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与单一治理对供应链信息系统价值创造的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肖静华(1968-),女,贵州安顺人,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获博士学位,现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经济学等,E-mail:lnsxjh@mail,sysu.edu.cn,广州 510275;谢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广州 510275

原文出处:
管理科学

内容提要:

针对供应链中契约与信任、权威与信任之间的治理作用是互补还是替代关系的争论,对不同治理机制选择与供应链信息系统价值创造的关系进行梳理,运用博弈分析方法探讨组合与单一治理机制选择对供应链信息系统价值创造的影响,通过25家企业的实地调查对博弈分析结论进行讨论。研究表明,当环境不确定性较高时,采用契约与信任、权威与信任组合治理比采用单一契约或权威治理对供应链信息系统价值创造的促进作用更大;当环境不确定性较低时,采用契约与信任、权威与信任组合治理比采用单一信任治理的促进作用更大;当环境不确定性处于中间状态时,难以确定上述组合与单一治理两者的优劣。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0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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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引言

      供应链治理机制研究讨论契约、权威、信任、监控、所有权和专用资产等机制对机会主义行为的抑制作用及其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1],探讨治理机制对信息系统采纳和应用的影响[2-4],但对不同治理机制如何促进供应链信息系统的价值创造尚缺乏讨论。在关于供应链信息系统价值创造的研究中,主要关注价值创造的路径和方式,通常将治理机制等制度环境假定为不变[5],缺乏对治理机制促进供应链信息系统价值创造的研究。因此,探讨治理机制对供应链信息系统价值创造的影响是供应链治理机制和供应链信息系统两个研究领域深层次发展的需要。2010年初《欧洲信息系统杂志》(EJIS)以“跨组织关系中的IT治理”为专题征集论文,也充分反映了这种需要。

      在供应链治理机制研究中,契约与信任、权威与信任之间的治理作用是互补关系还是替代关系存在争论,因而对组合与单一治理机制影响供应链信息系统价值创造的异同缺乏规范的理论解释,本研究聚焦于对供应链中契约与信任、权威与信任之间的互补或替代关系进行理论分析,以此梳理不同治理机制的选择与供应链信息系统价值创造的关系。

      2 相关研究评述

      治理机制对供应链信息系统价值创造的影响研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即供应链治理机制研究和供应链信息系统价值创造研究。

      2.1 供应链治理机制研究

      在供应链企业的合作过程中,伙伴间的机会主义行为常常会限制供应链绩效的产生,有损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6,7],因此供应链合作中需要通过有效的治理机制来降低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的概率[8]。有效的治理机制对约束机会主义行为具有显著的激励作用,是确保企业获得良好绩效的决定性因素[9]。现有研究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资源依赖理论、制度理论、社会网络理论和技术扩散理论等,探讨治理机制对供应链绩效和供应链信息系统应用的影响[9,10],主要涉及契约、权威、信任、关系规范、专用性资产、监控和供应链成员选择等治理机制的治理效用[11]。

      现有研究表明,单一治理机制具有不完备治理的特征,综合两种或两种以上治理机制的使用可以相互补充,更有效地防范和抑制供应链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实现绩效的提升[12-14]。例如,尽管契约存在不完备性,但通过供应链合作伙伴间信任的建立,能够有效抑制事后机会主义的产生[15]。

      然而,现有研究对组合治理的效果尚未获得一致的结论。部分研究认为契约与信任之间具有替代关系[16],企业可以根据彼此的协调成本进行选择;部分研究则认为两者具有互补关系[17,18]。在供应链合作中,契约的作用在于有效确定成员企业的责任,信任是使供应链成员之间达成一致的目标,信任不能完全替代契约,即使有良好的信任关系,伙伴之间依然需要通过契约明确责任、利益和合作规则。同样,有研究认为权威与信任之间是相互冲突的[19],也有研究认为权威可以与信任相关联[20]。在供应链合作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企业可以利用权威有效推动成员之间的合作,但要使供应链成员之间能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则需要构建彼此的信任关系。在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Mellewigt等通过实证研究表明,在供应链企业的合作中,当契约发挥监控作用时,信任与其构成替代关系;当契约发挥协调作用时,信任与其构成互补关系[21]。

      辨析供应链中契约与信任、权威与信任之间的治理作用是互补关系还是替代关系,有必要进一步讨论契约、权威和信任的单一治理作用。通过界定供应链成员的期望、责任和权利,契约可以构建良性的供应链关系,防范机会主义风险,提高供应链收益[22,23],但由于供应链关系存在认识环境和成员行为的局限,制定完备的契约是不现实的[24]。因此,正式契约虽能抑制机会主义行为,但通常只能提供不完全的治理[25]。同时,契约对供应链信息系统的采纳和信息共享具有重要影响[26]。

      供应链成员利用权威机制可以相互控制[27]。在供应链合作中,权力优势方往往通过权威机制促进或迫使供应链伙伴采用信息系统与其连接[28,29]。尽管这种影响与协作不同,但随着时间和经验的积累,权威构建的关系也会向真正的协作关系迈进[30]。同时,在某些供应链中,业务流程特性会增强零售商对供应商的依赖性,进而增强供应商在合作关系中的讨价还价能力[31]。

      在供应链合作关系治理中,信任被认为是一种重要的治理机制,为减轻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保障和承诺[32]。与此同时,信任对供应链绩效的作用会受到伙伴竞争关系、市场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影响[33],信任能够促进供应链信息系统的应用[34]。在供应链成员合作过程中,信任有助于提高供应链的交易效率和竞争优势。供应链合作伙伴的信任会提升彼此间的战略信息流,供应链成员企业可以通过经常性的互动来减轻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形成更多的相互信任[35]。

      2.2 供应链信息系统价值创造研究

      供应链信息系统的价值创造构成目前信息系统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36]。2009年《信息系统季刊》(MISQ)以“共同创造IT价值:跨企业环境下的新能力和测量”为专题征集论文,表明国际学术界对供应链信息系统价值创造研究的关注。

      供应链企业通过信息系统的连接,能够共享订单、产品生产计划、销售等信息,进而整合供应链的运作流程并能优化生产计划、库存、物流和销售,降低彼此协调的交易成本,扩大销售市场[37]。此外,供应链信息系统还能通过决策支持和监控能力,使企业快速了解可能出现的问题,提高反应速度和应变能力,促进伙伴间的合作[38]。

      Lee等提出一个两层供应链信息共享价值创造模型,认为通过共享需求信息制造商能有效降低库存水平和库存成本,减弱牛鞭效应[39]。然而为了突出共享信息的作用,Lee等模型的结论是建立在信息共享无成本且共享信息质量完美基础上的。Cheng等在Lee等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多零售商对应单制造商的情况,将信息传递的形式划分为基于订单的信息传递、非系统的信息共享和系统的信息共享三种,认为在一个制造商对应多个零售商时,信息共享也可以降低库存成本,但模型论证显示,有无供应链信息系统的影响无差异,Cheng等对此的解释是多层供应链系统才能反映出信息系统的价值[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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