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作者简介:
叶陈毅,仇国英,刘雷欣,石家庄经济学院。

原文出处:
财政监督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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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会计师事务所由于验资业务而引发的诉讼案件仍然层出不穷,典型的案例之一就是2007年西安康达因虚假验资将被撤销,这是继原野、长城、海南新华三大诉讼案之后又一震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验资事件。本文研究了验资风险的来源,以期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控制,完善风险审计技术,巩固自己在证券市场的地位。

      一、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相关理论概述

      验资风险是注册会计师在验资过程中由于违约、过失、欺诈等原因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存在不恰当意见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法律责任的可能性。由此可见,风险的承担主体是注册会计师;承担验资风险的原因是验资报告出具的不恰当意见;出具不恰当意见的原因有违约、过失和欺诈等;承担验资风险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经济、法律责任三个方面。验资目的是为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以及向投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其目的因种类不同也有所差别,验资一般分为设立验资、变更验资和年检验资三种类型。

      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风险问题的成因探源

      (一)注册会计师自身素质不高,风险意识淡薄。有些注册会计师误认为验资工作比较简单,费时少、收效快,因而放松了应有的警惕,往往在不了解被审验单位的基本情况下,对委托和受委托方的责任与义务未作明确规定,对验资风险未作认真评估,匆忙接受委托,这样必然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有的注册会计师缺乏健康的经营思想,不顾职业道德、业务质量的好坏,片面追求业务量,来者不拒,多多益善。甚至还迎合委托方,在未取得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就出具验资报告,这无疑会造成巨大的风险隐患。

      (二)验资程序不规范,执行力度较弱。在我国恢复和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初期,各项业务的基本程序都未作统一规定。各事务所对验资业务的基本要求也是各有不同。有的事务所虽然已制定验资工作的书面规定,但由于经验不足,规定内容还比较粗糙。随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发布了《验资工作规则》,这样才有了统一的规定。直到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出台,才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体系。

      (三)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欠佳,相关知识贫乏。通常情况下,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越强,其验资业务所带来的风险就越低。反之则越高。验资的专业胜任能力,除了会计专业外还必须具有相关的知识。过去发生的验资失误,究其原因,有些就是相关知识贫乏所致。注册会计师往往只注意拨款证明,投资协议或某些单位的担保信函等,而忽略了财产所有权的移转。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验资中往往由于外贸知识不足而上当受骗。这说明,业务水平不高,相关知识贫乏是难以胜任验资工作的。

      (四)委托单位或投资者道德品质恶劣,弄虚作假。某些委托单位为骗取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有时会串通银行的业务人员伪造“进账单”,作为验资证据。如果注册会计师工作马虎,不进行函证或不查阅银行对账单,往往会因此而落入圈套。再者,某些投资者有时会向其他单位借来一些机器设备并托人代开发票冒充实物投资,如果注册会计师看到这些实物和发票就信以为真.不做进一步查对核实,也会上当受骗。

      (五)相关人员的不正当行为。某些私营经济小区为吸引投资者进入本区设立企业,想方设法为验资大开绿灯,他们与银行某些业务人员串通,自行筹集或借用银行资金,在银行设立“周转金”账户,供验资之用。当委托单位需要验资时,所需投资款可以顺利地从该“周转金”账户转入委托单位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作为投资者的“出资”。

      (六)社会有关方面对法律责任缺乏理解。社会有关方面对注册会计师在验资中应承担的责任缺乏正确理解,也引起了不少麻烦。所谓验资是验证特定时点上的资本到位情况,这个特定时点就是指注册会计师所验证的各投资者认缴注册资本实际投入的截止日期。验资报告就是反映这个时点上的实收资本金额,是应当可以信赖的数字。但是,注册会计师不可能也不应当对委托单位在这个时点以后的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做出任何保证。可是社会上有关方面对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责任并不是都了解得很清楚,此种情况应予以重视。

      三、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的风险防范及对策

      (一)防患于未然,谨慎选择客户。要防范和控制风险,必须对客户进行慎重选择。包括了解委托单位的道德品质和在社会上的信誉,以及他们对验资目的和双方应承担责任的了解程度。验资业务中不少是新客户,更应对它们的组建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不能盲目从事。因为缺乏正直品格、不了解验资目的和双方应承担责任的客户,提供不实的资料和验资证据的可能性会增加。

      (二)强化风险意识,避免可能出现的损失。提高对风险的认识程度是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重要途径。只有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验资风险的广泛存在和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才能克服麻痹大意。那种认为验资工作简单,轻而易举就能解决问题的观点并不正确。验资项目虽然单一,但涉及范围却很广,而且都必须作详细审验,在验资程序中不适用重要性验资也不能采用抽样审计方法,必须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不放松每个细节。此外,还应大力推行可持续教育,充实与验资相关的知识,做好验资工作,坚持“充电”,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防止可能发生的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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