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谎在少年儿童中极为常见。对少年儿童来说,说谎的外在原因不外乎是受社会的、家庭的不良影响,或是伙伴群的交叉感染;而说谎的内在原因就比较复杂,就其本质来说,总是以虚假的言语来求得自我心理和物质享受的某种需求满足,或者是逃避责罚。因此,说谎是孩子内在心理斗争的消极产物。对说谎孩子的教育,也是摆在家长、老师面前的难题。孩子说谎通常主要出于以下心理原因。 一是掩饰心理。这类说谎纯粹是为了掩饰一时的过错或窘迫,维护自尊的需要,达到掩盖过失、避免家长或老师批评、责罚的目的,以求得心理平衡。出于掩饰心理的说谎通常在事后发生,在其言语表达中,掩饰性、否定性用词较多。譬如,一个学生偷拿了家里数百元有价证券,后以极低的价格卖给票贩子,然后用所得钱款去玩游戏机,家长追查到他,他却谎说不知道,在事实面前,才不得不承认。 二是虚荣心理。明明自己过去没有,却又要装着有,结果用谎话来维持表面的光彩,以满足贫乏的心理需求,求得某种虚假的愉悦。虚荣心理通常有物质虚荣和精神虚荣两种。譬如,有个孩子吹嘘,他爸爸从国外回来了,赚了许多钱,给自己带来许多洋货。但是,一查下来,却是瞎吹牛的事,有时拿出来炫耀的“洋货”,都是他从地摊上买来的廉价货。又如,某校一位少先队长在改选中落选了,她觉得自尊心受到伤害,面子上下不来,于是,每天在家里的时间仍佩戴中队长的标志,到学校去的马路上才悄悄摘下,直到老师家访时才在无意中发现。 三是解脱心理。一些孩子为了使自己从家长或教师的管教束缚下解脱出来,为了获得活动的自由而说谎。有这类说谎现象的学生一般家庭期望较高,管束较多,活动自由较少。譬如,有个孩子为了晚回家,经常的借口是学校有活动。 四是享受心理。为了获得物质享受而说谎的孩子通常在说谎的“黑道”上走得比较远了,就心理原因分析,已经夹入较多的物质享受欲望,使得说谎“病入膏肓”。有一个家长对老师诉说,自己的孩子每月零用钱100元,可孩子还常说学校组织活动,向家长要钱,但这些活动大多是孩子自己虚拟的。有一位初二年级的班主任发现,她的班级中,某学生的学校家庭联系册的成绩常有涂改现象。原来,该学生家长设立“家庭奖学金”,以达到优良成绩为基础。该生学习成绩不好,又贪图奖学金享受生活,于是,常用退色灵涂改分数,以此骗得奖学金,而父母却蒙在鼓里。 说谎的青少年,从他们出生以来第一次开始有意识地说谎,甚至发展到以说谎为恶习,都有一个过程。做父母的不要怕孩子第一次说谎,重要的是分析孩子说谎的原因及其病态发展的阶段,及时、恰当、有效地进行干预教育。 孩子说谎的发展过程因人而异,一般都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羞怯时期 在正常的社会心态和环境氛围下,孩子从第一次产生说谎念头开始,都知道说谎是不道德的,是一种欺骗行为。但是,某种主观心理欲念和客观的道德心理标准的激烈冲突,常常使一些孩子有一念之差,主观欲念占据上风,而初试说谎。在说谎的同时,又有那么一种不踏实感、负疚心理,生怕内心的秘密给人看穿,以致造成种种慌乱的心理反应,如脸红、心跳加快,说话结巴、不敢正视他人、手足无措,等等。这一时期是说谎行为发展的初期,说谎孩子还处在心理矛盾斗争的激烈阶段,外在特征十分明显,容易被人发觉,所以也是教师、家长进行教育转化的最佳时机,抓紧教育,严格教育,容易取得根治的结果。 第二阶段:熟练时期 说谎孩子一般经历数月至一年的说谎“磨炼”,尝到了甜头,就进入了说谎“成熟”期。在这一时期,说谎孩子为要不要说谎而进行的思想斗争大为淡化,但“良知未泯”,在说谎后有时还会产生些许内疚,在老师、家长教育后会有“下不为例”的决心。不过,对处在说谎熟练期的孩子的教育已非轻易能够奏效,要抓反复、反复抓,才能渐渐成功。老师或家长对处在熟练期的说谎孩子的教育如果再掉以轻心,那就可能真的错过了机会。 第三阶段:病态时期 这一时期说谎孩子说谎渐成恶习,这些孩子已经不以说谎为耻辱,反以为荣,并由说谎引发出诈骗、偷盗、抢劫等种种违法犯罪行为。到这一时期,对说谎孩子进行教育,已非通常的教育方法可行,必须施以某种强制性的严厉的教育措施,才可能有点效果。 虽然对说谎孩子的教育有一定的难度,但是,家长不应该胆怯,而应该勇于面对。如果孩子说谎不是因为家长自身也有如此不好的品行而引发的,那就应该相信孩子也是能够转变的。 一是抓早 说谎是一种很容易转化为恶习的行为,稍微耽搁就会造成习惯性的后果。因此,家长一定要抓早,最好是对孩子第一次说谎事件就能察觉,至少是早期察觉,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孩子第一次说谎可能带有某种“童稚”、“童趣”,家长不要因此而疏忽大意,甚至当做好玩,而要及时予以严格的纠正或抑制。 二是抓巧 就是对孩子说谎的教育要讲艺术,讲方法,不要生硬、死板。对于初次说谎的孩子要给予“隐私”待遇,留一点面子,不要轻易给予揭露,即不要在大庭广众予以“曝光”,最好让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即使是对多次发生说谎事情的孩子,也应该考虑他的自尊需要。相信给了孩子自尊,他一定会给予教育者以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