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艺作为书法终极意义的客观基础 书法是由汉字和笔墨材料构成、浸透着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艺术,具有它的特殊性质。在20世纪初时,王国维先生已经表明,书法的最高境界不是与真正的天才的美如“神韵”相关的东西,而是美的第二形式的“古雅”。不是原创的,而是人为的。是由人的修养、技巧、习惯、形式等所决定的审美性质。这与依靠才力而获得的品质是不同的。因为让自然向人直接显现而创造出优美及宏壮的艺术是只有极少数极有天赋之人所为,而大多数人接受的是自然在传统中向我们的理解的显现。作为古雅艺术的书法存在于艺术的传统之中而不存在于自然,是可以传授和共享的,有一套统一的判断标准与学习过程,可以通过训练而获得的。书法就是通过这样的成熟技艺显现出来的,因为只有在长期训练可打磨出来的才能(不是才力),可以将书法艺术的魅力全幅展示出来。因为书法作为一民族文化的存在,已经不单纯是一种实体,而是在传统中向我们的理解显现,成为一种“效果历史”。我们不能把这些在传统中形成的对自然的前见悬搁起来而企图去直接面对自然。如果没有传统中对自然的前见,我们根本就不可能对自然进行本质直观。这就是书法给予我们的一种必然的规定性。 实际上书法的方式早已经被规定好了,所有的后来者都只能学习或沿袭。关于书法中的方法都由历史上的先智者构造完毕。法度是不可随意变更的,否则将被冠为“鸦涂”或“野狐禅”之名。于是书法就被限定在固定的操作程序之中,与人的经验、修养一起通过技艺的施展来完成的。 由于古人认为书法是宇宙之道的显现这种形而上学观念的影响,对形而下之的“技艺”的态度比较暧昧。所以关于书法技艺并不常见理论的表达,而是体现在书法的实践之中。书法家对于用笔的巧妙和功力似乎比表现情感和达成境界更有兴趣,书法的创作既不是由于明确的实用目的,也不是出于强烈的感情冲动,而是在技巧上精雕细琢,把书法作为一种纯粹是笔墨表现的巧妙。 书法的艺术从来不是可以随意流露出来的,而永远是刻苦磨炼的结果,是由人通过卓越的技艺开辟出来,像王羲之、王献之、米芾这样的大书法家,在他们抵达书写的上乘之前,都经过难以想象的严格、复杂而又艰巨的技艺锻炼,那种技艺上的精纯,是所谓的自然流露,率而为之所根本不可能达到的,即使那些不工而工、率性而为的作品,那也是从心所欲不逾矩,是法度、技艺在磨炼中已经完全融入了自身的血肉之后的结果。 邱振中先生指出:“尽管‘笔笔中锋’是一种不太准确的说法,但一位初学者如果掌握了这一技巧,却能使他的作品线条圆浑,具有一定厚度,相应地,也具有一定的表现。这种表现当然不一定来自他的心灵,他的精神生活,而更多的是表现了历史上所沉积的某些东西,一个民族所具备的某些东西,但这毕竟使作品获得了一定的深度。”①这段论述表明的就是这种状况。 书法是造型艺术,在造型艺术中形式就是本体,书法中的技艺本身构成了书法整体表现与艺术精神的一部分。即使是与形式不可同日而语的材料,如笔、墨、纸在其它艺术中只是表达艺术精神和构成艺术形式的材料,而在书法中这种材料本身就能够给人们以审美的直观,构成了书法的精神与技艺的一部分。如蔡襄的尺牍《澄心堂帖》整体的用笔凝重而不板滞,显然有丰富的线条质感。“这些高品质的涩进凝练线条,也是肯定此纸是澄心堂纸的直接证据。每一笔的书写都是扎实而沉稳,经由线条的微妙变化,观者很容易感知到笔行纸面所产生的回馈感,由于蔡襄不用一挥而就的惯用流利笔法,反而是一笔一划地去书写,可以感受到蔡襄似乎沉浸于书写此帖的快感中。”②蔡襄的传世名迹《澄心堂帖》涉及到了南唐“澄心堂纸”的身世而具有了品质上的卓越,而成了书法艺术的一部分。连书写用纸也和笔与墨一起构成了书法家对事物的原初生命感觉,体现着书家的思想与精神意态。王羲之书写《兰亭序》的鼠须笔、蚕茧纸的事迹更是为人所熟知。在非造型艺术中形式的把握是一个内在的过程,一旦离开精神来谈形式,则变得毫无意义,或者只是技巧的炫耀。但在书法中技艺、形式、材料就是艺术目的,书法就是通过物的形式来表现的。在书法的审美体验中摆脱不了这种物的因素,如墨色、线质、纸味等。书法作为审美对象的首先它是一个感性的,物性的存在是与精神相对立的物质媒介,在一件书法作品中就是以这种鲜明的感性特质来打动人,吸引人,而对这种物性的把握和塑造就是技艺。 书法的技艺在审美对象中是真实和不变的东西,是在不同解释中永远看来是同一的东西,是使对象在它替换的各种结构形态的情况下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这就是赵孟
讲的“用笔千古不易”的真实含义。书法的技艺主要来自用笔,所以技艺也具备着书法审美的真实性品质。这就是技艺作为书法终级意义的客观性基础。 二、书法技艺的内涵及其现实性 在书法作品中,情感的表现必须依赖笔墨,而笔墨构成的目的又在于表现感情。书法家必须通过形式技巧才能接触到内在本质,而在深入内在本质的过程中,技艺的终极意义也就突现了出来。由此,我们把书法的技艺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的技艺,可以称之为“技巧”。这是指在局部对细节进行处理的能力,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用笔。掌握用笔的轻重、快慢,偏正、曲直等方法,使点画生动活泼,具血肉丰实之妙,使书法富有精神因素,得形体,不如得笔法。赵孟
用笔为上之说即指此也。一件书法的成功之处在于其笔法所包含的诸多细节都是精确而各具活力,而书法那种清晰而有意味的风格也由笔法而来。沈曾植《海日楼札丛》说:“右军笔法点画简严,不若子敬之狼藉,盖心仪之古来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