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反户口调查风潮与政府合法性危机

——以江苏为中心的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樊翠花,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生 苏州 215021;池子华,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苏州 215021

原文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清末户口调查在各地引发了频繁的反抗风潮,江苏成为反户口调查事件发生频率最高、范围最广的地区。政府执政能力欠缺、苛政积重难返、官绅行径丑劣、政府宣传不力、乡民防范心理过度等,是乡民采取集体行动的重要因素。反户口调查风潮等各种民变彼此交织,打击了乡村官绅权威,延缓了地方自治进程。反户口调查风潮既是清政府合法性危机的结果,又导致了其合法性进一步式微。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0 年 03 期

关 键 词:

字号:

      晚清政府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具有现代意义的户口调查,但在清政府推行户口调查的过程中,全国各地不断掀起反抗浪潮。其中,江苏是反户口调查事件发生频率最高、范围最广的地区。本文拟通过以宣统年间江苏反户口调查风潮为中心进行历史考察,观照反户口调查风潮与晚清政府的合法性危机的密切关系。

      清末人口清查是预备立宪的需要,全国人口数字的准确统计是选举、自治、教育、纳税、征兵的基础。进行户口调查,不仅是清政府推行新政的具体措施,更可以作为检验清政府权威合法性的一把量尺。所谓政府合法性,就是民众对政府统治的心理认同和遵从,它是“人们内心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认为政府的统治是合法的和公正的。因此,即使我们对政府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感,我们通常也要服从它。”①有了民众的心理认同,权力才能转化为权威。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前夕,清政府的政治合法性逐步丧失。在清末新政时期,户口调查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引发了各地民变,其中江苏因户口调查引发的暴力冲突尤盛,清政府权威面临严峻挑战,充分暴露了宣统政府的合法性危机。

      据《清末民变年表》②统计,仅1909至1911年10月的两年多时间里,直接因反对调查户口的民变遍及全国10个省区,共计69起,其中江苏居首位,有37起之多。同全国一样,江苏抗查户口的频率与调查进程一致,高发期在查户口时期,仅1910年就达33起。乡民群殴调查员、捣毁其住宅、撕毁调查册、拒钉门牌、毁坏自治局所和学堂,甚至与官兵发生武装冲突,民变覆盖了江苏绝大部分地区。

      根据现有资料,江苏反户口调查风潮首发于宜兴。1910年3月,宜兴县乡民反对调查户口,“毁学之祸自正月内,江苏宜兴县乡民误会调查户口,始以调查员皆学界中人也,于是群起捣毁学堂,由是无月无之。”③“自宜兴滋事后,至三月中,苏省各州县以乡民不服调查聚众毁学闻者,遂接踵而起。”④和桥、漕桥、高塍、唐桥、杨巷及荆溪县的丁山、蜀山、徐舍、张渚等乡绅董住宅及学堂被焚毁,风潮遍及全县各地。江苏省仅1910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就发生与户口调查相关的民变约25起(见下表)。

      

      可见,短短一月间,“江苏省各州县因调查户口,讹言迭兴,聚众毁学拆屋伤人之事,几于无地不有,无日不有”,时人谓“江苏户口调查之风潮层见迭出,几于铜山西鸣,洛钟东应。计八府三直隶州以滋事闻者,几居其半”⑤。

      丹阳抗查户口风潮的规模可以说是最为典型。1910年6月,丹阳县发生农民反对抽捐和调查户口而聚众打伤知县的事件。虽然江苏巡抚曾委派自治筹办处夏敬观等先后三次前往查办,但时至1911年8月,不仅没有平息,反而局势进一步恶化,高牧乡、桂仙乡与武进县“均已联盟合成一气,共图抵制官绅,推翻自治局,决不允许清查。每乡均有大旗一面,各公议团练另有尖角小旗,每民十户发旗一面,百户则有一小方旗以统率之,凡传调皆有图戳旗帜为号,以昭符信部勒,颇见整齐”⑥。甚至有枪法精准者猎户二人为高牧乡首领王道来保驾,也有善制土药的老乡民一人参与其中,并有府差为乡民通风报信。

      户口普查本是国家制定社会、经济、科教等各项发展政策所必需的。“近来举办调查户口,为筹备宪政之要端……然因此而起风潮者亦指不胜出,小则聚众滋事,大则毁学罢市,是未见其益而先受其害也。”⑦户口调查遭致乡民如此激烈的反对,是清政府合法性危机的一个重要表征。

      反户口调查风潮的爆发是清政府合法性丧失的结果。乡民抵制清政府调查户口等新政措施的施行,表明其合法性已经丧失,其主要表现在:

      1.政府执政能力欠缺

      政府要想获得合法性,就要有良好的政绩,能够抵御外敌入侵和内部骚乱,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证民众安居乐业。从满清入关到宣统朝,清政府在二百五十多年的统治中,曾经江山稳固,国富民强。但自鸦片战争以降,清政府内政不修,外患不断,国势日衰,百姓贫苦。在对外关系方面,清政府对外部世界的变化反应迟钝,沉浸于“天朝上国”的迷梦。面对外来入侵,与列强签订了一系列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条约,大清帝国尊严尽失。清政府能够从其他国家获得的外交利益越来越少,国家主权沦丧加剧了合法性式微;在对内治理方面,中央政府执政能力孱弱,地方政府亦失信于民,政府财政紧蹙,官场腐败之风盛行,政府管理职能受到极大影响。同时,叛乱、娼妓、毒品、赌博、秘密社会等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民众生活窘迫,政府难以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

      民众对清政府的不信任,一方面,导致社会力量大量地涌入政治领域,冲击政治秩序,另一方面,导致乡民对政治冷漠,丧失参政热情。对他们来说,“采取立宪政体也好,专制政体或是其他什么形式也好,这都无关紧要;他们说到底只需要轻徭薄赋、鸡犬不惊的生活”⑧。谁能满足这个愿望,他们就拥护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虽然对政治活动不感兴趣,但当他们认为这个不可信任的政府损害到切身利益甚至生命安全时,则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抵制,于是反抗政府的集体行动随之发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