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童编号]1000-7326(2011)05-0001-08 确立哲学形态的功能、层次和划分标准,是进行哲学评价和进行哲学理论创新的基础,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重要前提条件。近年来国内哲学界针对如何实现中、西、马哲的融合,现当代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各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它们还是不是形而上学,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形态是什么等一系列有关哲学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而展开的争论,共同指向这样一些问题:哲学形态都具有什么样的层次,它的划分标准是什么,不同的哲学形态各自具有怎样的功能,在世界哲学体系中处于怎样的地位,发挥怎样的作用?这些问题正是哲学形态学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亟需予以解决。 一、哲学形态定义的重新确立 在人类哲学史上,对不同类型的哲学的功能和特征的明晰与区分,历来都是哲学家们关注的重要课题,如黑格尔从思维辩证法的角度对“独断论”进行批判,康德从理性合法性的角度对形而上学进行考量,费尔巴哈从抽象的人的角度对唯心主义和神学进行批判,马克思从理论与实际关系的角度对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进行批判,恩格斯从思维与存在关系的角度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进行划分,现当代西方哲学从实证和语义分析等角度对形而上学予以拒斥,等等,但由于哲学形态划分的高度复杂性和抽象性,时至今日,哲学形态学仍然是一门有待建立和完善的学科。 在国内哲学界,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广大的哲学工作者就对哲学形态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在中国哲学、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相互比较,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探讨等方面,取得了大量的优秀成果,为中国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进一步发展铺平了道路。其中,关于哲学形态的定义为数不是太多,主要有以下几种。(1)哲学形态是人类历史上特定时期实践水平、科学状况和社会矛盾内容的反映。[1](P72)(2)哲学形态是哲学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2]进一步表述为:“哲学形态是哲学理论内容与形式结构的有机统一”,[3]“哲学形态是哲学的形式和内容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4](P47)等。(3)“哲学形态”是“哲学之形”与“哲学之态”的统一。[5](4)“哲学形态”是包含一定时代标准在内的具体哲学学说和哲学流派的本质抽象,是包括历史与时间尺度在内的哲学样态的多样性统一。[6]这些定义,为我们开展哲学形态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石,但由于没有从哲学基本问题的高度确定哲学形态的本质特征,因而无法据此确立哲学形态的最高层次及其划分标准。从而很难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当代西方哲学以及其他一切非马克思主义哲学从根本上区分开来,导致国内学术界在哲学评价上深受西方现当代哲学的思维模式甚至黑格尔哲学的思维模式的影响,把黑格尔哲学或现当代西方哲学作为诠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样本。因此,对现有的哲学形态定义进行重新审视和界定,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形态”一词,《说文解字》是这样说的:形——象也;态——意态也。[7](P424、509)《词源》的解释是:形态——形状神态。[8](P1061)《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形态——事物的形状或表现;形态学——研究生物体外部的形状、内部构造及其变化的科学。[9](P1289)从“形态学”的产生和发展来看也是这样。形态学(英语morphology,德语morphologie)的范畴来自希腊语morphe,最初只是研究动植物形态(form)的科学,最早由歌德创立,力图把生命形式当作有机的系统看待,建立一门专门研究生物形式的本质的学科。从18世纪晚期开始,每每有人尝试建立一种与生物学脱离的“纯粹形态学”(puremorphology),以运用于生物学、美学和艺术等诸多领域。生物形态学发展到今天,与歌德时代相比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已经成为全面研究生物机体外形和内部结构及其与功能相关的科学,并形成了专门研究生物门类、机体结构、发育与进化的一系列分支学科。也就是说,“形态学”主要是对事物的形状、结构、表现和变化,亦即对事物的形式、特征和变化发展进行研究的科学,而对具体内容的关注则在其次。 由此,笔者认为,哲学形态是指哲学的形式、结构和特征,如哲学研究目的、研究对象、社会功能、思维方式、思维模式和表述形式等。从广义上讲,一切哲学均在形式和特征上与其他哲学有着或多或少的差异,因而具有自己的形态。广义的哲学形态可以划分为哲学基本形态、哲学类型、哲学流派、哲学家思想体系、哲学家具体研究领域、某一研究领域的具体观点等几个层次。从狭义上讲,在日常学术研究工作中,为了适应哲学研究和评价的需要,必须将上述几个哲学划分层次按照具体称谓严格区分开来,只有其中的第一个层次可以使用“形态”二字,冠以“哲学基本形态”的称谓,其他各个层次不再使用“形态”二字,以免混淆。而所谓哲学基本形态,是由回答哲学基本问题的思维模式、表述形式和理论特征所决定的,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哲学门类,是哲学形态的最高层次。不同的哲学基本形态,除了哲学基本问题是相同的以外,在哲学的目的、本质、功能、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基本特征等方面,均具有明显的区别。因而,从哲学基本形态的内在规定性来看,它主要是对哲学的“形式”和特征的描述,而不是对“内容”的描述;从哲学基本形态与“哲学类型”的关系来看,它在哲学的层次结构中是比“哲学类型”更高的一个层次。若以“水”的形态作为比拟对象,水有液态、固态和气态,哲学基本形态则可以划分为传统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辩证法两大基本形态和若干过渡形态;液态水有自来水、矿泉水、雨水、河水、湖水、海水等各种类型,传统形而上学则有旧唯物主义、唯心主义、辩证法、形而上学等类型。至于根据哲学研究对象所划分的“自然哲学”、“社会哲学”和“思维哲学”等,根据研究内容所划分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都属于哲学的具体研究领域,是比哲学类型更为低级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