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中国朝野对《中俄密约》的反应

作 者:
孙昉 

作者简介:
孙昉(1973-),男,湖南浏阳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山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原文出处: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甲午战争后,清政府实施联俄拒日外交,派李鸿章出访俄国,以出让主权利益为代价,与俄国政府签订了《中俄密约》。清政府高层对缔约工作采取高度的保密措施,但地方官员和民间社会仍从种种途径获知密约的局部内容,并就密约的可能结果表达了质疑和担忧。由于清政府对俄国仍然持有期待,因此这些不同意见未能起到促使清政府有效应对俄国毁约的作用。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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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873(2009)06-051-05

      甲午战争失败后,清政府为了防止日本的再次军事打击,力图在外交上寻求能长期有效遏制日本的战略盟友。由于俄国策动三国干涉还辽,迫使日本放弃部分战争果实,清政府也暂时收回辽东半岛的主权。基于俄国这些表现,清政府将俄国视为外交结盟的对象,在朝廷内部形成了“联俄拒日”的外交方针。俄国也企图利用清政府在外交上有求于己的时机,将西伯利亚大铁路穿越中国东北境内,进而在中国北部沿海地区取得长期使用的不冻港,并遏制日本和英国在华利益的扩张。可以看出,尽管中俄双方都有接近的意向,但二者的根本目标却是南辕北辙。

      1896年3月,清政府派李鸿章为特使以祝贺沙皇尼古拉二世加冕为由访问俄国。在俄国逗留期间,李鸿章与俄财政大臣维特和外交大臣罗拔洛夫进行谈判。清政府以同意西伯利亚铁路穿越东北领土为代价,与俄国政府签署了《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即通常所称的《中俄密约》)。6月3日,中俄双方代表在该约上签字。

      中俄关系的接近和李鸿章的访问都是当时国内外密切关注的外交内容。《中俄密约》签署后,尽管朝廷采取了高度保密的措施,但是朝野各方仍然通过种种渠道获知密约的内容,并对此做出种种反应。从总体上看,这些反应大都对朝廷实施联俄外交的效果提出质疑和担忧。这些不同于朝廷高层的反应,反映了清政府在外交上未能协调各方的认识和行动。朝野就联俄外交的操作过程在信息拥有量上是不对等的,没有形成良性互动。这种情形导致清政府外交上举步失措,无法从容应对俄国毁约强租旅大,进而引发列强瓜分狂潮的急剧变化。

      目前学术界对《中俄密约》的研究多以高层的参与者为对象,对朝野中的非参与者如何认识这一外交,则预留了较大的研究空间。笔者试图以史料解读为途径,就这一问题陈述一家之言,以求教于学界诸位同仁。

      一、朝廷对缔约工作的高度保密

      与以往因对外战争失败而被迫缔结的和约不同,也与其他专项条约如通商条约或航海条约不同,《中俄密约》是清政府第一部旨在实现结盟外交而缔结的条约。虽然条约未载明共同防御的具体对象,但清政府以此针对日本是不言而喻的,因而清政府担心条约内容一旦外泄,极有可能引起其他强国的对华不利反应。基于这种考虑,清政府对中俄缔约的外交工作采取了前所未有的严格保密措施。除在莫斯科的李鸿章外,朝中参与对俄缔约工作的王公大臣只有奕、奕劻、翁同龢、张荫桓等人。李鸿章在俄国与北京的总理衙门之间往来电报由翁同龢与张荫桓亲自翻译。翁同龢在日记中证实了这一点:“李相到电,樵野待余馆上同译之,本是洋码,张仆先译成汉码,按号寻之,较发电易,四刻毕。余收来电及李公密本。”[1]2898

      李鸿章离开俄国后,密约文本由一个名叫塔克什讷的随行人员乘船送交国内。关于塔克什讷送交密约文本的经过,翁同龢在日记中有生动的记述:“晚塔克什讷从俄国由德国归,赉约本来,酷暑走红海,同舟为日本王爵某,极费周防也。约本有匣,匣由函中来,函匙交樵野,樵野仍交余,约本则令姑持归,俟商定递法再给信。”[1]2826可见清政府处处防范日本获悉密约内容。结束访俄后,李鸿章对外界有关中俄缔约谈判的询问一概予以否认。李鸿章在德国访问时,报馆记者屡屡“举中俄密约、满洲铁路等大事以为问”,李鸿章即答复称:“中俄从无密约,有妄言予往俄都觌面画诺者,误之甚者也。予之往俄,专为联络邦交起见,与今之来德无以异。若论鲜卑铁路分支而过满洲一事,则诚有之;然无碍于华地,亦无损于华权也。”[2]64美国传教士林乐知(Young John Allen)在《李鸿章历聘欧美记》中半信半疑地叙述:“其来欧洲也,先赴俄国。闻其在俄之日,颇似沆瀣一气。我辈固不能窥其底蕴,亦料其未必让地于俄。外间谣传,或曰已订约章,或曰已让海口,要皆不足信也。惟俄国鲜卑大铁路,甚愿与中国将筑之铁路彼此相连,所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之者也。然俄亦第托空言,李相或亦仅代皇上允之,初未尝形诸笔墨。乃人言籍籍,又疑华将任俄入内自治路工,则误会亦深矣。”[2]181

      为了防止其他国家特别是英国和日本的干预,俄国政府也对《中俄密约》内容予以高度保密。俄国政府在公开场合否认中国与俄国订有密约。俄国政府对记者称:“我俄亦不欲别立盟约,反致多生枝节,惟愿实力维持中国,不任他国凌逼,更不许他国割取寸土。盖期保华者,即以保俄也。”[2]43但俄国却将中俄缔约之事秘密通报给法国政府,以期保证两国在对华外交上协调政策。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在其回忆录中称:法国政府在“极其郑重和保密的情况下,从圣彼得堡得知关于在满洲领土上通过西伯利亚铁路问题同俄华银行签订契约的主要条款”[3]116。俄国此举乃是俄法同盟关系使然,并非俄国有意自损既得之利。

      终清一代,清政府没有透露有关《中俄密约》的任何内容。清朝灭亡后,由赵尔巽等遗老撰写的《清史稿》亦无《中俄密约》谈判过程的详细记载,仅有“二十二年……九月,与俄订新约”这样语焉不详的寥寥文字,而且记载中的订约时间都是错误的[4]4507。李鸿章身故后,其公文函电由吴汝纶编辑成《李文忠公全书》,也未收录有关《中俄密约》谈判的往来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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