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与实在二重景观下多元交互主体价值存在的探讨

——网络生活场景的公共性价值理想的反思与吁求

作 者:

作者简介:
袁祖社,陕西师范大学的政治经济学院教授 陕西 西安 710062 高扬,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研究生 陕西 西安 710062

原文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网络是当代人不得不面对的新的生存境遇。虚拟与真实共在,造成了一种交互场景的生存状况。本文立足网络社会的多元交互主体平台,力图从公共性的价值理想视角出发,试图建构出一种网络多元生存空间,这是一种人按照网络虚拟共同体所引导的正确的价值存在方式来实现自己、创造自己的情景,在其中人们能够超越个体私人理性的“所指”,达到社会公共理性的“能指”。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1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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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年,一颗人造卫星进入宇宙,它在宇宙中按同一万有引力定律(它操纵并保持一些天体如太阳、月亮和星星的运动)绕地球环游数周。人造卫星固然不是月亮,不是星星,不是能沿着其轨道在一个时间段——这一时间段对我们这些受地球时间制约的凡人来说,是一段无终止的时期——里巡游的天体……这一事件的重要性与无与伦比性……这种欣喜却不是一种凯旋……‘人类将再也不受地球的约束’”①。第一颗人造卫星进入宇宙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对汉娜·阿伦特的思想产生了极大冲击,促使她开始反思“我们正在做什么”。50多年已经过去了,科学技术对人类思想的冲击远未停止,尤其是互联网的诞生造成的冲击最大。今天,网络的触角已经延伸到人类生活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在其无所不在的渗透中,其原初的意义已被湮灭在纷繁复杂的文化世界中,每个人都被笼罩在这张巨大的“蜘蛛网”之下。

      一

      网络社会作为一种新的存在方式,既具有传统社会的文化结构与特质,又具有自身的独特之处。传统意义上的“文化”,美国学者克鲁克洪和凯利有过较经典的表述:“文化是历史上所创造的生存样式系统,它既包含显形式样,又包含隐形式样;它具有为整个群体共享的倾向,或是在一定时期中为群体的特定部分所共享”②,这里所说的“显形式样”是指人的显形文化寓于文字和事实所构成的规律之中,它可以经过实证经验直接总结出来;“隐形式样”却是一种“二级抽象”,“隐形文化的模工是研究者引进的主体原则”,“在很大程度上不用语言表达,所以它倾向于被视为本身的属性并且竭力保持不变”③。克鲁克洪、凯利的这种隐、显二重思考方式对我们很有启示。文化凸显在外的为我们所感知的,具有诸如哲学、政治、法律、宗教等那样的形态,而更重要的则是表现为价值观念、情感系统、思维方式等意向性力量的内隐模式,这种相对稳定的内化状态,是外显模式下文化的经验总结及积累的结果。德国哲学家奥尔格·西美尔曾说:“只有人才是文化的真正对象”,近代以来,“客体文化突飞猛进,主体文化却不能增进……外界事物正变得越来越有文化,而人却越来越没有能力从客体的完善中获得主体生命的完善”④,作为其学生,卡西尔继承了西美尔之衣钵,进一步认为“人是文化的动物”,“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文化,可以称之为人不断自我解放的历程”⑤,这种从主体的角度出发来对文化进行思考显然具有十分浓厚的人文色彩,将文化与人的存在、人的价值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对于此,法国哲学家阿尔贝特·施韦泽在《文化哲学》中有较明确的表述:“外在文化的进步,尽管它给个人带来了不少的好处,但从许多方面来说,它还是在物质上和精神上损伤了个人的文化能力”,“物质成就并不是文化,只有在文化信念使其在个人和总体完善的意义上发挥作用时,它才成为文化”,“文化是进步,是个人以及集体在物质和精神上的进步”⑥,施韦泽从文化的伦理本质角度,深刻剖析了人作为文化承担者的能力,即人理解文化,同时思考着物质自由与精神自由,从这样一个内在的整体出发,文化才能够被思考和实现,“文化的发展在于:个人思考追求整体进步的理性理想,并把它付诸现实”⑦。

      显而易见,网络社会无论是在存在论意义还是价值论意义上,都具有上述“文化”所具有的最一般的特征。除此以外,网络社会蕴含有自身独有的共在性。作为世界工业文明无限拓展、全球化浪潮无限延伸的产物,网络逐渐成为当下社会新的文化话语权。工业化要求建立起统一的世界市场,与之相对应的必然要出现一种文化生长与整合的范式。首先是一个社会整体性概念,绝不是单个人意义上的改变与转换,在现代化进程加快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一种文化的价值层面的彰显与转换,“对此种变革意义的理解,必须立足‘文化公共性’的视角,将其提升到指导有关类与个体自我生存态度选择、生存/生活方式转变,以及规约并澄明未来人类进步趋势及文明变革方向的高度,才能做出一个比较合理、精当的解释和评价”⑧。“公共性”的概念诞生可以说由来已久,在当代有关“公共性”的解释中,汉娜·阿伦特从存在——价值的角度来阐释,可以说比较有代表性,“‘公共’一词表明了两个密切联系却又完全不同的现象。它首先意味着,在公共领域中展现任何东西都可为人所见、所闻,具有可能最广泛的公共性。对于我们来说,展现——即可为我们,亦可为他人所见所闻之物——构成了存在”⑨,这首先是从存在论意义上来说,“公共性”即是具有本体的含义;“共同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又将其分隔开来”⑩,“因为,被他人看见和听见的意义在于,每个人都是站在一个不同的位置上来看和听的,这就是公共生活的意义”(11)。根据阿伦特的表述,“公共性是人们之间公共生活的本质属性,它表现为公开环境中、在具有差异性视点的评判下形成一种共同认识,进而巩固一种维系人们之间共同存在的意识的过程”(12)。事实正是如此,“公共性”对于我们而言最重要的意义即在于其“理想性”,要指出一种“通向理想、自由的共同世界的可能途径”,即指向一种理想的价值世界,这是一种对当下人类命运最深刻的体悟与关切,从分析人类生存的复杂性状与图景入手,来表达一种最适合人类生存的价值理想境域。网络的发展为全球化经济提供了极其高效的技术基础,在这种特定的“网”的联系下,人与人之间、人与世界之间越来越具有“公共性”意义上的整体共在的性质。网络社会作为一种公共性共在意义上的价值存在,有这样一些显性的文化特征:首先,它是一种语言符号系统,需要的是网络参与者的互动与沟通;其次,网络社会衍生出众多的次生品,如文本形式、声像形式、软件程序等;再次,网络价值的形成有赖于网络基本假设的影响,即个体经验假设和网络经验及其总结的整合。网络社会无论从其功能还是组织形式上都与现实社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它是现实社会的一种暧昧的隐喻,一种笼统、含糊的抽象,网络社会不再具有现实意义上的地域空间、城市社区等实在意义,而是变成了一个由数字化技术支撑的巨大的悬置于现实之外的“拟真空间”。“拟真”自然不是一种实在的“真”,而是一种“虚拟的真”,是对实在之真的模拟或模仿,它是对“深广现实的反映”,“遮蔽和消解了自然深广现实”,“又与任何现实无关,是自身的纯粹仿像”(13)。网络世界中充斥着大量的“拟像”,这些以虚构的摹本而成的“拟像”借助于现代数字技术,无限地复制与膨胀,构成了这样一种虚拟的“网络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大量的信息符号漫布其中,信息吞噬了自身的内容,“阻断了交流,淹没了社会”,信息把真实的意义和社会消解为一种难以言说的、雾状的、难以辨认的状态,“由于拟真和拟像所造成的我们生活世界的‘失真’或‘超真实’,甚至达到了完美的状态,所以原始的‘实在’的世界就遭到了谋杀”(14),造成一种虚拟的“完美”的繁荣。这种“超真实”的“拟真”意味着与现实性共在的可能性与潜在性,打破了传统物质实体在场的条件下依赖单一发展途径的旧模式,大量的虚拟、实在以及虚拟客观化为实在,使得人的生存实践模式发生了质与量的双重变革,具有了更加广阔复杂的生存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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