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10)10-0112-08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研究成果甚众,但仍有不少问题值得进一步探究。本文亦尝试提出几个问题并做出某种可能的回答和阐释。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可区分为哪几个层面? 从总体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无疑是一个综合过程,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把它相对地区分为不同的层面。这一过程大致可包括三个层面。 1.语言层面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汉语化(说汉语),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最为直接的层面。在某种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恰恰“活”在这种不断地转换中,首先包括语言的翻译。黑格尔在《致J·H·沃斯的信》中说过:“一个民族除非用自己的语言来习知那最优秀的东西,那么这东西就不会真正成为它的财富,它还将是野蛮的。……现在我想说,我也在力求教给哲学说德语。如果哲学一旦学会了说德语,那么那些平庸的思想就永远也难于在语言上貌似深奥了”①。海涅在《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中也指出:“有如我们在路德以前只知道用拉丁文来研究神学一样,在伏尔夫以前,我们只知道用拉丁文来研究哲学”。因为“德语被成功地使用于哲学是从克利斯提安·伏尔夫开始的”②。可见,语言的翻译不应成为哲学的障碍,相反,它倒是哲学“解放”和传播特别是跨文化传播的不可或缺的步骤。以至于歌德说:“不可否认,靠一种很好的译文一般可以学到很多的东西。弗里德里希大帝不懂拉丁文,可是他根据法文译文读西塞罗,并不比我们根据原文阅读来得差”③。马克思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同样的道理,他在致恩格斯的信(1858年2月1日)中写道:“如果一个人不精通德国哲学,而因为他学习希腊语,就精通了希腊哲学,这倒是很奇怪的”④。这就意味着,哲学固然同语言有关,但两者毕竟不是一回事。 在语言层面上,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格义”问题。所谓格义原本是指佛教在中国流传过程中出现的一种解经方法,即“以经中数事,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⑤。例如对于佛经中的“空”,我们只能以道家的“无”来诠释之。格义是翻译的方便法门,也是意义在不同语言之间实现转换而不得不选择的路径。其实,翻译本身就决定了格义的不可避免性。然而,吊诡的是,格义既是意义的可通约性的条件,又是意义丢失的原因。它表面上是两个词之间的关系,实则是两种文化传统及其语境之间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失真乃是翻译(语言转换)的不可避免的代价。翻译本身就是一种“理解”、一种诠释,是一种意义的生成、意义的重新建构。在语言层面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不过是由德语到汉语的翻译过程,但即使是精通德语的中国人来读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经典著作,也不能不存在一个内翻译的过程,即需要经过操德语的中国人的本土文化背景的过滤或中介。因此,那种对待马克思主义哲学文本的原教旨情结既有害,又注定要落空。它的表现之一正是毛泽东当年曾批评过的“言必称希腊”式的偏好:“有些人对于自己的东西既无知识,于是剩下了希腊和外国故事,也是可怜得很,从外国故纸堆中零星地捡来的”⑥。二是“言意之辨”问题。就语言转换而言,“形似”并不是“神似”的条件,相反倒有可能成为“神似”的障碍。正因此,“得意妄言”有其足够的正当性。恩格斯晚年在给瓦·博尔吉乌斯的一封信(1894年1月25日)中就曾建议收信人在读他的著作时,不要过分拘泥于词句,而是要把握文本的总体意蕴。恩格斯写道:“请您不要过分推敲上面所说的每一个字,而要把握总的联系”⑦。恩格斯提醒对方不要过度诠释,特别是不要陷入那种脱离整个宏观语境的“咬文嚼字”。这正是“不求甚解”的要求。以“宗教”这个词为例,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第3章谈到费尔巴哈的宗教观时曾批评说,“宗教一词是从religare一词来的,本来是联系的意思。因此,两个人之间的任何联系都是宗教”⑧。他讽刺地指出:这不过是一种“词源学上的把戏”。因为它通过词源学的语义还原和追溯,消解并缩减掉了语词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意义的生成。恩格斯因此指出:在这种词源学方法的使用者那里,宗教“这个词的意义不是按照它的实际使用的历史发展来决定,而竟然按照来源来决定”⑨。在文本解读方面,我们应避免忽略细节和拘泥于细节这样两种极端情形。细节无疑是重要的,但又不能迷失于细节。总之,我们必须在注重细节的基础上超越细节,即“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二者不可偏废。 2.理论层面 中国人基于中国文化传统、中国经验和中国语境诠释出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必然要经历一个理论上的重新建构过程,这也就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以中国文化背景诠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过程。它必然是反思性的,这不仅是哲学本性的一般要求,而且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特殊要求。 按照黑格尔的说法,“哲学的认识方式只是一种反思”⑩。马克思也提示了哲学所特有的“从后思索”的方法,这同样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过程。其实反思的过程,同时亦即理论建构的过程,其结果就是基于中国经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作的创造性诠释。如果说中国革命的历史实践曾经最早地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原初境界,那么也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奠定了新的历史基础。在毛泽东看来,仅仅读了几本马列经典著作,还算不上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只有进一步根据它的学说去研究中国实际,“在理论上来思考中国的革命实践”,才配称这样的理论家(11)。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之理论,归根到底不过是“在理论上来思考中国实践”的结果。 3.实践层面 毛泽东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12)。实践的应用才是理论的最终归宿。就此而言,相对于其他两个层面,实践层面具有更根本的意义。其实,应用本身就是诠释活动。所以,对解释学意义上的“诠释”应该做广义的领会。实践带有广义的诠释的性质。因为它不仅生成着人的存在本身,而且生成着理论的现实性。中国人借助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从事实践活动,这本身就是中国化,而且是最本然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的中国具体实践,就是中国化的最本真的过程。正是在此意义上,毛泽东特别强调:“我们说的马克思主义,是要在群众生活群众斗争里实际发生作用的活的马克思主义,不是口头上的马克思主义”(13)。这里所谓的“活的马克思主义”,颇为吃紧,值得深入体认。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不仅有一个如何正确诠释理论的问题,还有一个中国人的自我认识的问题。对于中国化来说,这是两个无法剥离开来的方面。知己知彼,方能在实践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同中国的具体实际有机地融为一体。恩格斯在给俄国女革命家查苏利奇的一封信(1885年4月23日)中指出:“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是任何坚定不移和始终一贯的革命策略的基本条件;为了找到这种策略,需要的只是把这一理论应用于本国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了解这些条件”(14)。因此,全面深刻地认识中国国情,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实践层面上实现中国化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