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事就是指官员从事的公务活动。官员履行和完成公共职能后会得到法定或者已成惯例的收入,这就是职事收入。实任地方官员的职事收入主要由俸禄和额外收入组成,但候补文官获得俸禄则是有前提的。晚清地方候补文官的职事收入少而不稳定,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候补文官的极度贫困;当投机钻营,得到署缺或差使的机会时,巧取豪夺为常态,正所谓低薪难以养廉。朝廷内外深知此弊,惟积重难返,终清之时,均无济于事。学界关于晚清文官的收入、俸禄的问题已经有一些成果,但对候补官员俸禄与收入的专门研究阙如①。 一 地方候补文官是指试用期满,经过地方督抚的甄别,留省补用的官员;或者奉旨差遣到省委用的非实任官员;或者捐纳分发到地方补用的文官;或者经过保举,在地方省份补用的文官。候补文官一般通过署缺、差使两种形式从事各类事务。同治中兴以后,新旧事务大增,地方大吏差委牌示十分频繁,差委名目也众多。从事这类事务的官员,通常被称之为“委员”。 在传统时代,士人以读书、科考为本,一旦获得功名,即通籍为仕,从此非农非商也非工,终生“以官为生”。外官的俸禄由俸银和养廉银组成,俸银以品级为准,文职官一品一年的俸银为180两……从九品未入流31两有奇②。养廉银则以职位的重要程度和事务的繁简为依据,数量从几十两到几万两不等。从总体来看,清代的俸禄是非常低的,“官俸之薄,亘古未有”③,而且还常常由于减成发放、扣俸以及捐俸,到手的俸禄比额定的要少,还不考虑物价变动导致的单位购买力下降的因素。 对于地方候补文官来说,按照规定,在地方试用、候补期间,没有法定的俸禄。只有在署缺时,依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俸禄,这一规定在清前期乾隆年间即已实施。试用、候补官员在署缺时期,官俸和养廉银的有无和多少,要视不同的情况而定,如户部议奏,“各省将试用、候补人员委署无员之缺者,照例准其支食俸银外,其暂行委署出差员缺者,嗣后概不准其另行支给”,至于养廉银,“其试用、候补暂行委署之员,无本任可支者,专支署任一半”④。也就是说,试用、候补人员如果署无人之缺,能够得到全额官俸和养廉银;试用、候补之员暂行委署,如“无本任可支者”,可支署任官员的一半养廉银,但无俸银。当然,署缺的候补官员与实缺的官员一样,还有大量的额外收入,如“火耗”、“陋规”等。 一些候补文官经过地方大员的差委,在地方局、所任职,这些职务当然也不是经制的实缺官,没有正式的俸禄。只是参照实任官员的俸禄标准,他们得到一些地方上的开支。这些开支是朝廷许可的,主要来自地方大员控制的厘金收入。难怪孙宝瑄说:“食厘金之利者,外官之候补者也;食捐纳之利者,京官之候补者也。”⑤ 候补文官如果在军营当差,按照规定,例支一定数量的俸银。如,随营文员道员月支34两,知府31.8两,同通、州县24.8两,佐杂16两。同治二年(1863),俸银有所增加,即道员月支100两,知府70两,同通、州县32两,六品以下佐杂18两⑥。而厘差一直被视为优差,有所谓“署一年州县缺,不及当一年厘局差”⑦ 之说。但是,仅仅从额定的月薪及其津贴看,各项候补人员的待遇并不是很高,它的正式薪水并不比一般的局、所多,他们的待遇一般按照官阶的高低而递减。“若在物价高涨时,甚可说是难于维持生活”。如,同治年间的江苏省,各局卡委员的待遇分为三等。江苏省总局(候补道)的待遇不详,候补知府级月薪为50两;同知、通判、知州和知县等级的月薪为36两,至于佐贰杂职等,则为24两。又如湖南省,各局卡专办、会办、帮办、襄办等委员的月薪为36000文至100000文,合银约为20到60两,稽查委员月薪为6000文到30000文不等,合银约3到16两不等。湖北沙市牙厘局委员月薪为50两。江西湖口总局委员月薪为50两,帮办委员为16两;文案委员为12两。山西各厘卡委员候补知府的月薪为36两,候补同知、直隶州为28两,候补通判、知县为20两,佐杂为12两。山东厘金总局总办一人,月薪为300两,会办一人,月薪100两,另有夫马费60两,文案48两,收支委员为46两,津贴银18两,收支与缉私委员月支24两,核对委员18两。但是,除正薪之外,各人皆另有一些收入。例如,总办委员可从公费内获取,委员、巡丁等可以摊分罚款。每遇年终及新年开放“恩关”时,各局卡皆得减价收税,此项收入大部分皆由局中人匀分。总计局中各人一年额外所得合法与非法收入,常超过薪金数倍和数十倍⑧。所以,厘金作为优差,主要在于其额外的收入多,而不是额定的多。任职新式局、所的候补官员的薪水,也依官阶而不同。如四川省的候补文官在局、所差委时,一般由候补道充任总办、会办,其月薪在100-300两不等。提调一般以候补知府、知州充任,月薪在50-100之间。委员以候补知县等充任,月薪为三四十两左右。如发审局的坐办为40两,正委为30两,副委有20两,学习的试用官员12两。采访通省中孝节义总局的总办,一般以候补道充任,月支银100两,会办50两,委员20到30两。通省厘金总局总办月薪200两,会办100两,提调50两,各所委员三四十两不等。通省防军营务处总办200两,提调50两,委员三四十两。省城保甲总局总办月薪100两,提调50两,正委30两。滇黔官运盐务总局总办300两,会办200两,委员四五十两。机器局总办200两,会办100两,提调50两。经征总局、清理财政局总办的月薪为300两⑨。从这些非经制的局、所看,候补文官都有固定的收入,以品级为依据,由地方发放月薪。以同级别的实任知县和“委员(候补知县)”作比较,知县年薪45两,养廉银从400-2259不等;局、所“委员”月薪以平均40两计算,年薪近500两。以额定的合法收入计算,在局、所任职的候补文官的平均年薪大概稍少于同级实缺文官的年薪。 候补人员任临时短差时,更没有法定收入,只是地方官员送给他们一些车马费和“程仪”。“昔年州县佐杂在省当差,并无薪水银两。今则月支数十金”⑩。可见,候补文官每年例行差使,在收入上也有所得。“每次每员或行三、四处,乃至七、八处,所到之地,除供给夫马费外,当须馈程仪数十金,多者或百金……故赋闲人员,每岁但得短差一次,亦可资助需次之用”(11)。 在晚清时期,候补官员人数十分庞大,机会不多,他们署缺很难,得差也不易。所以,相对实缺官员,地方候补官员的职事收入有两个特点:一是比较低,二是十分不稳定,他们的人均收入很难得出一个准确的数字。 二 候补文官生活状况的好坏,关键取决于有无差使、署缺的机会以及如何花费。一般而言,署缺和差使所得的收入,对候补文官来说,在一定时期内,养家糊口,应该不成问题。“需次人员所负之累,因轮委有定,恒恃轮委得缺时清偿。又是时各属夫马局未裁,需次人员自同通以迄佐杂,但得短差一次。所至各地,除供给夫马外,兼例馈程仪,可得盈余数百金。每年但得一、二次,俭朴者亦可度日,不至负累”(12)。不言而喻,在署缺和有优差时,候补官员的生活状况是最好的。例如,汪康年的父亲在有优差时,收入很高,并有节余之费,汪父便购买了大量的图书。但从总体上看,由于(1)家庭开支过大;(2)有大量的候补官员无事可做;(3)候补官员数量庞大,署缺和差使有轮委、酌委之名,任职一定时期,必须回省城待缺、待差。收入有限,而开支无限;收入有时,而开支时时。所以,大部分候补官员,在多数时间内仍然入不敷出,有的甚至穷困潦倒。有大量可信的资料反映候补官员这种生活状况。根本的原因是候补官员的数量相当多,递补上一个实缺极为不易。而当了候补官,大小总是一个官,因而需要维持官场的体面排场,如雇佣长随,酒食征逐,交际应酬,都少不了花钱。尤其是下级候补佐杂官员,即使有差有缺,收入也不高。无以养家和贫困是他们宦海生涯的伴生物。 清人欧阳昱亲见亲闻一些候补官贫困不堪的状况。他说:“予在署中,见佐杂上衙门时,面多瘦而黄,头多俯而下,帽靴多十年前物,袍褂多三十年前物。严寒无一人服皮服、绵袍、棉褂,亦或补缀值冬月杪,忽有一候补巡检禀辞,时雨雪,我辈被皮衣,围火炉,犹觉冷甚。而某员身仅一破夹袍,外加一纱褂,两袖与前后开无数缝,内用黑纸粘住。戴破凉帽,顶乌色,无靴,鞋亦破。寒极而颤,两足立不稳。方伯问何往,不觉涕泗长流曰:‘一身饥寒已极,妻子又冻馁将死,无路可生,止有求死一法,欲禀辞往阴府耳。’说毕,眼涕鼻水滴须上,已成冰。方伯悯怜之甚,先慰之曰:‘俟有差事出,即当委汝。’旋发银二十两,命仆随至其家观之,见住一破屋中,妻与子女五六人卧在一床,俱衣破单衣,饿已两日,大者不能言,小者不能啼,其苦可谓极矣。”(13) 这是欧阳昱所见的情形,那么“未经闻见者尚不知多少”。还有一位低微的候补巡检,同样穷困。“己巳(1869)冬月,宋得查某铺抵绅差,每月十二千文,来谒余。予出见之,望良久,予见宋衣单无棉,而外罩一奇坏之巴缎褂如亮纱,予曰:‘兄即无棉袍褂,岂并无棉小袄乎?’宋见问,大哭曰:‘卑职已饿三日矣,妻一子四女一,三日内皆食红薯七文而已。今早得差喜甚,本谒至此,时尚枵腹也’。哭甚哀,予时已早饭,遂留之食,伊愈泣曰:‘其如妻子何?’予遂以青蚨一千赠之,令速买食,伊博颡而去。数日后,予代求刘甲三廉访,得调一委员差,则每月二十千也。”(14) 众多文献显示,上述地方候补文官的生活苦楚绝不是个案,而具有普遍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