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流金融的发展背景和含义 物流金融是物流业和金融业因各自发展需要而相互融合的产物,从广义上讲它是面向物流运营的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1]。这些资金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是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在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向客户提供的结算、融资以及保险等增值服务过程,其核心是物流融资,即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与物流企业的合作创新,以企业所从事的担保品为信托,对企业资金投放、商品采购、销售回笼等经营过程的物流和资金流进行锁定控制或封闭管理,依靠企业对处于银行监控下的商品和资金的贸易流转所产生的现金流实现对银行授信的偿还。可见,物流金融一方面为客户提供间接或直接的金融服务,以提高供应链整体绩效和客户的经营和资本运作效率等,同时也是供应链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物流金融的提供商可以通过自身或自身与金融机构的紧密协作关系,为供应链的企业提供物流和金融的集成式服务。 在中国内地市场,物流金融的发展背景有三个比较重要的因素[2]: 首先,物流企业希望突破融资困境,物流金融服务的开展可以有效支持物流企业的融资活动,盘活企业暂时闲置的原材料和产成品的资金占用,优化企业资源。 其次是金融机构创新意识增强,物流可以帮助银行吸引和稳定客户,扩大银行的经营规模,增强银行的竞争能力;可以协助银行解决质押贷款业务中银行面临的“物流瓶颈”——质押物仓储与监管,协助银行解决质押贷款业务中银行面临的质押物评估、资产处理等服务;物流金融服务还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扩大贷款规模,降低信贷风险,甚至可以协助金融机构处置部分不良资产。 最后是实现供应链共赢目标。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金融物流可以提高企业一体化服务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的业务规模,增加高附加值的服务功能,扩大企业的经营利润;对于供应链企业而言,金融物流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可以降低企业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的资本占用率,提高企业资本利用率,实现资本优化配置;可以降低采购成本或扩大销售规模,提高企业的销售利润。 2 物流金融的业务模式 业务模式(business model)是用以表示产品、服务与信息流的架构,包含各个商业参与者及其角色的描述、各个商业参与者潜在利益的描述以及获利来源的描述[3]。企业拥有明确的业务模式的作用在于:明确地表达价值主张、确认市场定位、界定企业的价值链结构、估计其成本结构与获利潜力、描述企业在价值网络中的定位—包含确认潜在的合作对象与竞争者以及形成竞争策略,这六个属性合起来又形成另一个功能:确认实现这个模式所需的财务资本与扩大其事业的路径[4]。 物流金融的业务模式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基本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包括基于权利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和基于动产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另一类是创新形式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常见的包括商品货权和库存混合融资模式、厂商银融资模式、融通仓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和经销商集中融资模式等[5]: (1)基于权利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即仓单质押融资,是指借方企业以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信贷业务,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权利质押业务。仓单是保管人(物流企业)在与存货人(借方企业)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基础上,对存货人所交付的仓储物进行验收之后出具的物权凭证。 (2)基于动产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即存货质押融资,是指借方企业,将其拥有的动产作为担保,向资金提供方如银行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物流企业(中介方)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款的业务活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存货质押融资可以分为静态质押和滚动质押,静态质押融资是融资企业将商品质押给银行,并存放于物流公司监管下的仓库(可以是物流公司仓库、企业自有仓库或者第三方仓库),物流公司代银行占有和监管质物,并向银行出具质押专用仓单或质物清单,银行据此向借款人提供融资;滚动质押是在静态质押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更为便捷的物流融资方式,其基本结构与静态质押类似,区别在于滚动质押事先确定质押商品的最低要求值,在质押期间超过最低要求值的部分可自由存入或提取,同时允许质物按照约定方式置换、流动、补新出旧。 (3)商品货权和库存混合融资模式是结合运用权利质押和动产质押的模式,商品货权和库存的混合融资模式的典型方式是信用证项下商品质押融资。在该模式下,当进口信用证项下单据到达并经融资银行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货权的单据(提单)作为质押,银行先行代为付款,并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代为报关、提货并运至指定仓库,转入商品存货质押监管,待企业归还借款后再释放质押商品该种模式主要适用于以信用证结算方式进口商品的贸易类企业或生产企业的原料进口。 (4)厂商银模式是商品经销商从生产厂家购买货物时,提前向银行存入部分价格风险保证金,银行代经销商支付货款,然后生产商以银行为收货人向指定的仓库发货,货物到仓库后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代银行验收并进行质押监管。企业归还银行借款,银行释放相应比例的商品提货权给借款人,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等于未偿借款余额。厂商银模式多用于以预付款方式购买商品的国内贸易结构中,采用的金融工具多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厂商银模式涉及银行、生产商、经销商、物流公司四方,从风险控制角度,生产厂家按合同要求交付合格商品的履约能力、物流公司的监管能力和质押商品的销售变现能力非常重要,因此实践中该融资模式多围绕大宗商品重点生产企业,对其经销商提供集中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