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和平等的关系问题一直是西方哲学探讨的主要问题,尤其是到了近现代,探讨的问题已经涉及政治、经济等领域,其争论突出地表现在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二者在自由和平等这两大价值中各执一端,互不相让,但它们都认为,自由和平等互相冲突,不能相容,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实际上,要正确把握自由和平等的关系,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唯物史观出发,进行历史地梳理和深入地剖析。 一、自由主义内部关于自由和平等的争论 作为一种文化价值观念传统,西方现代自由主义内部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尽一致的理论倾向,这种倾向性分歧主要表现在“个人自由”与“社会平等”的不同偏重。“在西方现代自由主义内部,一直存在着一个有待解决的内在困难:是否必须在自由与平等之间作出一种价值选择?由于自由与平等两者都是自由主义所承诺的现代价值目标,进行一种两者择一式的决断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问题就在于,如何确定两者在整个自由主义价值观念体系中的秩序和地位?① 自由主义内部之争突出地表现在罗尔斯与诺齐克之间,而自由和平等之间的矛盾充分反映了他们的理论分歧。罗尔斯以其《正义论》而蜚声理论界,他通过精心设计的两个正义原则和一系列论证,形成了他的分配正义理论,力图在自由主义框架内实现最大可能的平等。“所有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及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的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② 他指出,在“原始状态”中,任何人不知道他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素质、能力、智力、体力方面的运气,在排除一切自然的和社会的因素影响下,人们才能选择出公正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个原则是机会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这两个原则按词典式的序列排列,即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第二原则中的机会平等原则优先于差别原则。罗尔斯正是这样通过“原始状态”中的人们在“无知之幕”之后选择的两个公正原则,来关心“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试图在自由主义框架内实现最大的平等。 而在同一所大学工作的诺齐克发表了《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以权利理论反对罗尔斯的分配理论,形成了他的个人权利和自由不可侵犯的持有正义理论。诺齐克认为,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只要个人财产的来路是正当的,符合正义的获取原则和转让原则,那么任何他人、群体和国家都无权加以剥夺。在他看来,“再分配”只考虑接收者的权利和利益,而没有考虑给予者的权利和利益;“再分配”仅仅注意分配问题,而不注意生产问题;“再分配”是国家通过税收强制实行的,实质上是强迫一些人为另一些人劳动。 罗尔斯与诺齐克理论上的对立,生动表现了现代西方社会中上阶层与低收入阶层之间的利益差别和对立。他们都赞成基本权利优先于物质利益,基本自由优先于经济福利。其争论主要集中在社会经济和利益分配领域,是更强调自由还是平等,更强调个人权利还是普遍福利。罗尔斯通过关照处境最差群体表现出对平等的偏爱;而诺齐克则看重自由优先、权利至上。自由与平等这一对矛盾充分表现了他们之间的理论分歧,只要这一矛盾仍然存在,这种争论无疑还要继续下去。但不可否认,他们二人都是自由主义者,理论基础都是个人主义,强调人的多样性、差别性,肯定目前的自由民主制度,因而其争论都未超出自由主义的思想体系,未超出西方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的范畴。 二、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关于自由和平等的争论 20世纪90年代初,西方50多名学者和政治家签发了一篇题为“负责的社群主义政纲:权利和责任”的政治宣言,反对西方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弘扬与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相对立的社群主义。宣言指出:“离开相互依赖和交叠的各种社群,无论是人类的存在还是个人的自由都不可能维持很久。除非其成员为了共同的目标而贡献其才能、兴趣和资源,否则所有社群都不能持久。排他性地追求个人利益必然损害我们所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破坏我们共同的民主自治试验。因为这些原因,我们认为没有一种社群主义的世界观,个人的权利就不能长久得以保存。社群主义既承认个人的尊严,又承认人类存在的社会性。”③ 宣言最后倡导“用社群主义的观点处理我们这一时代所有重大的社会的、道德的和法律的问题”。 社群主义主要代表有麦金太尔、桑德尔、丹尼尔·贝尔、麦克·华尔采、戴维·米勒以及查尔斯·泰勒等。麦金太尔在其代表作《德性之后》中认为,罗尔斯和诺齐克之间的争论反映了人们的合法权利和基本需要的矛盾,他指出:“我们的多元文化中找不到适当的衡量方法或理性标准来判定合法权利与基本需要之间的是非。”“这两种类型的主张确实不可通约,并且,‘衡量’道德主张的说法不仅不合适,而且使人误入歧途。”④ 其实,这也正是现代道德混乱、无序和危机的根源。因为自由主义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主张个人自由优先,因而它不是摆脱道德危机的正确道路;所以,麦金太尔倡导社群主义,认为摆脱道德危机的正确道路是回到以共同体为基础的生活。 社群主义从根本上说是主张平等优先于个人自由。在他们看来,首先,作为社群的成员,都有成员资格,这种成员资格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也正是这种平等,才是缔结社群的基础,否则就有“二等公民”的感觉。戴维·米勒认为,民族国家是现代社会实现完全性社群的唯一可能形式,民族国家的成员必须具有公民资格,这种公民资格与国民性是相辅相成的。米勒多次重申,公民资格是个人最重要的社会政治地位,它从根本上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其次,社群主义的方法论基础是集体主义。它的出发点是社群,各种各样的群体成为分析和解释的核心范式。人们在这种基于平等基础上的社群中生活,才能享有自由。社群主义把社会历史事件和政治经济制度的原始动因最终归结为诸如家庭、社区、阶级、民族、国家等社群。最后,在价值观方面,社群主义强调普遍的善和公共利益,认为任何个人自由和权利都离不开所在的社群。个人权利既不能离开群体自发地实现,也不会自动导致公共利益的实现。相反,只有公共利益的实现才能使个人利益得到最充分的实现。所以,公共利益才是人类最高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