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0)12-0001-09 中国马哲界的同仁都了解,如果“实践唯物主义”是个学派的话,那么,笔者是这一学派的坚定的参与者。笔者的《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逻辑分析》一书以及分别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与北大《哲学门》的《“实践的唯物主义”在中国现当代实践中的确证》和《释“实践论的历史哲学”——兼及对西方各派历史哲学的分析》二文,对本人的哲学主张作了详尽的阐述。在历史地造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诸多名称中,虽各有其意义,但最能表明这一哲学的真正实质的名称应是“实践唯物主义”;所谓“实践唯物主义”,又应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对自己所创立的“新唯物主义”哲学所下的断言——它“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1](P506)的缩写;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正确诠释则应是:它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为核心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这一实践论哲学的最具体形态。 这些年来,“实践唯物主义”的概括遭到诸多质疑和批评。我曾以《论实践唯物主义解读的所谓“困境”——对中国“实践唯物主义”研究的反思》(《社会科学战线》2004年第5期)等论文为“实践唯物主义”辩护并回答质疑者们。2010年以来,此种质疑之声更趋响亮。最近读到的邹诗鹏教授所撰《何以要回到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一文(《哲学研究》2010年第1期,下文将对方称为论者),更对“实践唯物主义”提出全面质疑,并且要求“从实践唯物主义向历史唯物主义回归”,把实践唯物主义名目下的各个范畴“自觉地置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总范式之下”。对此,笔者存在根本性的不同意见,不得不为“实践唯物主义”再作一次辩护,是为“再辩护”。 一、“实践唯物主义”概括的依据 指责“实践唯物主义”概括缺乏合法性的,主要是说,马克思在其全部著作中,只有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有一次提到“实践的唯物主义”,并且不是作为他的哲学的名称,而是作为这一哲学的功能的规定来论述的。但是,包括笔者在内的众多中国学者要求用“实践唯物主义”来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其根据却远不止此点。 (一)根据马克思之后在诠释其哲学真谛、哲学精神方面存在偏差的严重教训 教训之一是给马克思辩证法下了片面的定义。恩格斯确实说过:“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2](P149)但恩格斯并未说过,它就是马克思辩证法的唯一定义。后来,恩格斯的论断却被苏联、中国的哲学家们看成是辩证法的不二定义。这样就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它将世界一分为三,然后从“三界”的运动规律中抽象出“普遍规律”。这么一抽象,抽去了什么?恰恰抽去了马克思哲学的理论硬核——它的实践论。这就改变了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明确所指的“世界”。他们所说的“世界”是人生活其中的“现存的感性世界”,它是以人的“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人的“生产”为“基础”的世界。现实的自然界也属于“现存的感性世界”,它不是“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而是“费尔巴哈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界”。[1](P529-530)这个世界,是自然和社会统一、人和环境统一、物质和精神统一的世界。这一世界观的辩证法是以人的社会实践为基础的辩证法,是实践的辩证法。 教训之二是把马克思哲学概括为特定意义上的“辩证唯物主义”。其内涵在于:把反映世界的物质性的一般唯物主义和反映世界的运动性的一般辩证法的统一看成是马克思哲学的核心。作这样的概括,其振振有词的理由是:哲学是宇宙观,而宇宙是先于人而无人的,或者说人类及其实践,只是宇宙中极其狭小的领域和极其短暂的瞬间,在谈宇宙观时可略而不计。在这样的宇宙观哲学中,实践论失去了核心地位,被“囚禁”在认识论中,被称为“局部哲学”。这样的“辩证唯物主义”同马克思创立的以改变世界为宗旨的实践论的世界观是不同构的。 教训之三是把作为历史观的“历史唯物主义”当作是从上述的“辩证唯物主义”中依靠形式逻辑推演出来的历史观。从“物质第一性”中推演出“社会存在第一性”;从“意识第二性”中推演出“社会意识第二性”。这样建立起来的所谓“历史唯物主义”,没有人是历史创造者的论述,没有社会运动规律是人的实践的规律的思想,没有人是价值存在物的阐明,而成了机械论的历史观。 教训之四是把马克思哲学归结为“科学”。这一哲学无疑具有科学性,但它不是只有科学维度而没有人文维度,从而,它也就不是只有真理论而没有价值论、只有人民而没有人、只有绝对规律而没有相对规律、只有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而没有“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人文归结的哲学。把马克思哲学归结为科学,马克思本人是不会认同的。 在1978年中国思想解放的大潮中,这四个违背马克思哲学初衷的教训,迅速被中国哲学界指明,将其集中到一点,就是它们都否弃了实践论在马克思哲学中的理论硬核地位。大家认为,必须“拨乱反正”,恢复实践论本有的硬核地位,实现唯物主义前提和实践论硬核的相互结合,重建实践的思维方式,确立科学维度和人文维度统一的根本原则。这使“实践唯物主义”的名称获得广泛的认同。 (二)根据对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文本的历史解读 一是看世界观的宝贵提纲。不说别的,就《提纲》11条的每一条都阐述“实践论”而言,此论已经被表明为马克思新哲学的关注中心和理论硬核(hard core)。所谓“实践唯物主义”,不过是说,它是以实践论为理论硬核的唯物主义。第二个原初文本是《形态》,此书的价值,主要不是提了“实践的唯物主义”这个名词,而是通篇论明:马克思、恩格斯的新世界观乃是对以人类实践为基础的“现存感性世界”的实践论的世界观;以此为基础的新历史观乃是以人的实践决定其意识为基本观点的历史观。主张用“历史唯物主义”代替“实践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哲学总称的学者们,[3]几乎都回避引用《形态》中的如下论断:唯物主义历史观“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1](P544)这段论述证明,马克思是在实践论基础上建立“历史唯物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