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旧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准则(以下简称旧准则),要求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如果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没有控制权或共同控制权,而且不能产生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如果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具有控制权或共同控制权,或者可以施加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依据对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将长期股权投资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和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四种类型。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而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和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新旧准则关于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比较见表1所示。 通过表1可以看出,旧准则中的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采用权益法,而在新准则中则采用成本法。可见,新准则减少了长期股权投资适用权益法核算的范围,更强调了成本法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的运用,目的是减少投资企业的利润受到被投资企业(子公司)盈亏的影响。另外,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企业应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二、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对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 按照新准则,投资企业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对母公司和合并报表净利润是否会产生影响以及多大的影响,以下分别针对控股子公司盈利和亏损两种情况,通过新旧准则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比较,分析子公司盈余对母公司和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的影响。 [例1]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货币资金9000万元设立了B公司,占B公司净资产75%,B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等于公允价值,A公司能够控制B公司。假设A公司与B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一致,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A公司2009年除B公司分来利润外,净利润为500万元。B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宣布按持股比例分配给A公司450万元现金股利。B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旧准则下A公司的会计处理: (1)A公司按权益法进行的会计处理。 2009年1月1日,确认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9000 贷:银行存款9000 2009年12月31日,按实际占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并按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冲减。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750 贷:投资收益750 借:应收股利(银行存款)——B公司45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450 (2)A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个别报表进行调整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 借:股本12000 盈余公积100 未分配利润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9300 少数股东权益3100 内部投资收益项目与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的抵销。 借:投资收益750 少数股东收益250 贷:提取盈余公积100 对股东的分配600 未分配利润300 在旧准则下,A(母)公司报表采用权益法对B(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母公司报表上的净利润为1 250(500+750)万元;在企业合并报表上的净利润与A公司个别报表的净利润一致。 新准则下A公司的会计处理: (1)A公司按成本法进行的会计处理。 2009年1月1日,确认投资成本。(与权益法处理相同) 2009年12月31日,按实际收到股利数,确认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或银行存款)——B公司450 贷:投资收益450 (2)A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中编制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按照子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进行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750 贷:投资收益750 对子公司本期分配利润进行母公司权益法核算处理。 借:投资收益45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450 (3)A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个别报表进行调整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 借:股本12000 盈余公积100 未分配利润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9300 少数股东权益3100 内部投资收益项目与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的抵销。 借:投资收益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