,迄今人类创造和生产最多的还是物质空间,且通常采用三种途径:其一,人类发明创造和生产出各种“充实的空间”,包括全部的生产工具和物质文化用品,才使人类在脱离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之后,在社会空间形态上相继进入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由此,在空间形式上创造了无数奇迹。其二,人类通过科学技术不断开发劳动对象、扩大生存空间、改变谋生环境,才不断地扩展物质空间和地理空间。为此,列斐伏尔指出:“空间的生产方式”是空间生产的决定性力量。特别是在后资本主义社会,空间早已不是单纯的物质容器,而是主要作为生产的对象和产品而存在,即是说,社会生产由“空间中的生产”转变为“空间自身的生产”。其三,自古以来,人类就经历了从村落到城镇、再到现代化城市的突飞猛进,及至20世纪下半叶,迅速由过去的硬城市进入软城市,由文学城市进入艺术城市,由中心化城市进入非中心化城市。现在,于世界各地迅速崛起的卫星城市和边缘城市,就是中心城市的后现代演变。

      人类在创造和生产物质空间的同时,也创造和生产了超越物质空间的“社会空间”。社会空间当然属于人类社会,本质上是社会的表现。因为,“作为社会存在的人类不只是生产了他们自己的生命、自己的意识,也生产了他们自己的世界”⑨。它既包括家庭、村落、城镇、国家、工厂、商场、军营、校园等人类生产和创造的诸多具体的社会实体,也包括人类从古至今所创生的、标志重大社会形态更迭与转变的社会空间。这种社会空间在时空两个纬度上创造了各种社会空间形态,它集中体现了人类借助其卓越的才华对空间的认识和实践、创造和生产。这里当然包括人类所创造的各类光彩夺目的文化空间和诸多美不胜收的艺术空间,并充分体现物质空间、社会空间和文化艺术空间的融合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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