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生产关系无疑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但如果对这一概念在马克思哲学发展的不同时期所具有的不同内涵缺乏一个准确的把握,那就不容易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进行准确的界定,甚至还会由此而产生各种各样的误解。而在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发展史上,的确存在着导致这种误解的各种诱因,因为马克思尽管有时候用的是生产关系概念,但他头脑中想的却只是交换关系或分配关系的内涵。而如果因此把马克思的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交换关系或分配关系,那就不仅会看不到马克思在其思想的最深刻处所具有的生产关系是发展程度最高的交换关系的思想(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2版,第347页),并由此而无法对历史唯物主义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运动为基础的历史规律论进行科学的评价,而且还会在把交换关系直接界定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础概念的前提下,把马克思的哲学仅仅理解为从应有的交往关系的层面对现实的物化的交换关系的批判理论。而实际上,只要我们注意到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理解水平到达什么程度,他对生产关系概念的内涵的把握能力也就发展到什么程度,那么,在我们面前就能清晰地展现出一幅马克思生产关系概念内涵的演变史的画卷。这样一来,我们就既不会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解读为交换关系的经验式展开理论,也不会把它解读为对异化的交换关系的外在式批判理论。 马克思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次运用生产关系概念的。他不仅在论述“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时直接运用这一概念:“封建时代的所有制的主要形式,一方面是土地所有制和束缚于土地所有制的农奴劳动,另一方面是拥有少量资本并支配着帮工劳动的自身劳动。这两种所有制的结构都是由狭隘的生产关系——小规模的粗陋的土地耕作和手工业式的工业——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第15页),而且在一段对历史观的总结性陈述即“由此可见,事情是这样的: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的最初手稿中,也曾运用过这一概念:“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的一定的个人”(同上)。但尽管如此,必须指出的是,马克思此时对这一概念其实并没有很好地把握:他只是从笼统的一般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角度来理解这一概念的。我们知道,“生产关系”的核心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消费关系等内容。但应该注意的是,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不仅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譬如在资本主义大工业阶段,这种所有制形式就不再表现为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是表现为劳动者失去这种所有权,表现为资本对劳动的占有权;而且,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关系、交换关系等内容也会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譬如在资本主义大工业阶段,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尽管从表面上看依然是一种交换关系,但它实际上已经不再是一种简单的交换关系,而是表现为资本对雇佣劳动剥削剩余价值的关系,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这种关系是由生产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而不是由交易方式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2版,第133页)也就是说,在私有制条件下,随着交换关系的发展,它必然而且只能在生产关系中实现其自身。应该说,马克思后来思想中所具有的这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2版,第582页)的思路,在他此时的思想中还没有成型。 究其原因,这跟马克思此时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理解水平是直接相关的。此时的他还无法对手工业资本主义与资本主义大工业之间的区别作出准确的把握。对马克思来说,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只在于金钱关系或货币关系的发展程度之不同而已,而没有更多的实质上的不同。(参见马克思恩格斯,第54-59页)他后来在《资本论》手稿中谈到的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与实际上的从属之间的区别的思想(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1版,第18页),此时还没有出现。也就是说,马克思此时对资本主义大工业的本质其实还没有完全地把握住。这就使他实际上只是从工场手工业的角度来看待资本主义大工业。因此,他选择了与亚当·斯密相同的视角,从分工的角度来理解生产力的发展,以及从交换关系、交往关系的角度来理解生产关系的发展。而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在斯密所处的手工业资本主义时代,正像日本学者广松涉所说的那样:“‘生产’可以说是个人私事,人们是在通过携带产品(生产的结果)而相互交往的场面中才开始形成所谓的社会。在此意义上,生产不是‘社会’的本质规定,毋宁说只是在社会的圈外,即作为属于私人领域的东西被把握。”(广松涉,第55-56页)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生产方式便只是小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分工与协作方式,而所谓的生产关系便只是这些独立的商品持有者之间的交换或交往关系。我以为,一旦用这样的视角来解读19世纪40年代的资本主义大工业,那么,交换关系、交往关系、生产关系等概念之间的边界必然是不清楚的。赫斯从交往形式的角度来批判货币的本质,其原因也在于此,因为对于像他这样的德国早期社会主义思想家来说,所关注的重点只是市民社会的伦理分裂特征,而不是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历史性发展的特征。而此时的马克思尽管在哲学层面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构建上已经达成了,但在对生产关系内涵之解读这一具体问题上,尚存在着一些遗憾。这就是他为什么在这一文本中对生产关系、交往形式、交换关系、社会关系等概念往往混杂着使用,并且对它们的边界尚不能十分清晰地划分的原因。 当然,如果跟以前的文本相比,马克思能够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生产关系概念(尽管它与交换关系等概念之间的区别尚未被明确地辨析),这已经是一个重要的进步了,因为它标志着马克思已经能从客观内在矛盾的角度来思考历史发展的动力及进程了。而在1844年的相关文本中,这种思路是不存在的。譬如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马克思尽管在现象分析的层面谈到了私有者与私有者之间的交换关系,但“物物交换”这一概念并没有与生产力等概念合作而生发出历史解读的新思路,而只是被界定为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马克思,第172页)这说明此时的马克思还只是停留在人性异化的角度来理解市民社会,他还不了解英国式市民社会本身所具有的历史意义以及由其自身的内在矛盾运动所建构出来的对于人类解放的意义。既然如此,他当然不可能有兴趣去思考这种交换关系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复杂关系。此时的马克思在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时的根据,是“国民经济学把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作为本质的和最初的、作为同人的使命相适应的形式确定下来了”(马克思,第172页),而我们知道,在《资本论》中,被马克思抓住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缺陷是:“不是把生产方式的性质看作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交易方式的基础,而是反过来,这是和资产阶级眼界相符合的,在资产阶级眼界里,满脑袋都是生意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133页)这两种解读思路之间的差别应该说是很明显的。到了《神圣家族》时期,马克思在历史观的整体思路上更多地偏向了物质生产,并提出了历史的发源地在于“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中的结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版,第191页),这的确标志着马克思向历史唯物主义的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同时也应注意到,仅指出粗糙的物质生产的重要性还是远远不够的。“物质生产”其实具有十分精细的内容,它除了包括马克思此时已经关注到的人对自然界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外,还包括人们在现实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关系等内容。而这后一项内容尽管已经被马克思注意到了:“正是自然的必然性、人的特性(不管它们表现为怎样的异化形式)、利益把市民社会的成员彼此连接起来”(同上,第154页),但客观地说,这种理解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内涵还有一定的距离。事实上,此时的马克思正处在从对市民社会的伦理批判向对资本主义的科学剖析的转变过程之中,他还没有来得及对交换关系背后的生产关系以及货币关系背后的资本关系等内容进行深入的研究。这就导致在他的解读思路中,交换关系的线索还没有跟自然科学及工业的线索有机地结合起来。于是,“物质生产”在此时马克思的解读思路中也只能是粗糙的。到了1845年的文本中,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随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把实践和社会关系的思路放在改变世界的理论平台上辩证地统一起来,马克思的新世界观才算真正跃升出来。《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生产关系概念正是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才被提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