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物流四个《综合物流施策大纲》的研究

作 者:
姜旭 

作者简介:
姜旭(1972-),男,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留日经济学博士、博士后,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副教授,中国物流技术协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流空间学、物流经济学、日本物流研究,北京 101149

原文出处:
中国流通经济

内容提要:

在日本物流业发展过程中,除企业自身对物流管理及技术不断地进行深入挖掘外,日本政府还根据本国及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要求,自1997年开始由经济产业省和国土交通省每四年共同制定一次《综合物流施策大纲》。《综合物流施策大纲》作为日本物流业的纲领性政策文件,对日本物流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成为引导日本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为更好地推动我国物流业发展,应结合我国物流业发展实际,借鉴日本在构建一体化物流体制、统一物流管理模式及推进综合、一体化物流计划实施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建立适应我国物流业发展的行业管理体制,制定我国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物流综合施策大纲》。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0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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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日本以政府为主导进行市场经济建设、负责物流产业宏观管理的政府部门主要包括国土交通省、经济产业省、内阁府、公正交易委员会、警察厅、总务省、外务省、财务省、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环境省等多个部门,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来对物流业进行统一管理。但日本政府根据现代物流业的特点,以国土交通省和经济产业省为核心,形成了协调一致的物流行政体制,制定了综合、一体化的物流政策,实现了各项管理工作及各个环节的有机结合与有效衔接。其中,国土交通省主要负责运输方式政策设计及计划制定,区域运输、城市配送规划与协调,仓储市场准入及物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经济产业省主要负责物流产业政策、标准、结构、布局和发展战略等的制定。为加快培育和提升日本物流业国际竞争力,在政府统一管理下应对跨国公司兼并、收购和战略联盟给相关产业带来的挑战,自1997年开始日本每四年制定一次《综合物流施策大纲》。

      二、1997年日本《综合物流施策大纲》[1]

      1997年4月4日,经日本内阁会议通过,日本政府首次制定了一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物流施策大纲》(以下简称《1997年大纲》)。1996年12月日本政府通过的《经济构造的变革和创造规划》中提出:“物流改革在经济构造中是最为重要的课题之一,到2001年既要达到物流成本的效率化,又要实现不亚于国际水准的物流服务,为此各相关机关要联合起来共同推进物流政策和措施的制定。”《1997年大纲》就是根据这个要求制定出来的。《1997年大纲》把2001年作为实现阶段性目标的时间,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服务水平”为宗旨,制定了日本物流业发展的目标,并从放宽规制、完善基础设施、物流系统升级、政府部门协调促进机制及政府援助等角度出发制定了相应的政策。《1997年大纲》特别提到了各机构、各部门合作的政策推进机制,指出要推动各政府机关、地方团体、物流业者与货主联合起来采取物流现代化措施,共同建立综合交通系统,形成整体效应,并通过竞争促进物流市场活性化。

      《1997年大纲》制定后,每四年修订一次,相关部门以大纲为核心,统一策划实施物流政策。《1997年大纲》是日本第一部系统的物流政策,是日本物流业发展的转折点,是国际化、信息化对物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日本物流现代化、纵深化发展的指南,对日本物流业发展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1997年大纲》提出了三个具体目标:(1)提供亚洲太平洋地区最便利和最具竞争力的物流服务;(2)以不影响产业竞争力的物流成本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3)建立能够应对与物流相关的能源问题、环境问题、交通安全问题等的物流系统。

      三、2001年日本《综合物流施策大纲》[2]

      《1997年大纲》制定实施后,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得到落实。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与信息化的不断发展,日本为创造在国际上具有吸引力的生产经营与生活环境,提高产业竞争力,一方面要加强高效率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要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保护与循环型社会构建问题。2001年7月6日,即《1997年大纲》实施四年之后,在检验《1997年大纲》实施效果的基础上,按照2000年12月制定的《经济结构改革与创造行动计划》的要求,经内阁会议决定,日本政府出台了一部新的《综合物流施策大纲》(以下简称《2001年大纲》)。《2001年大纲》延续了《1997年大纲》的计划进度,把2005年作为实现目标的时间,以国土交通省和经济产业省为中心,归纳意见并讨论后,最终制定形成。

      《2001年大纲》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实施措施,主要包括物流一体化、信息化、标准化,改进商业惯例,推进单元装载化,实现港口24小时开放制,实行申办手续电子化和一站式服务,降低运输工具单位耗能的对策,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的转换,提高卡车运输效率,降低卡车废气排放量,构筑静脉物流系统、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对策,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物流安全的对策,构筑能够满足国民需求的物流体系,把物流通畅化纳入城区建设规划,确保远洋船通行安全的对策,将仓库业由准入许可制转为登记制,废除仓库收费事前申请制等内容。

      《2001年大纲》还对《1997年大纲》确定的三个目标进行了全面评价:(1)在提供亚洲太平洋地区最具便利性和竞争力的物流服务方面,成效并不显著,表现为主要国际港口的集装箱吞吐量仍然低位徘徊,尚未实现信息化、一站式的便捷、高效通关,公路、海港、空港等物流基础设施之间的无缝衔接,城市内交通的顺畅,物流体系的标准化、信息化,无效率商业惯例的改善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2)在降低物流成本方面,尽管成本有所下降,但与亚洲地区的先进港口相比,与港口使用相关的一系列费用仍然偏高;(3)在构建能源、环境、交通安全友好型物流系统方面,在完善物资运输的硬件和软件设施、促进自营拖拉机用途转换及控制交通事故等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但同时又要面对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地球环境、构建循环型社会等新的课题。

      《2001年大纲》进一步明确了三个具体目标:(1)构建一个高度且整体有效率、面向21世纪、与日本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新的物流系统;(2)建立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流市场;(3)创建一个能够减轻环境负荷的物流体系和循环型社会,所构建的能够减轻环境负荷的物流体系要对循环型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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