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1)01-0074-06 “物质”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石,然而,这一概念的真实含义至今并没有得到厘清。赵敦华教授的《“物质”的观念及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嬗变》(以下均简称《嬗变》)一文,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念与西方哲学史上的一系列中心范畴的联系,试图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用‘物质’范畴消解那些中心范畴的理由何在”,以便“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真正的‘说理’的哲学,而不只是一些论断和结论的简单凑合”[1]1。通读《嬗变》之后,笔者受益颇多。但是,对于该文的这一主张,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是对西方哲学一系列核心范畴的消解,笔者并不赞同。“物质”概念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物质”本体论,在西方哲学史上从来都不是主流,尽管马克思主义哲学用客观实在的“物质”取代近代哲学的广延的“物质”,但是,通过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的渊源、定义及其对唯心主义的批判,笔者发现,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理解的“物质”其实就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对象”,而“对象”就其与思维对立而言,依然内在地包含着“广延”。就此而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并不能构成对西方哲学一系列核心范畴的消解。此外,笔者还认为,如果把“物质”概念界定为非广延的客观实在,那么,无论是关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划分,还是对唯心主义的种种批判,都将没有依据。 一、“物质”概念的历史内涵与地位 从词源上看,“物质”(Materie/matter)概念来自拉丁文的materia,后者现在一般翻译为“质料”,而materia又是对古希腊词hyle的翻译,其原意是“木材”。通过这种词源上的联系,我们很容易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同古代的“物质”也即“质料”联系起来。 在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是首次把“物质”(质料)用作哲学概念的哲学家。在亚里士多德之前,有一些哲学家从宇宙发生论的角度去寻找宇宙来源(本原),他们把某种或某些有着具体形态的物质看作世界的本原(arche),例如,泰勒斯的“水”,阿那克西美尼的“气”,赫拉克利特的“火”,恩培多克勒的“四根”,阿那克萨戈拉的“种子”,德谟克利特的“原子”等。亚里士多德把他们归为一类,认为他们探讨了世界的“质料因”[2]8。而“质料”,亚里士多德在《大伦理学》第5章中把它说成是“有形状大小的东西”,显然,这一概念正是从“水”、“火”、“原子”等这些有着具体物质形态的事物中抽象出来的,亚里士多德用它来概括那些认为世界的本原是“质料”的哲学观点,并与另外一些认为世界的本原是“形式”的观点区分开来。亚里士多德对“质料”的规定构成中世纪以及近代哲学理解“质料”或“物质”的基础。 在中世纪,尽管哲学家们认为上帝是世界的创造者,但是,质料和形式总是被看做构成世界的两个根据。这也是“物质”本体论的一个思想来源。晚期的基督教哲学家托马斯·阿奎拉在亚里士多德的基础上,区分了“共同质料”或“原初质料”与“能指质料”,在对“能指质料”的规定中,他明确地把“质料”界定为“形状”:“所谓能指质料,我指的是按照一定的形状来规定的质料。”[3]45这种理解构成了向近代“物质”观念过渡的一个中介环节。 近代哲学则把“物质”进一步界定为广延。在笛卡尔看来,同时存在着两种实体:心灵和物质,前者的唯一特性是思维,后者的唯一特性是广延。而第一个建立机械唯物主义体系的哲学家霍布斯,也对物体(物质)进行了界定:“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样的广延。”[4]392显然,近代哲学的“物质”概念与亚里士多德的“质料”概念并无多大差别,不同的只是,近代哲学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界定物质的,“物质”作为认识对象,其广延的属性是在同思维的、无广延的心灵相区分的过程中得到认识的。后面我们将看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正是这样一种“对象”概念。 毫无疑问,哲学家们是在探讨世界的本原、实体(ousia)或本体(substance)的过程中提出“物质”本体的概念的。然而,纵观历史,“物质”本体论并没有占据历史的主流。 古代哲学家虽然把一种物质或几种物质看作世界的本原,因而可以称得上是一种“物质”本体论(本原论),但是,自从巴门尼德提出“存在”或“是者”(on/Being)的概念之后,对世界本原的探讨开始发生转变,世界的逻辑前提(在某种意义上乃是认识前提)逐渐成为哲学研究的方向,尤其是在亚里士多德确立了形而上学这门学科之后,“存在”或“是者”成为哲学的核心概念。继柏拉图把理念(idea/form)作为“存在”或“是者”之后,亚里士多德也创造了几个与这一核心概念对应的概念,即作为存在的存在(存在本身)和实体(ousia)。毫无疑问,亚里士多德只是发现了“质料”,从来没有把质料看作实体,因此,认为亚里士多德具有“唯物主义”的倾向是恰当的。与柏拉图一样,亚里士多德最后也把形式或本质看作实体,“如若形式先于质料,并且是更真实的存在,根据同样理由,它也先于由两者所组成的东西”[2]129。 在中世纪,鉴于经院哲学家们的信仰前提,虽然他们也承认质料是世界的根据之一,但是,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把“质料”当作世界的最终本体,因而,也只能说具有某种物质本体论的倾向。例如托马斯区分了存在(ens)和本质(esse),本质被他看作形式和质料的统一体,但他认为存在——上帝的创造活动本身,先于本质。这种“本质”观为近代的“物质”实体论提供了一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