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击网瘾,精神治疗or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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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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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和网络犹如火焰,是人类生活极好的仆人,但也和火焰一样,它们都是不合格的管家。


期刊代号:V2
分类名称:家庭教育导读
复印期号:201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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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瘾早已是一个世界性话题。2007年美国报告互联网成瘾9百万人,英国精神病学家在最近的《精神病治疗进展》上认为有5~10%的上网者网络成瘾。而在亚洲,网瘾的比例水涨船高:韩国汉阳大学的安东炫教授调查出韩国18岁以下约240万青少年处于成瘾边缘;中国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则显示,中国18岁以下青少年网民中大概有14.9%网络成瘾。

      2009年7月13日,中国卫生部发布《关于停止电刺激(或电休克)治疗“网瘾”技术临床应用的通知》,把电击治疗网瘾推到风口浪尖的同时,也让人们再一次把目光聚焦在被称为网络毒品的“网瘾”身上。

      网瘾孩子的世界

      小飞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上网,学也不上了,为了上网还和父母发生严重的对抗,打骂父母,甚至掐住父母的脖子要求给钱上网;小雨从家里偷了一万多块钱去网吧上网,进网吧的时候是冬天,他穿着羽绒服进去的,等他出来的时候都春暖花开了,大家都穿着短袖了——他在网吧里呆了整整半年之久,体重由132斤降到了90斤。出来以后,他都站不住,走路摇摇晃晃;小刚为了避免在玩游戏的时候耽误时间,甚至戴上尿不湿,把上厕所的时间节省下来;为了获得上网的钱,小勇开始去偷去抢……

      这些事情你可能想都想不到,但,这就是中国网瘾孩子的真实写照。

      他们是沉迷于网络的迷途少年,他们把父母看看成自己的仇人;他们的世界里没有爱,只有冷漠。

      怎样界定“网瘾”?

      中国《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的制定者之一、北京军区总医院医学成瘾科主任陶然称,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其后果可导致性格内向、自卑、与家人对抗及其他精神心理问题,出现心理障碍,部分患者还会导致社交恐惧症等。

      以研究网络成瘾第一人——金伯利·扬的视角,网络成瘾大致和赌博成瘾等行为相类,都属于“冲动控制失序”的范畴。他认为如果具有以下4个特点,便有网络成瘾的嫌疑:强迫性地使用网络,对日常活动和人际交往丧失兴趣,生活被网络活动占据,上网冲动无法控制。上网的时间长短并不重要,总的来看,上网成瘾者的生活已完全被网络主宰,与现实的距离则越来越远。

      患上“网瘾”为何要治疗?

      网络成瘾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噩梦不止是沉迷网络一桩。青少年“网瘾”的形成通常伴随着其他心理问题,甚至在“网瘾”之前,青少年就已经出现了其他心理问题。心理学研究已经证实,网络成瘾是抑郁、焦虑等心理障碍的导火索。网络成瘾者往往借由互联网的虚拟世界逃避现实中的压力和不悦,约75%的人家庭关系和亲密关系都存在很大问题。这些问题促使他们从聊天室、即时消息和网络游戏中寻求更多的自信和社会关系,继而恶化真实世界中的一切。值得注意的是,半数以上的成瘾者在未来将和药物、酒精、吸烟和性等瘾型沾上关系,更不用说现在越来越多的网络成瘾导致的青少年犯罪。

      网瘾的治疗现状

      现在全国各地有300多家治疗网瘾的医院、基地、中心或学校,综合起来可分为“四大门派”:以陶宏开教授为代表的两把椅子类的,和网瘾者面对面地沟通;以北京军区总医院医学成瘾科主任陶然为代表的以药物治疗为主的;以杨永信为代表的以电击治疗为主的;还有一把戒尺的各类戒网学校或中心。这些网瘾治疗机构有医院办的、学校办的,还有私人办的。机构各有其主、大多资质堪忧,治疗方法也莫衷一是,甚至连专家的看法也会针锋相对,凡此种种,让家长们眼花缭乱,无法明辨。

      网瘾治疗也耗去家庭大量的金钱。网瘾治疗机构每月收取的费用少则五六千,多则八九千,一般三个月为一个疗程,而且治疗期间家长往往还要陪同孩子在治疗机构吃住。几个月下来,花个两三万甚至四五万再平常不过了。网瘾者在这些大大小小的网瘾治疗机构治疗后,既有治好的,也有治后反复的,还有治后引发孩子逆反行为的。有一位父亲为给孩子治网瘾,三年来已经耗费百万元之巨,但是钱花了,孩子回家后不但网瘾依旧,而且变本加厉地痛恨父母,甚至不再相信任何人。

      但尽管如此,病急乱投医的家长们依然执著而无奈地坚持着。

      网瘾不可轻易电击

      对一些网瘾孩子出现的极端行为,有专家认为采用电击治疗方法是可以的。但更多的专家是质疑,他们认为,电击疗法可能会对孩子的记忆力等方面带来损害。

      电击疗法也即“醒脑电击治疗网瘾法”,是山东临沂市精神病医院杨永信的“独创”,杨永信称,该疗法是用1~5毫安的电流通过脑部,通过电流刺激治疗网瘾。具体的操作是,他在网瘾孩子太阳穴或手指上接通电极,以电流刺激脑部进行治疗。

      从相关介绍不难看出,杨永信的电击治疗属于精神疾病治疗常见的“电休克治疗”的范畴,但二者又不完全相同。给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电击时,他们是处在失去知觉无意识的状态下,整个过程中患者不会感到痛苦,但电击治疗“网瘾”中,有孩子明确表示感觉犹如“100万根针从脑袋穿过”,十分痛苦。对极度躁狂的精神病和严重自杀倾向的抑郁症患者,医学上才建议选择“电休克治疗”,而目前尚没有标准认定“网瘾”属精神疾病范畴,因此,我们对“网瘾”不能一电了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受到电击的人感觉生不如死,在巨大的痛苦下,他们不得不承认自己有网瘾,从而接受这种电击“治疗”。可见,对未成年人施加电击的做法,已经严重侵犯了人权,触犯了法律。也许,“法律底线”的问题才是我们治疗网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吧?那些被扣上“网瘾”帽子的孩子的基本公民人身权利怎么去保护?他们的生命健康权怎样保护?谁能保证电击不会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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