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印刷媒介与近代早期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炜(1980-),男,山西太原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历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欧洲中世纪史、英国史;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006 郭方(1948-),男,北京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欧洲中世纪史、英国史。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006

原文出处: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近代早期是英国民族国家形成的重要阶段。民族国家需要通过文字(阅读)来构成民众的想象。印刷媒介与英语的结合对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发挥着重要影响,这主要表现在:英语宗教印刷品的大量印行;各类英语印刷文件进入国家政权运作体系;英语成为文化教育类印刷品使用的主要语言;以及促使拉丁语的地位逐渐衰微。总之,英语借助印刷媒介的力量成为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语言,为民族国家的最终形成创造了有利条件。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1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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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561.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2338(2009)05-0082-07

      一 引言

      近代早期(本文主要指16世纪及17世纪初期)是英国民族国家形成的重要阶段。在从封闭型的自然经济社会向开放型的商品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英国的国家机构与职能开始由中世纪型向近代型转变。[1](P1)正是由于英国较早具备了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形态,遂能保证和促进本国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从而为英国成为世界近代史上头等强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认为,如欲更加完整地考察民族国家形成问题,不仅应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经济、政治、社会等内容,而且也要观照到思想意识的层面。根据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的论断,所谓“民族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而这个“共同体”最初而且最主要是通过文字(阅读)来想象的。想象的共同体如同想象出来的其他东西一样,有真实效应;而且,通过强制性地实施一种特定的语言或语言的变体来创造共同体的努力会产生重要的后果。[2](P39)近代语言学家洪堡也认为,“语言好比是民族精神的外部体现,民族的语言是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也就是民族的语言,我们想不出比这两者更雷同的东西了”。[3](P59)

      达尼埃尔·巴焦尼(Daniel Baggioni)在其出版的一本有关语言和民族的著作中论述了欧洲历史上“生态语言”的三次革命,划分这三个时期的年代分别为1500年、1800年和2000年前后。[4](P47-50)英国学者彼得·伯克的观点与此大致相同,主张以15世纪中叶为开端,而其理由则主要源于印刷机的出现。他认为印刷术对书面语言的影响不容忽视,而且如果从长远的观点来看,甚至对口头语言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5](P14)从这个角度来看,印刷媒介的出现对于英国现代语言的发展演变,进而对民族国家的形成着实出力不少,需予以特别的关注。本文拟从上述角度出发,勾勒出印刷媒介对16世纪英语发展乃至英国民族国家形成的作用。

      二 英语宗教印刷品的大量问世

      就某一层面来讲,传教和印刷业有着相似的逻辑。从传教角度而言,为了影响到尽可能多的民众,必须使用一种让大多数听众和读者能够理解的语言来写作和演讲。在包括英语在内的诸多语言中,《圣经》对地方语言的书写乃至说话方式的标准化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当然,这个过程并不是从宗教改革开始的,例如英国作家约翰·威克利夫(John Wyclif)就较早地对英语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5](P144-146)

      就印刷业来说,由于1500年到1550年之间欧洲正好经历了一段特别繁荣的时期,发展水平也跟着水涨船高。这段时期的印刷业“远较任何其他时代”更像是“在富有的资本家控制下的伟大产业”。书商主要关心的是获利和卖出他们的产品,所以他们最想提供的无疑是那些能够引起多数人兴趣的作品。引进印刷术是通往大众消费和标准化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印刷品最初的市场是欧洲的识字圈,这是一个涵盖面广阔但纵深单薄的拉丁文读者阶层。16世纪时,大部分人都只懂一种语言,有双语能力的人只占全欧洲总人口的一小部分。因此,资本主义的逻辑意味着精英的拉丁文市场一旦饱和,那些由只懂一种语言的大众所代表的巨大潜在市场就在向印刷商们招手了。[2](P39)到了宗教改革这场巨大的“争夺人心战”时,新教正因其深谙资本主义所创造的市场经营之道,始终采取攻势;而反改革一方则立于守势,捍卫着拉丁文的堡垒。新教和印刷资本主义结盟,通过廉价的普及版书籍,迅速地创造出为数众多的新读者。就英国而言,英语《圣经》的大量印行便凸显了宗教印刷品对民族语言形成发展的重要性。

      英语《圣经》的翻译和印刷,从威廉·廷代尔(William Tindale)的《新约全书》(New Testament)(1525-1526)到钦定本英语《圣经》(Authorized Version)(1611)是其中的主线。先有廷代尔的《新约全书》和《旧约全书》首五卷译本,继之有科弗代尔(Miles Coverdale)的《圣经》全译本印行。此后,又有各种译本承袭他们的志业,并在1611年国王詹姆斯钦定本英文《圣经》问世时达到高峰,成就了英语散文发展史上傲人的一页。[6](P329)

      通过翻译《圣经》对英语语言影响最大的当属廷代尔的《新约全书》。在16世纪最初的数十年里,尽管本国人已经开始普遍使用英语,但其在整个欧洲语言大家庭中还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廷代尔在翻译英文《圣经》过程中,对原文中的词汇、语法和韵律节奏做了多达数千处的改变。如他在书中使用的“过世”(passover)和“替罪羊”(scapegoat)等词汇以及“心碎”(brokenhearted)、“调解人”(peace-maker)和“绊脚石”(stumbling-block)等词组极大丰富了现代英语的表达方式。此外,廷代尔通过自己的努力,赋予英语散文一种清晰的文体风格。应该说在他所处的时代,还没有任何其他人对英语的文体风格有如此广泛的影响,而且时间长达两个半世纪之久,直到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时期才有一些“严肃”作家重又返回到拉丁文模式中。[7](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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