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近年来,随着环境法规的健全和国际竞争加剧,制造型企业面临着生产和环境共同协调发展的挑战:企业不仅要进行绿色管理、生产绿色产品,而且要求对其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尽量减少污染环境的废物,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在国外,许多制造型企业已经通过逆向物流的顺利实施将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降至最小,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然而,在我国,企业往往只注重正向业务的经营与发展,忽视逆向物流的建设与管理,由此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也给自己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另外,在WTO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跨国企业会在中国投资建厂,中国本土工业也蒸蒸日上,无疑中国会成为世界制造业的大工厂。然而,制造业是现今对自然环境扰动最大的产业,工业系统与环境的冲突愈发尖锐。加强逆向物流建设和管理,既可以对社会环境和生态保护起着相当积极的作用,也符合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由于我国逆向物流活动开展较晚,有关逆向物流的理论和实践工作都相当薄弱。有鉴于此,加强对逆向物流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废旧产品通过逆向物流回收后根据其用途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再循环、再使用和再制造。其中再循环一般是从低价值产品中循环物料,再使用主要是指对包装物的直接再使用,再制造一般是指对价值较高的废弃产品在产品或零件水平的再制造。因为再制造需要对原有产品有一定的了解,所以一般主要由制造商来做。而制造商参与再制造使得逆向物流与正向物流构成了闭环供应链网络结构。显然,这种类型的网络具有更大的复杂性和更高的经济价值。因此,对再制造闭环供应链的研究具有更为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现有的关于再制造逆向物流的理论研究中,大多数都是应用运筹优化的研究方法建立逆向物流网络设计模型,探索如何有效地降低逆向物流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Spengler等[1]应用具多层有能力限制的设施选址模型研究了德国钢铁企业的副产品回收逆向网络。Jayaraman等[2]研究了美国的一个电子设备再制造公司的物流网络,提出了混合整数规划来确定电子器件的再制造工厂的最佳数量和位置。Jayaraman等[3]扩展了先前的工作,解决包括危险产品的逆向物流运作的2层等级布局问题。马祖军等[4]考虑再制造物流系统中废旧产品回收量和再生产品需求量的不确定性,提出单产品、单周期、有能力限制的再制造物流网络稳健优化设计模型。代颖等[5]在正向物流网络基础上扩建产品回收逆向物流网络,基于混合整数线性规划方法建立了单产品、有能力限制的逆向物流网络优化设计模型,据此确定物流网络中各种设施的数量和位置,并在由此构成的各条物流路径上合理分配物流量,以使各种设施的投资和运营成本之和最小。岳辉等[6]建立了在第三方逆向物流企业参与情况下的再制造逆向物流网络随机规划模型,给出了用期望值方法和机会约束规划方法求解模型的步骤,通过实例数值仿真,揭示了回收量的波动对最优选址策略的影响。然而,以上研究工作没有考虑不同回收渠道的优劣性,也没有考虑逆向物流决策对正向物流决策的作用。而且,他们的研究都局限在一个确定的回收渠道,不能为在不同环境下逆向回收渠道的设计提供一般性的理论框架,也无法探讨渠道成员如何就回收率、批发价、零售价等做出最优决策的问题。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运用博弈论的方法研究闭环供应链的问题。Savaskan等[7]用博弈的方法研究了一个制造商和一个零售商在再制造闭环供应链中如何决策以及制造商如何选择回收渠道的问题。他们考虑了三种回收渠道:制造商直接回收、制造商委托零售商回收和制造商委托第三方回收,并研究了渠道成员在不同回收渠道下的最优决策,最后,通过比较各个回收渠道的批发价、零售价、回收率和整个渠道的利润评价每个渠道的优劣。Savaskan等[8]在把之前的研究推广到1个制造商与两个竞争零售商的情形。姚卫新[9]也对以上三种回收渠道进行了比较分析。王发鸿等[10]对Savaskan等的模型进行了改进,在模型中增加了回收产品可再制造比率,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造商对回收渠道选择的决策问题。黄祖庆等[11]将直线型再制造闭环供应链分为五种不同的决策结构,研究该供应链在不同决策结构下的收益以及与集成式“超组织”结构相比的效率损失。王玉燕等[12]对单一制造商和单一零售商构成的闭环供应链进行了研究,应用博弈理论对闭环供应链的定价策略进行了分析。晏妮娜等[13]在价格敏感的随机需求量与回收努力敏感的随机回收量条件下,建立了基于第三方逆向物流服务提供商从事物料回收的多级闭环供应链模型。 显然,以上研究[7~13]为闭环供应链的研究提供了新思路,但也有不足之处,例如,只考虑了制造商主导零售商的市场结构,而忽略了零售商的市场力量。事实上,近几年,伴随着零售业合并并购趋势的加快以及巨型零售商如沃尔玛、家乐福、7-11等新的零售业态的出现,供应链中的相关经济力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场的支配力量从生产厂商逐步转移到零售企业。因此,市场可能呈现三种不同的市场力量结构或博弈结构:制造商领导的Stackelberg博弈、零售商领导的Stackelberg博弈、制造商和零售商Nash均衡博弈[14~16]。Choi[14]在上述三种不同市场力量结构下研究了双头垄断的制造商共用一个零售商时如何进行决策的问题,并且分析了市场力量、产品差异化、生产成本对决策的影响。Choi[15]把上述结论推广到双头垄断的制造商和双头垄断的零售商的情形。Seong等[16]在上述三种不同市场力量结构下研究了由一个制造商和一个零售商组成的渠道,对直接销售渠道、间接销售渠道和混合销售渠道的决策变量和渠道利润进行了比较。但以上研究仅仅考虑了正向物流过程,忽略了逆向物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