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信任管理体系构建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雷星晖,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战略管理、财务管理研究;余黎峰,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中原工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企业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研究(上海 200092)。

原文出处:
当代财经

内容提要:

信任是供应链节点企业合作关系建立的基础。文章对国内外供应链信任研究进行综述后指出,供应链信任机制构建研究中存在忽视信任的多域性特征和过多集中解决战术层面信任管理问题。针对以上不足,文章提出供应链系统信任管理的概念,构建了包括组织间信任机制和信任文化形成机制在内的供应链全面信任管理体系。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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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供应链节点企业间合作问题研究属于供应链管理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企业间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助于改进供应链运行的性能,如质量、交货时间、价格和成本等。[1]因此供应链节点企业间合作的基础是如何建立良好合作伙伴关系。美Daniel Roos教授对日本汽车业长期考察后认为日本汽车业飞跃的关键因素在于先进的精益生产管理模式和管理思想,而开展精益生产模式的必要条件在于企业内部和企业间基于高度信任而建立起的合作关系。[2]至此人们认识到企业间信任是供应链合作关系形成的基础。学者们围绕企业间信任的概念、形成机制等展开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Chopra和Meindl将供应链中的信任定义为:每一个供应链节点企业都关心其他节点企业的福利程度,在尚未考虑他们的行动对其他节点企业所产生的影响之前不会采取行动。[3]基于此,学者们针对供应链信任的性质和供应链信任对整个供应链系统所产生的正向影响做了深入的研究:如罗茨从组织治理角度提出信任是网络组织的基本治理工具,[4]卢曼站在系统管理的视角指出信任是一种系统简化机制。[5]其他研究结论还包括供应链信任能使合作行为产生;能促进适应性组织出现;减少有害冲突发生,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反应敏捷的工作小组组建;增强组织对危机的“免疫力”等等。此外Nooteboom(1996)还把信任分为非自利型信任(nonself-interested trust)和动机型信任(intentional trust)。多尼等(1998)归纳出网络组织中信任产生的五条途径,指明了网络组织中信任产生的机理。这些研究为供应链信任的持续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

      针对供应链中信任如何形成的命题,是供应链信任研究的核心内容,构建信任形成机制是研究者们普遍的思想。供应链信任机制的目的是通过机制的运行在供应链系统中形成信任。这需要明确信任产生的源泉是什么。学者从对日本供应链企业间高度信任的研究中来寻找答案。最终的结论可以分为两种观点:一些学者认为高度合作的集体主义文化是企业间高度信任的来源;而另一部分学者如哈根等人(Hagen和Choe,1998)研究认为,供应链信任主要是通过制度性的制裁和激励安排而创造的,提出了“制度化信任”的概念。这两种观点各自催生了一系列的供应链信任机制。

      国内学者在供应链信任形成理论和机制上也得出了很多的研究成果,如王蔷结合巴内和哈森(Barney和Hansen)对信任所做的层级分类,论证了战略合作联盟内建立信任评估机制和信任产生机制的重要性;[6]王海萍依据社会交换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指出供应链中信任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对信任进行管理;[7]范林根从信任机制的作用原理入手,探讨供应链节点企业间信任对供应链效率的影响。[8]这些研究主要是从宏观层面提出信任机制构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针对信任机制构建操作层面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马士华构建的外部制度和内在动力相结合信任机制、[9]张喜征构建的“信任治理中心”机制[10]以及李娜提出法律、信誉和感情三种手段融合的信任机制[11]等。

      有关供应链信任的研究虽然丰富,但综合分析后发现,大多数学者主要从信任的经济属性出发,围绕供应链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益实现来构建信任机制,忽略信任所具有的其他属性对信任形成的影响作用,也忽略供应链作为一个系统客观存在对信任多域性的要求,而主要依靠制定契约和惩罚机制来促使信任的建立和维系,造成所构建的信任机制缺乏柔性和全面性。另一方面,对供应链信任机制的构建忽视供应链网络组织的系统特征,没有站在系统的高度,过多关注信任机制形成的战术层面,造成信任机制构建缺乏战略性。这两方面的不足影响到信任机制难以实现设计任务,造成供应链信任的形成和存续缺乏客观和秩序。本文在对信任的本质属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弥补以往研究的不足,构建出基于系统观的供应链信任形成机制的新模型。

      二、信任属性分析

      关于信任的理论研究始于德国学者齐美尔(Ceorg Simmel)。他指出普遍的信任是最基本的社会整合力量,是一个社会得以存续的基础。由此各学科开始逐渐展开对信任的研究。不同学科对信任的解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价值共同体的文化主义解释

      对信任从文化学的角度进行分析的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弗兰西斯·福山。福山认为,社会成员之间所存在的共同的道德观,使他们合作起来更见效率。他从价值观共同体的角度来对信任进行定义,在他看来,团体(社群)是以共同(共享)的价值观为基础的,在这些共享的价值观中,信任即为其一。同时没有共同的价值观,也就少了彼此信任的基础。[12]亨廷顿也认为:合作有赖于信任,信任最容易从共同的价值观和文化中产生。波兰学者彼得·什托姆普卡也指出信任问题必须通过文化来加以解释。文化主义对信任的解释,表明信任是作为文化的规则而出现的,它是社会整体的属性,而不是关系或个体的属性。[13]

      (二)信任的社会属性解释

      彼得·什托姆普卡从社会学的角度对信任内涵的解释别具特色,他把信任理解为对未来和他人行为的肯定预期,是人们面临风险时的一种处理机制。他认为现代社会充满各种不确定性乃至风险,由于知识和理性的有限性以及信息的不对称,人们对这些不确定性和风险难以预测和把握,而这些不确定性和风险又是不可逃避的,因此总是力图建立某种机制来把握和控制这些不确定性和风险。他指出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中,“彼此信任”就是这种机制之一。因为不确定性是难以预测的,因此这种信任又具有赌博的性质。[13]这种对信任的理解得到了大多数研究者的认同。伴随现代社会风险日趋增大和普遍存在的客观现象,信任作为“决策机制”是一种客观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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