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企业集团成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经济效益的企业组织形式。与一般企业相比,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呈现出整体性与相对独立性、层次性、复杂性等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加强企业集团内部财务控制的重要性。我国企业集团在财务控制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诸如各子公司的财权过度分散,并缺乏必要的监控,各子公司的责权利不对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应该从加强企业集团财务组织控制、财务预算控制两个方面入手。根据我国企业集团的实际,要实现财务有效控制的两个主要途径就是建立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和建立对子公司深层次的激励机制——目标管理。 一、建立集团内部结算中心 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点应该是资金流转,因此,控制各子公司的资金调度的重要手段则是建立企业集团内部的处理资金往来和结算的结算中心。 建立结算中心,有利于母公司掌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解决财务分级管理失控的现象;有利于控制各子公司的投资和负债规模;结算中心办理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资金结算速度大大快于银行,有利于企业集团内部集中财力统筹安排,合理调节资金,引导资金流向,减少内部资金积压,从整个集团的角度降低利息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最后,企业集团的结算中心以资金为纽带把集团内的各企业进一步紧密结合,使之相互扶持、相互促进、相互发展,增强了集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并打破资金按行政区域分割的局面,促进集团跨行业跨地区发展。 (一)结算中心的职能 现实生活中,我国企业集团对结算中心模式也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采取的形式有结算部、内部银行和财务公司等。不管什么形式,为了使结算中心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企业集团应赋予其以下职能: 1.结算职能 应该说,结算职能是企业集团结算中心最基本的职能。结算中心为集团内母子公司之间和子公司之间提供资金的往来结算,除此之外,结算中心还能为各子公司提供对其他企业的结算服务。原则上,各子公司的收入全部通过结算中心,限额以上的费用开支则必须通过结算中心结算。 2.资金集中管理与监督职能 结算中心要对子公司的账户进行管理,帮助各子公司的账户保持合理的余额。另外,对于子公司的资金往来还要监督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和集团的制度,包括资金限额以上的投资额是否得到了母公司的授权和批准。日常的费用开支是否超过了预算水平。这样,企业集团内部各项财务控制制度,如预算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3.信贷职能 结算中心在对子公司进行资金控制的同时,还承担贷款给各子公司的职能,其贷款资金的来源一部分是从子公司集中上来的资金通过结算中心的运筹,在集团内调剂而取得的,这部分资金还应按照市场利率在集团内部结算。另外一部分资金缺口需要通过向银行贷款来获得。 4.信息反馈职能 结算中心在对企业集团的资金进行管理的同时,对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资金周转等方面都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它可以作为母公司的信息中心,适时提供各子公司的投资总额、对外负债水平、预算执行情况、现金余额等财务报告,以便母公司及时发现子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对子公司的管理战略。 (二)结算中心的模式选择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企业在实务中的操作,我国企业集团的结算中心有以下几种模式可供选择: 1.内部银行式的结算中心 在这种模式下,母公司要求所有的子公司在结算中心开户,结算中心自制单据、自设结算程序,对子公司行使结算、信贷的功能。该种结算中心除资金结算功能外,还有一些融资功能,处于向财务公司过渡的阶段,一旦时机成熟,就成立财务公司。 2.单纯结算功能、子公司在结算中心开户的模式 这种模式要求母公司对子公司有较强的控制能力,能够使所有的子公司在结算中心内部开设子账户,由结算中心对集团内部的各子公司进行管理并为各子账户付息。企业集团在银行开设一个总账户,该账户只有一个账号,而户名则为该集团的所有子公司和母公司,对银行来说,这是一个由一个账号下多个户名组成的特殊账户。银行只对企业集团的这个总账户进行计息、结算。而企业集团内资金的调剂使用则由结算中心来统一运作。这种模式实际上把银行的结算功能引入了企业,把闲余资金在集团内部调节使用,增加信贷功能,从而在企业集团范围内降低了企业负债,减少贷款,并通过集中设账,取得规模管理效应。实践中采用这种模式的企业也不少。但这种结算中心模式也存在着缺陷:在银行预留的印鉴不唯一;母公司由于对子公司有开户、设账、结息的功能,属于变相设立金融机构的性质;一旦出现经济纠纷,将使整个集团的业务受到影响,与银行的结算管理不符。 3.借助于银行设立延伸柜台形式而采取的虚拟结算中心模式 该模式的具体操作是:企业集团内部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别在同一银行开立各自独立的结算账户,银行以虚拟总账户的形式把集团内部所有账户的余额进行汇总,这个虚拟账户就是企业集团的结算中心,其资金由母公司统一管理;通过对母公司账户赋予特殊的职能,母公司的有关结算管理人员能够动用子公司的存款余额,并根据子公司的预算设定子公司银行账户每次和一定时期内的最高支出限额;母公司通过银行设立的一些特定程序自动调用整个集团的存款账户余额;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贷款、融资可以通过有融资权的投资公司授权进行,使企业间的信贷关系合法化。这种结算中心模式的最大优点是使企业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合法地取得了融资、贷款的权力,发挥了资金融通的功能而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规。另外,其优点还表现在子公司的银行账户并没有被取消,只是改变开户银行,可以减少子公司的抵触情绪,便于以后结算中心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