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概念的渊源、实质与质疑

——兼与赵敦华教授商榷

作 者:

作者简介:
潘卫红,武汉理工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3 潘卫红(1972-),男,湖北天门人,哲学博士,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主要研究德国古典哲学。

原文出处: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物质”概念的历史内涵是广延。在西方哲学史上,“物质”本体论并不占据主导地位。马克思主义哲学继承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并对这一概念进行了改造。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定义及其对唯心主义的批判可以发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实质上就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对象”,这一“对象”并没有摆脱“广延”的特征,因此,“物质”概念不能构成对传统西方哲学一系列核心概念的消解。如果“物质”概念仅仅被界定为非广延的客观实在,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世界的唯物主义的结论以及对唯心主义的批判都将难以自圆其说。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1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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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1)01-0074-06

      “物质”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石,然而,这一概念的真实含义至今并没有得到厘清。赵敦华教授的《“物质”的观念及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嬗变》(以下均简称《嬗变》)一文,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念与西方哲学史上的一系列中心范畴的联系,试图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用‘物质’范畴消解那些中心范畴的理由何在”,以便“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真正的‘说理’的哲学,而不只是一些论断和结论的简单凑合”[1]1。通读《嬗变》之后,笔者受益颇多。但是,对于该文的这一主张,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是对西方哲学一系列核心范畴的消解,笔者并不赞同。“物质”概念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物质”本体论,在西方哲学史上从来都不是主流,尽管马克思主义哲学用客观实在的“物质”取代近代哲学的广延的“物质”,但是,通过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的渊源、定义及其对唯心主义的批判,笔者发现,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理解的“物质”其实就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对象”,而“对象”就其与思维对立而言,依然内在地包含着“广延”。就此而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并不能构成对西方哲学一系列核心范畴的消解。此外,笔者还认为,如果把“物质”概念界定为非广延的客观实在,那么,无论是关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划分,还是对唯心主义的种种批判,都将没有依据。

      一、“物质”概念的历史内涵与地位

      从词源上看,“物质”(Materie/matter)概念来自拉丁文的materia,后者现在一般翻译为“质料”,而materia又是对古希腊词hyle的翻译,其原意是“木材”。通过这种词源上的联系,我们很容易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同古代的“物质”也即“质料”联系起来。

      在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是首次把“物质”(质料)用作哲学概念的哲学家。在亚里士多德之前,有一些哲学家从宇宙发生论的角度去寻找宇宙来源(本原),他们把某种或某些有着具体形态的物质看作世界的本原(arche),例如,泰勒斯的“水”,阿那克西美尼的“气”,赫拉克利特的“火”,恩培多克勒的“四根”,阿那克萨戈拉的“种子”,德谟克利特的“原子”等。亚里士多德把他们归为一类,认为他们探讨了世界的“质料因”[2]8。而“质料”,亚里士多德在《大伦理学》第5章中把它说成是“有形状大小的东西”,显然,这一概念正是从“水”、“火”、“原子”等这些有着具体物质形态的事物中抽象出来的,亚里士多德用它来概括那些认为世界的本原是“质料”的哲学观点,并与另外一些认为世界的本原是“形式”的观点区分开来。亚里士多德对“质料”的规定构成中世纪以及近代哲学理解“质料”或“物质”的基础。

      在中世纪,尽管哲学家们认为上帝是世界的创造者,但是,质料和形式总是被看做构成世界的两个根据。这也是“物质”本体论的一个思想来源。晚期的基督教哲学家托马斯·阿奎拉在亚里士多德的基础上,区分了“共同质料”或“原初质料”与“能指质料”,在对“能指质料”的规定中,他明确地把“质料”界定为“形状”:“所谓能指质料,我指的是按照一定的形状来规定的质料。”[3]45这种理解构成了向近代“物质”观念过渡的一个中介环节。

      近代哲学则把“物质”进一步界定为广延。在笛卡尔看来,同时存在着两种实体:心灵和物质,前者的唯一特性是思维,后者的唯一特性是广延。而第一个建立机械唯物主义体系的哲学家霍布斯,也对物体(物质)进行了界定:“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样的广延。”[4]392显然,近代哲学的“物质”概念与亚里士多德的“质料”概念并无多大差别,不同的只是,近代哲学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界定物质的,“物质”作为认识对象,其广延的属性是在同思维的、无广延的心灵相区分的过程中得到认识的。后面我们将看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正是这样一种“对象”概念。

      毫无疑问,哲学家们是在探讨世界的本原、实体(ousia)或本体(substance)的过程中提出“物质”本体的概念的。然而,纵观历史,“物质”本体论并没有占据历史的主流。

      古代哲学家虽然把一种物质或几种物质看作世界的本原,因而可以称得上是一种“物质”本体论(本原论),但是,自从巴门尼德提出“存在”或“是者”(on/Being)的概念之后,对世界本原的探讨开始发生转变,世界的逻辑前提(在某种意义上乃是认识前提)逐渐成为哲学研究的方向,尤其是在亚里士多德确立了形而上学这门学科之后,“存在”或“是者”成为哲学的核心概念。继柏拉图把理念(idea/form)作为“存在”或“是者”之后,亚里士多德也创造了几个与这一核心概念对应的概念,即作为存在的存在(存在本身)和实体(ousia)。毫无疑问,亚里士多德只是发现了“质料”,从来没有把质料看作实体,因此,认为亚里士多德具有“唯物主义”的倾向是恰当的。与柏拉图一样,亚里士多德最后也把形式或本质看作实体,“如若形式先于质料,并且是更真实的存在,根据同样理由,它也先于由两者所组成的东西”[2]129。

      在中世纪,鉴于经院哲学家们的信仰前提,虽然他们也承认质料是世界的根据之一,但是,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把“质料”当作世界的最终本体,因而,也只能说具有某种物质本体论的倾向。例如托马斯区分了存在(ens)和本质(esse),本质被他看作形式和质料的统一体,但他认为存在——上帝的创造活动本身,先于本质。这种“本质”观为近代的“物质”实体论提供了一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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