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物流产业是当今国际竞争的重要领域,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具有许多不同于传统产业的特征和规律,它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通过信息技术的功能整合、产权关系的资产重组、组织关系的产业再造而形成的新兴产业部门。一个产业的快速发展,不仅需要快速、稳定增长的市场需求的拉动与刺激,还需要由有效率的市场交易制度和高效益的市场交易活动所构成的制度环境。制度创新从根本上决定着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方向与路径,是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突破口,而制度创新机制的形成,则是我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推动力。 一、制度创新是中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现实选择 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关系看,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与技术创新密切相关,技术创新的关键就是产业技术创新。在这里连接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桥梁就是制度创新。单纯从技术本身看,技术并没有消除产业发展道路上所有的障碍,也不能自动地为自身充分发挥作用提供适宜的环境。或者说,技术变化没有带来实现自身潜力所需要的那种最根本的组织变化,因此技术创新也不能自动扩张为产业发展。而制度创新的作用在于提高经济活动的激励水平以及降低交易成本,这种激励水平的提高以及交易成本的降低是通过新的组织形式(如产权、企业组织及分配方式)来实现的。制度创新提供了技术扩散的路径,使得产业发展成为现实。[1] 任何一种产业的发展,都是土地、劳动力、技术、管理等多种要素综合运用的结果。而现阶段物流产业的发展主要依靠制度创新。 我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大背景是,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存在很大的制度创新空间。近20年来,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制度创新试验,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极大地改变了我国经济的增长方式,加快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的市场化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但其基础结构和主体框架还不完善,部门分割与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国内统一市场尚未形成,无法实现货畅其流,全社会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不能适应现代物流发展的需要。我国对外开放度已经不低,但仍然在很多方面无法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限制了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空间。我国的政府制度已有了很大的改进,但仍然没有摆脱国家社会化与社会国家化的现实,政府在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也许是改革中成绩卓著的一个方面,但要真正实现法治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成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种合约的执行程度。我国的企业制度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的制度安排都处于创新之中,尚未真正成为产业发展的主体和创新的主体。在诸多生产要素中,人力资本在产业发展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确保现代物流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潜能。而要激发拥有人力资本的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必须设计出一套适当的制度安排,为人力资本所有者提供足够的激励。我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过程不仅是一个技术创新的过程,也是一个持续的制度创新的过程。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加快制度创新的步伐,是一条发展我国现代物流产业的最佳路径。 二、现阶段我国物流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物流产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充分的市场需求基础、活跃的市场主体以及完善的物流设施,更需要适应物流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以保障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促使各种物流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促进物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物流市场不完善,导致了物流市场交易的局限性 最常见的现象是物流市场比较保守、封闭,被限定在相对有限的地域范围之内。这种做法经常给跨地区的物流组织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妨碍物流合理化的社会进程,导致物流资源大量闲置与物流需求不能满足的状况同时并存。 规模化经营、网络化发展是物流企业的基本要求,各地不符合物流发展需要的“土政策”需要进一步清理整顿。有的地方规定,物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要在当地找“挂靠单位”,必须进入指定经营地点,还硬性规定车辆台数,不分企业状况让其缴纳押金。许多地方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要求物流连锁经营单位在当地重新登记注册,不允许注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严重制约了全国性物流企业的集团化与规模化进程。有些地方过境车辆乱罚款、乱收费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 诚信缺失对行业整体形象造成损害。2006年,一些地区频发“公路货运蒸发”事件,导致了整个行业的诚信危机。2006年4月初,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珠江路的六家公路货运企业相继“蒸发”,牵涉货款达几千万元。其他许多地方也曾连续发生多起规模较大的公路货运企业逃款事件。一些企业打着“低价”的旗号,挪用代收货款进行投机活动,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一走了之”。近几年,类似事件不断发生,引起了社会上对物流产业整体信用情况的普遍担忧。在物流绩效指数评价指标中,诚信缺失及欺诈是导致物流系统恶性循环的诱因之一。 不正当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比如,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价格战”,招标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暗箱操作”等问题。甚至有的地方存在黑恶势力介入物流市场、垄断物流业务的情况。[2] 2.物流服务不规范,制约了物流交易效率 受传统轻视物流思想的影响,物流市场缺乏正确、客观的物流服务标准,而代之以较多的主观衡量因素。同样是送货上门,有的企业能够实现零差错、无投诉,而有的企业则是无保障、随意性强,结果导致物流服务质量千差万别。由于缺乏相关的市场规则、法规和法律约束,对物流产品难以形成统一的评价标准,对物流服务没有形成相关的制度规范,缺乏约束的制度基础。原来从事单一物流服务的企业,比如运输公司,对于运输的服务要求也许可以用运输距离、物品在途保养、时间要求、交接货质量等方面的量化指标加以考核和控制,并用明确的合同条款进行规定,以达到一定的物流服务标准。但转型以后,企业物流业务不断纵向拓展,涉及与之相关联的装卸搬运、库存控制、分拣配送、风险管理、信息处理等诸多功能,需要一整套的物流作业规范。而企业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形成系统而翔实的条文规定和制度规范,这不仅与社会对物流的认识不够有关,也与物流产业本身不够发达、场流服务不规范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