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开征的罗生门 2010年3月24日,重庆市长黄奇帆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上称,重庆已上报国务院申请施行“特别房产消费税”等抑制高房价思路。 2010年4月8日,重庆地税局和国税局对之前坊间流传的诸如“房产消费税”、“物业税在重庆试点”均称“不清楚”。 2010年4月8日,继重庆宣布拟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后,上海也将开征住房保有税。有消息称,针对房产征税的试点地区可能定在京、沪、深、渝四个城市。 2010年4月8日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回应称,住房保有环节征税将由国家定。 2010年4月14日,国务院“10号文”出台,明确提出“要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要求财政部、国税总局“加快研究制订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2010年4月19日,有报道称,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方案已获批,此次“特别房产消费税”将针对大户型、非自住高档住宅和多套住宅,但具体税率如何仍在敲定中。 2010年4月20日,重庆财政局局长出面澄清,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方案尚未获财政部批准。 2010年5月12日,有报道称,上海楼市细则近日出台,将开始征收房产税。若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8‰的房产税。 2010年5月17日,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对《华夏时报》记者明确表态:“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与这一说法互相验证的则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开表态:地方对房产税征收范围没有解释权。 2010年5月22日,“渝十条”出台,未提及特别房产消费税。 2010年5月24日,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三年免谈房产税”言论严重失实。 2010年5月25日,多家媒体报道,上海房地产调控细则即将出台,上海将在全国首先征收房产税。 2010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了国家发改委制定的《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列入今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内容之一。 2010年6月22日,上海媒体称,尚未出台的上海楼市地方细则中眼下并不包括房产税的征收办法。 …… 在中国各地房价飞涨的背景下,关于各地房产税征与不征和怎样征的猜想也在不断升温。有关重庆、上海等地开征房产税的消息,从媒体披露开始,在全国房地产市场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在大量莫衷一是、难辨真伪的消息中,关于房产税的“口水战”颇为激烈,截至发稿时,房产税开征悬疑大片仍在继续上演。 厘清房产税的概念 房产税并非一个新的税种,从1986年起,我国就开始对经营性房产征收房产税。 根据我国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人,但条例同时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交房产税。目前,房产税种主要针对经营性用房的收入部分征税。 目前,大家热议中的房产税和物业税基本上是同一个概念,或者说类物业税概念,都是指房产在保有环节每年要缴纳的税项。所谓开征房产税,其真正的含义就是要将房产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居民住宅范围。从法理上讲,只要国务院修改了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在免纳房产税的范围中取消“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一条,即可以对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 各地为何想开征“房产税” 从性质上分析,物业税和房产税基本上类同,都是房产持有环节的税收,当然涵盖范围上有所区别,物业税包括全部不动产。既然如此,为何不直接开征物业税呢?这其中有何玄机呢? 我国首先提出物业税一词是在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我国税收体制改革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之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批准北京、辽宁、江苏、深圳等10省市进行模拟评税试点地区,即进行“空转”试点。 从开征物业税的改革思路看,它主要由财政部、国税总局两部门负责,拟订税制改革方案这样制度层面的改革事务主要由财政部负责,涉及征管等技术层面的工作由国税总局负责。进入2010年,改革思路由物业税框架转为房产税框架,即通过改革现有房产税,实现对个人住房征税的目的,5月31日,国务院于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税改框架的转变,笔者认为可能出于以下考虑: 第一,对住宅类房地产的保有环节征税,被视为调控高房价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第二,物业税作为一个重要税种,其开征需要全国人大立法批准,同时物业税存在不少技术难题尚待解决,比如土地出让金问题、全国房产信息系统尚未完全联网、征收对象如何确定、房产价值如何评估等众多技术性问题。显然,物业税短期内推出的可能性很小。 第三,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属于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法规,只要房产税征税范围修改扩大至居民住宅范围,就可实现对居民房产保有环节加税的目标。重庆市的“特别房产消费税”与上海市的“住房保有税”,都是地方政府以房产税的名义暂行物业税之实,试图绕过全国人大立法的漫长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