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清时期疫病时空分布规律的定量研究

作者简介:
程杨(1982-),女,四川自贡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环境变化与健康,E-mail:5yc5@queensu.ca

原文出处:
地理研究

内容提要:

依据《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中国灾荒史记》、《人类灾难纪典》等文献中有关疫病的史料,从地理学的角度定量探讨中国历史上疫病的高发期——明清时期疫病的时空分布规律,以期为研究传染病与环境变化的关系和传染病的控制提供理论依据。研究发现明清时期疫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1840年以后,疫病发生的频率和影响范围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在1580~1589年、1639~1648年、1813~1822年、1857~1866年分别出现四个高峰。疫病的空间分布呈现出由东部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递减的规律。从发病范围来看,东中部所有的省市都发生过疫病,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福建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和浙江省发病县数达80%以上。从发病年数来看,黄河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疫病的发生频率明显高于其他地区。整体上看,华北地区、江浙地区、福建省等东部沿海地区和海南省年均发病县数比较高,表明这些区域疫病的发生频率高,影响范围广。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1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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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编号:1000-0585(2009)04-1059-10

      疫病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大规模流行,对人类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危害的传染性疾病[1]。近些年来,随全球变化研究的深入,有关传染病的时空分布及其与环境变化的关系,已经成为全球环境变化研究的热点领域[2,3]。研究内容涉及单种传染病传播扩散[4]、时空分布[5]、预测预报[6,7]及其与气候变化的关系[5]等。我国是历史上传染病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在770B.C.~1911A.D.,平均每四年就有一次大的疫病,其发生的频数逐渐增加并呈加速发生的特征[1],有关传染病的史料和文献也汗牛充栋,为研究历史气候变化和传染病关系提供了充足的证据。但是,中国史料中有关传染病的历史记载多以疫、疫病、疫灾、疫疠等模糊概念,且十分分散和不完整,为疫病病种的判断和疫病史料的充分利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虽然近些年来,不同的学者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中单一病种时空流行进行了一些探索[8~18],但整体上看,有关疫病的研究还以史料考证和整理及其与自然和社会关系的定性分析为主,缺乏定量化的研究。因此,本文利用《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19]、《中国灾荒史记》[20]和《人类灾难纪典》[21]等文献,取中国历史上疫病高发和历史记载相对完备的明清时期作为研究对象,将“疫病”作为整体,定量探讨疫病流行的时空分布规律,以期为进一步研究传染病与环境变化的关系提供理论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 疫情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数据库的建立

      本文的原始疫情资料来源于《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中国灾荒史记》和《人类灾难纪典》等。从中收集关于明清时期疫病的纪录整理资料,建立了长时间序列的中国明清时期疫病数据库。数据库的建立选取了“朝代、时间、省(市)、市(县)”等几项指标,“朝代”分别是明朝或清朝,“时间”选取的是帝王年号所对应的公元纪年。由于行政区划和地名变革,文献所载的地名与现在地名有较大的差异,为了便于空间对比分析,收集资料中地名参考的是《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中所记载的今地名,以表示史料中古地名的治所和大致范围。今地名采自中国地图出版社1987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图册》[22],唯将原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改为海南省。从疫病基础数据收集的结果看,明朝时期,缺少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台湾省数据。清朝时期,缺少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数据。

      1.2 疫病研究的总体思路和指标量化方法

      由于受古代史记中对于疫病原始记载的影响,各种文献对疫病引起的死亡人数大多以“死人无算”、“疫死者几半”等词概括之,对疫病爆发的具体时间仅能精确到“年”的尺度,对疫病持续时间、发病率、死亡人数、病种等情况的记载十分模糊,因此很难找到准确的指标来反映疫病爆发的情况,从史料中获取的信息很多也是描述性质的,本研究正是试图从这些描述性的话语中寻找反映疫病爆发情况的指标进行量化,从而得出中国明清时期疫病的时空分布规律。因此建立一套指标体系,既能反映疫病的动态变化,又能反映其空间差异是本文研究的前提。为此,选取“疫病年数”和“疫病县数”为基本指标,用“10年疫病年数”反映全国疫病年频率的动态变化;用“10年疫病累积县数”反映全国疫病频度和影响范围的动态变化;用不同省疫病年数占整个明清时期历时年数的百分比反映疫病频率的空间差异;用明清时期各省发病县数占该省总县数的百分比反映疫病影响范围的空间差异;最后用明清时期疫病累积县数与总县数和明清时期历时年数的比值,作为综合指标,综合评估疫病发病频率和影响范围的空间分布特征。各个指标的关系如图1所示,其具体含义如下:

      

      图1 明清时期疫病时空分布规律研究指标体系

      Fig.1 Indicators of epidemics and their relations

      1.2.1 疫病年数或疫病年数百分比(疫病年数/历时年数) “疫病年数”定义为明清两朝时期一定空间范围内(本文以省级区域为研究对象)发生疫病的总年数。“疫病年数百分比”定义为明清两朝时期各省发生疫病的年数与明清两朝历经年数的百分比。

      本文选定“疫病年数”或“疫病年数百分比”来比较明清时期各个省疫病发生的频繁程度,探讨疫病发生频率的空间分布差异。比如明清两朝(1368~1911A.D.)历时544年,在此期间,浙江省范围内有1个县以上发生疫病的年份共有144个,则浙江省整个明清时期的疫病年数为144,疫病年数百分比为25.74%(144/544×100%)。由于明清两朝历时544年是个常数,因此疫病年数和疫病年数百分比反映的内容是一致的,疫病年数越高,疫病年数百分比也越高,该省在明清时期内疫病发生的频率也越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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