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主义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宋友文,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宋友文,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原文出处:
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把握马克思与历史主义问题的关系是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一条新路径。历史唯物主义从自然与历史的有限统一、结构与历史的辩证统一成功地战胜了历史主义研究方法的困境。历史主义不仅仅是一种方法论,其背后有着深厚的历史观基础。历史唯物主义克服历史主义困境,也不仅仅是在方法论层面,历史唯物主义通过诉诸人的实践活动的“有限目的论”解决了历史主义不得不“假手于上帝”的困境,从而解决了历史主义关于历史意义的根基问题。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1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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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1)02-0037-08

      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一级学科,经过几年的发展开始走向成熟。一门学科的发展,总是会回过头去审视一系列的基本理论问题。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来源问题便是其中之一。作为唯物史观的马克思主义,有研究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来源之一就是浪漫主义。这是有道理的,当然马克思后来超越了浪漫主义。本文认为,作为浪漫主义继承者的历史主义,也是马克思思想的一个重要来源。而对马克思与历史主义的关系,学术界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也没有系统的研究,这不能不说是理论的盲视。造成上述情形一方面由于人们对于德国历史主义缺乏了解,其二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缺乏必要的谨慎研究。本文试图将马克思与历史主义问题的关系作一番理论考察,旨在深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

      一、自然与历史的“有限统一”

      以兰克为代表的德国历史主义反对启蒙运动假定的抽象人性和普遍人权的非历史的伦理预设,而是坚持一种历史实在论的历史观,即人没有本性,而只有历史。历史学家只需对历史作“秉笔直书”。但是,“此种对于在这一传统中为历史学家们所实践的道德中立的吁求,却包含着一种深刻的矛盾。它认定现存的权威体制代表着道德力量。构成渗透社会方方面面的伦理秩序的核心制度,乃奠基于权力之上的国家”。[1](P3)兰克与黑格尔一样,把国家视为伦理上善的事物,而且他主要从政治、军事和外交方面关注大国之间的关系,历史研究主要利用外交档案。简言之,兰克等人的历史观主要集中在政治史,而忽略了经济史、社会史。正是马克思敏锐地洞察到了这一点,他批评兰克等人所谓的“客观的历史编纂学”轻视“现实关系而局限于言过其实的历史事件的历史观何等荒谬”。[2](P88)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真正前提是物质生产本身,人类的生活和历史必须以此为前提。“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众所周知,兰克所代表的历史学派虽然不同于德国的思辨哲学,但是由于其忽略了历史的“现实基础”,都陷入了马克思所批评的“他们从来没有为历史提供世俗基础,因而也没有过一个历史学家”。而英法等国家的历史学家首次写出了市民社会史、商业史和工业史,为历史编纂学提供了唯物主义基础的初步尝试。

      在批判德国“没有历史学家”的国度,马克思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历史观的唯物主义基础: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态,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马克思紧接着对兰克等人的历史观作了釜底抽薪式的批判,“迄今为止的一切历史观不是完全忽视了历史的这一现实基础,就是把它仅仅看成与历史过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因素。因此,历史总是遵照在它之外的某种尺度来编写的;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是某种非历史的东西,而历史的东西则被看成是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某种处于世界之外和超乎世界之上的东西。这样,就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了,因而造成了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对立。因此,这种历史观只能在历史上看到政治历史事件,看到宗教的和一般理论的斗争,而且在每次描述某一历史时代的时候,它都不得不赞同这一时代的幻想”。[2](P93)

      德国历史主义虽然在方法论上反对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但是在历史观上仍然属于德国思辨的、唯心的历史哲学。因此,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不仅批评了青年黑格尔派、老年黑格尔派,而且还批评了兰克的历史观,从而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历史的现实基础问题,开辟了历史唯物主义道路、与德国历史主义划清了界限。同时,马克思提出要建立自己的历史科学。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所要创立的历史科学,显然不同于历史主义所说的“历史科学”。历史主义的“历史科学”主要是一种历史方法论,其核心便是自然与历史的二分。尤其是自狄尔泰的历史主义和新康德主义的西南学派以来,德国理论界关于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的方法论的对立已成定局。狄尔泰把历史科学所特有的直观理解方法与自然科学的因果解释方法区别开来。而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更是激烈地把科学的研究领域截然二分:自然是规律支配下的事物的存在,与之相应的就是自然科学的“合规律性”;历史则是由受价值支配的“个体性”的事实集合而成,历史科学只能采用“个体描述法”。

      马克思认为不存在自然与历史的绝对分离,因而在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之间也不存在根本的方法论的差异。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早就论证过在未来的共产主义中自然与历史的和解与统一,更期待着自然科学和被他称为人的科学的历史科学成为一体:“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3](P85)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更是从存在论上阐明自然与历史的相互关系。“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2](P66)自然与历史的对立,只不过是意识形态家们制造出来的。马克思认为自然与历史统一于人类实践活动,或者说实践活动是自然与历史的中介。他论证人与自然的统一并不是在创世的意义上的“高深莫测的创造物”的问题,而是“在工业中向来就有那个很著名的‘人和自然的统一’,而且这种统一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慢或快的发展而不断改变”。[2](P76—77)自然是经过“人化的自然”,不是开天辟地就已经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人类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由此,马克思明确反对历史主义(客观的历史编纂学)脱离人类的实践活动来考察历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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