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头会、乡绅、讼师与官吏:同治以前关中地区的回、汉冲突与协调机制

作 者:

作者简介:
路伟东(1974-),男,山东肥城人,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讲师,人口史博士,主要从事中国人口史、区域移民史、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CHGIS)研究,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回族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对关中地区回、汉两个族群社会生活场景的勾画,展现了同治西北战争爆发之前双方矛盾不断积聚并最终激化的过程。研究表明,战前关中地区的回、汉冲突主要体现在地畔、宗教文化、商业利益及日常生活琐事等诸多方面。乡村士绅阶层在冲突的解决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肢体冲突的实质是文化冲突,冲突、解决、再冲突与再解决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组织化、军事化的过程。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0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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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49.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86(2010)03-0021-10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学界的前辈与同仁,对那场肇始于关中地区的同治西北回民战争,已经给予了足够多的关注,也引发了足够多的讨论。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把这场战争的起因归咎于清朝的统治者,归咎于那些专门针对回民的不平等的民族政策。实际上,同治西北回民战争的爆发并非仅仅源于统治阶层的压迫与歧视,其原因是多重的[1]。

      从历史研究的角度出发,尽量尝试复原战前回、汉之间真实的社会生活状况,或许比仅仅着重于作出一些评价性的结论更有意义,如果不是这样,那至少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补充或完善大家对这一历史问题的认识。因此,本文的重点是,从微观的角度出发,勾勒同治西北战争前,关中地区回、汉两个族群社会生活的真实场景,并由此展现双方矛盾不断集聚并最终激化的过程,进而希望能够通过这种阐述和研究,或多或少地揭示导致这场战争发生的一些真实原因。

      一、羊头会与乡村社会生活中的回、汉冲突

      关于“羊头会”的起源,说法较多。据原华县师范学校语文教员关枢天讲,同治以前,回民多在渭河沿岸牧羊,有时损伤汉农田禾,汉农拉住回民的羊,切下头,以图报复。因此,看庄稼的组织就叫做“羊头会”。“羊头会”后来也误称为“羊犊会”。民国10年以前,这种组织还很普遍[2](P75)。三原李文卿的描述更为形象,他讲:“回民的牛羊吃了汉人的田禾,汉人便把牛羊捉来杀吃了,把羊头挂在村外树上,这便是‘羊头会’之名的开始。最初这种做法是由少数人开始的。后来相继成风,渭河两岸各村都有这种社规了。有的把羊拉来吃了,并不挂羊头,也叫‘羊头会’。后来不管抓来的是牛驴马骡,不管吃与不吃,也叫做‘羊头会’。”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说法称,“从前农村定社约时,自己先宰一只羊,请大家吃肉,吃了‘羊头会’的肉,以后有回回羊来吃禾,大家就把它宰了吃了”[2](P238)。

      从这些描述来看,“羊头会”最初可能只是一种村民自发的单纯以看护庄稼为职责的松散组织,主要目的就是防止牲畜践食禾苗,保护庄稼。“羊头会”的产生说明,同治以前,关中渭河一带民间饲养牛羊的情况比较普遍,牛羊践食禾苗的情况也可能相当频繁。但关中地区不可能只有回民才饲养牛羊,牛羊践食禾苗的情况当然也不可能只发生在回、汉之间。因此,“羊头会”最初可能不是专门针对回民牲畜的,而是针对所有牛羊践食禾苗这种破坏行为的。

      关中回民,多居于“三边两梢”等田土较差之处[2](P476-477)。相较于汉民,农耕之外,以牛羊为主的畜牧业是关中回民重要的经济补充。时人称:“陕甘回民习俗强悍,贩马、游牧为生……尚有布鲁特、安集延遗风。”[3](P215)在这一背景下,回民牛羊践食汉民禾苗的情况可能更为常见。“沙地冬日草死,回民就须牧羊于沙苑以北,偶有汉民冬麦被吃,汉人便把羊捉来杀了。加以好事者以石头投击羊群,羊群便乱踏汉人的麦地,因而事态更为扩大。”[2](P103)华州从火车站到秦家滩有羊路,相传昔年回民常在此放羊,惹起风波①。有些时候,践食禾苗可能只是一个借口,回民的牛羊并未越界同样遭到掳杀。渭南县“回民从西北浦城县赶羊到(渭南县)南刘村附近,本地乡团以羊吃庄稼为名,便把羊杀了”[2](P41)。在此类纠纷频繁发生的地区,单纯由牛羊践食禾苗引发的纠纷可能更多地表现为回、汉两个族群之间的冲突。

      社规是乡村内部的自律条规,社规中开始有“羊头会”的相关规定表明,在这些地区“羊头会”可能已经从原来村民自发的松散组织发展成以村社为单位的乡村组织。“羊头会”的性质和职能可能也因此发生了变化,不再以看护庄稼、防止牛羊践食禾苗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固守村界、掳杀回民牲畜为职责。史料显示,在同治以前的回、汉冲突中,以“羊头会”为代表的乡村组织,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纠纷往往因其而生,矛盾亦往往因其而激化。“羊头会”代表的因牛羊践食禾苗而引发的冲突,实际上只是回、汉冲突的一个缩影。同治以前,关中地区回、汉之间冲突表现在乡村生活的诸多方面。

      (一)地畔相争

      地畔相争是回、汉冲突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皮影戏《打羌白》第二出回回头目马盛上台有四句道白:“家住沙窝在马家,地畔相争动杀伐。”[2](52)所谓“地畔相争动杀伐”一句,指的就是同治回变起于地畔相争。同治以前,回、汉田畔相争主要发生在回、汉人口分布密集,人均土地较少的地区。关中回民人多地少,对农耕之事相当重视,不但吃苦耐劳,而且懂得精耕细作,甚至不惜以小麦换汉人粪灰肥田②。正因为如此,许多不为汉民所重视的边角之地,大都变成了收获颇丰的高产之区。例如大荔沙苑回民善于农事,会经营沙地,护沙的工作做得很好,白马营的粮食产量很高,是从前人称为“金粮”的产地③。相对于一般的汉人,回民较为富裕,有一定经济能力去购买新的土地,而地少人多的现实情况也使得这种扩展的欲望更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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