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艺术。今天是一个数字化、全球化时代,适应这个时代的艺术会是什么呢? 穆尔(Jos de Mul)认为,适应这个时代的艺术是数码艺术。穆尔的构想受到本雅明(Walter Benjamin)的启发。本雅明曾经将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与传统艺术区别开来,认为传统艺术推崇膜拜价值,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推崇展示价值。推崇膜拜价值的传统艺术,强调作品的唯一性。推崇展示价值的复制艺术,强调作品的批量性。对于推崇展示价值的复制艺术来说,复制量越大,跟公众见面的机会越多,就越有价值。对于推崇膜拜价值的传统艺术来说,任何复制都会损坏它那神秘的光韵(aura)。不过,在穆尔看来,本雅明所处的机械复制时代已然过去,今天是一个数码合成时代。数码合成时代的艺术既不推崇膜拜价值,也不推崇展示价值,而是推崇操作价值。按照穆尔的构想,今天的艺术家都应该是计算机应用软件的专家,知道如何别具一格地利用和处理各种数据库。艺术家成了退居幕后的操作者。① 尽管穆尔的构想非常有趣,将操作价值视为数字化时代艺术的核心,也抓住了它的重要特征,但是我并不同意穆尔的观点,原因在于他心目中的数码时代的艺术有可能已经越出了艺术的边界,成了计算机应用程序,而非艺术作品。 众所周知,艺术与非艺术之间的边界在二十世纪遭到了艺术家和理论家的挑战。没有什么不是艺术,也没有什么是艺术,成了艺术圈中一种时髦说法。但是,如果真的取消了艺术的边界,有关艺术的一切活动就毫无意义。因此,我还是主张艺术与非艺术之间存在边界,艺术有自己的身份,艺术始终与非艺术相异。随着时代的变化,艺术与非艺术的相异性发生了变化,但并不能因此就否认存在这种相异性。比如,在柏拉图时代,艺术被视为影子,因为现实不是影子。现在到了数码合成时代,现实似乎成了“影子”,根据艺术与现实相异的原则,艺术就不该是影子,而是“现实”。从这里出发,我们可以构想一种真正适应数字化和全球化时代的新艺术。这种新艺术不是计算机程序,而是新抽象艺术。对此,我将逐步展开论述。
马克·罗斯科 无题 布面油画 109.9cm×127.6cm 1948
汉斯·霍夫曼 庞培 布面油画 132.7cm×214cm 1959 上述指出的相异性原则,只是某物成为艺术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某物要成为艺术,就必须跟日常生活中的事物相异。但是,并不能因此认为,只要跟日常生活中的事物相异的东西,就都是艺术。除了相异性原则之外,还需要相似性原则。这里的相似性,指的是与已经被确认为艺术的东西之间的交叉重叠的相似关系。列文森(Jerrold Levinson)就持这种观点。某物要成为艺术,就必须跟历史上曾经被认为是艺术的东西具有或这或那的关联。我们通过某物与公认的艺术作品之间的关联或相似性,来判定它是否是艺术。②穆尔所构想的那种适应数码合成时代的艺术,既缺乏艺术所必需的那种相异性,也缺乏艺术所必需的那种相似性。 如果说今天是一个数字化时代,数字化技术已经参与社会现实的构成之中,社会现实因此变成了虚拟的构成,那么今天的艺术就应该抵制这种数字化的构成,抵制穆尔所说的数码重组,而不是迎合它。否则,艺术就会违背它的相异性原则。什么东西与数字化技术相异?古德曼(Nelson Goodman)有关艺术语言的洞见,有助于我们回答这个问题。在古德曼看来,艺术与非艺术的区别,在于它们使用的语言不同。艺术语言是有密度的、不精确的。数字化技术使用的语言是精确语言,具有有穷区分性和不相交性等特征。这种语言无论在句法上还是在语义上都缺乏密度,没有给不同的解释留下任何空间。一般的日常语言就不如计算机语言那么精确,因为尽管日常语言也具备句法上的可区分性,但不具备语义上的可区分性,或者说尽管在句法上没有密度,但在语义上却具有密度,因此日常语言有时候是含糊两可的,给解释留下了一定的空间。艺术语言比日常语言更不精确,因为艺术语言不仅在句法上具有密度,而且在语义上具有密度,从而给解释者留下了最大的解释空间。③ 古德曼关于艺术的许多看法都很前卫,比如,他认为我们不能提问“什么是艺术”,只能提问“何时是艺术”。伦勃朗的一幅油画自画像,如果被用来遮挡破窗户,它就不是艺术,因为这时伦勃朗的这幅油画作品根本就不起符号作用。符号作用或者符号表达,一定是用一个东西指称另一个东西。当伦勃朗的油画被当作遮风材料的时候,它并没有指称遮风材料,它自己就是遮风材料,就具有遮风材料的性质。当某物自己就是某物的时候,它就不是在指称另外一个东西,因而就只是具有(possession),而不是符号表达(symbolization)。当伦勃朗的这幅油画作品被当作他自己的再现(representation)或模仿(imitation)的时候,即为我们提供关于伦勃朗的相貌的信息的时候,它也不是艺术作品。因为任何一个事物都可以再现另一个事物。具体说来,对于伦勃朗的这幅自画像做些稍微的改变,比如将所有的颜色都改成它们的补色,这并不会影响它传达有关伦勃朗的相貌的信息,但会影响它成为艺术作品。伦勃朗的这幅肖像画作为艺术作品,并不因为它再现了伦勃朗,不因为它跟伦勃朗相似,而是因为它例示了某些特性,比如老人的睿智与无奈,或者颜色与笔触的某些特性,或者某种特定的风格。总之,当伦勃朗的这幅自画像在起例示作用(exemplification)的时候,它的语言或者符号表达就有密度,因而就是艺术作品。当伦勃朗的这幅自画像在起再现或者具有作用的时候,它就没有密度,因而就不是艺术作品。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