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龙案中德勤的角色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余臻蔚,江苏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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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与相关背景回顾

      2001年顾雏军入主科龙电器后,当年发生巨额亏损。由于已是两年连续亏损,科龙电器处于退市边缘,属于高风险上市公司,成为交易所和证监会的重点监管对象。随后的200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变化不大,却实现了较大盈利,从而引起了市场的关注。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公司存在一定的风险,并提请证监会进行核查。

      2004年9月,根据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广东、湖北、江苏、安徽证监局分别对科龙电器及其关联公司进行核查,发现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存在很多不规范做法。针对发现的问题,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又对科龙电器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五类问题,主要涉及财务虚假和披露不实。2005年1月,审计署将科龙电器涉嫌虚增2003年巨额利润的情况转证监会处理。2005年2月,上市公司监管部门提出立案建议,按规定程序进行立案,转稽查部门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外公布的调查结果:科龙电器披露的财务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

      2005年10月17日,证监会将拟对顾雏军作出行政处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广东顺德区看守所送达顾雏军,顾雏军签字接收。

      2005年10月18日,顾雏军向证监会提交对上述告知书的《答辩书》,陈述了申辩意见,要求听证。

      2005年10月24日,顾雏军委托北京市德恒事务所李广新律师代理参加听证等事项,并将其本人签发的《委托书》送达证监会。

      2006年3月13日,证监会将定于2006年3月23日上午9点30分召开对顾雏军等当事人听证会的《听证通知书》送达顾雏军,顾雏军签字接收。

      2006年3月20日,顾雏军代理律师李广新向证监会提交关于延期听证的申请。因申请人未提出合理的理由和证据,该申请未获批准。

      2006年3月23日,顾雏军代理律师未到达听证会,按照有关规定,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同日,科龙电器案的其他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均按时到达听证现场,听证会按照正常程序举行。

      德勤为科龙审计了2002~2004年年报。其中,德勤对科龙2002年度和2004年度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为科龙2003年度会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律师认为,这意味着德勤认为科龙2003年年报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科龙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德勤为科龙两次披露的2002年年报都出具了保留意见,但意见与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的虚增收入、少计费用等并不明确相关。这些审计结果与证监会公布的科龙调查结果以及毕马威对科龙重大现金流调查结果相差甚远。

      2004年之后,德勤请辞科龙的审计顾问。

      二、相关分析

      (一)几种可能的角色

      1.失败者。光从审计报告上看,德勤在2004年4月为科龙公司2003年的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实际上,科龙公司在2003年已经出现严重的财务问题了,这一点在后来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调查中说得很详细,科龙电器披露的财务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德勤作为审计机构,却对此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是抽查,不可能保证审计结果的100%正确,即不可能保证审计结果100%成功,因为应用的某些审计方法不正确或者审计过程不充分而无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导致了审计科龙的结果与事实不符,如果德勤被认定为一个审计失败者的话,那么此次事件只是一次普通的审计失败而已。因此,从这点上看,德勤可以被归结为审计失败者。

      2.操纵者。当时,有报道称,科龙方面是赞成披露其亏损的,但是遭到了德勤的拒绝,德勤还专门派人到香港去跟科龙的人谈判,还称,除非科龙同意德勤的做法,不然拒绝出具审计报告。这种说法从德勤本身的利益上来看是成立的,因为德勤拥有全球的客户,业务量惊人,需要在全球的客户之间进行周转,所以为了自身利益,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报告也就不足为奇了。而就科龙公司而言,可能出于对德勤的信任,相信不会被查出,也就同意了德勤的做法。因此,从这点上看,德勤可以被归结为操纵者。

      3.袒护者。这种说法最容易成立,为了满足客户的要求,这样做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而且,大多数财务造假案都是属于这种情况。德勤在2002年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有关事项均与中国证监会调查所发现的虚增收入、少计费用等问题不是明确相关;而在2004年度会计报表中,德勤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因对科龙电器有关收入与销售退回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也与因科龙电器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有本质区别的。德勤2003年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意味着:德勤认为科龙电器的会计报表是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同时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还意味着:对于2003年会计报表的审计,德勤已经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实施了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到限制,不存在应当调整或披露而科龙电器未予调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项。因此,从这点上看,德勤可以被归结为袒护者。

      4.受害者。根据资料,德勤全球首席执行官白礼德先生,认为科龙事件是“串通舞弊”,德勤也是其中的受害者,他说:“我们被欺骗了!”他特别指出德勤中国在2004年对科龙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报告,之后请辞审计顾问,此举实际上加速了科龙罪行的披露。这件事情对于德勤中国分所是一个很重大的事件,德勤担任科龙审计顾问的时间大概有30个月,从2002年到2004年底。2004年底,在对科龙的财务报表做审计的时候,发现了一些问题:科龙没有按规定做账,比如对销售退回没有做账,德勤中国公司的管理层讨论之后,决定对2004年的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德勤的任何一个分所在出具保留意见的时候,是不会轻易做决定的,德勤有最好的流程和专业技术,来支持做出判断。在出具保留意见之后,德勤审计方面的合伙人和质量监控合伙人开了会,讨论是否继续担任科龙的审计顾问,最后的决定是:退出审计。他将此作为德勤对科龙事件的正式表态。因此,从这点上看,德勤可以被归结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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