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与相关概念探讨 首先,《蜗居》一剧中关于高房价本身及其背后复杂的经济、社会因素探讨,目前政府、学界、媒体及各色公共人物的观点很多,但多是从我国经济发展路径选择、城市化战略、金融政策调控等这一类宏大视角展开,其背后所反映的社会阶层分化、贫富差距加大、社会道德沦落及其他社会不公因素亦通过日渐发达的网络传媒给予了深刻的批判。目前社会普遍流行的观点认为现在的青年人面临更为恶劣的置业环境,以收入与房价比指标来看,多数年轻人不吃不喝仍需15-20年才能购得一套商品住宅,而社会较低层级的青年如“蚁族”则更为艰难,这些社会现象都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其二,尽管这些真实写照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青年人所面临的困境,但从国外的一些统计数据来看,国外青年群体的置业观念及其行为与国内存在巨大差异,如一衣带水的近邻日本。根据日本政府2009年12月发布的最新数据,日本年龄在20~29岁之间的年轻人(绝大多数为80后)大约有1439万,总体而言日本约有62.1%的房子为私人所有。日本29岁以下户主拥有房子的比例为5.6%,租房率为85.9%[1]。相比而言,国内年轻人租房与买房的比例目前还缺乏权威的统计数字,但在国内目前住房私有率高于这些西方发达国家的宏观背景下,国内青年群体是否能接受类似于当下日本年轻人的置业现状?其他国家的青年人是否也面临普遍的蜗居之痛?为什么一个看似简单的住房问题,却让“房价”与青年一代悲观的事业观、婚恋观、人生观联系在一起成为了“蜗居之痛”?可以说青年置业问题蕴含了许多值得社会学关注的新现象、新问题,如何深入解读则需从概念界定与研究回顾开始。 “住有所居”作为民生的重大议题,即将面临“成家立业、结婚生子”青年群体中普遍存在的社会张力使其成为了社会公共议题。但笔者检索CNKI却发现学界对“青年置业”及其认识观念的社会学研究很少。从字面来看,“置业”本身的定义非常简单:“置业=购置房产”,通俗来说就是“买房子”,但笔者认为其内涵需从三个重要维度来进行解读:第一层含义是房产属性变迁的视角,随着私有财富受到国家法律(2007《物权法》的出台为标志)保护,其私产属性的嬗变必然对青年群体财富观念造成巨大的影响,就其衍生的置业行为与观念问题需从使用权与所有权这样两个维度分开进行探讨;同时,第二层含义的理解须建立在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市场化进程这一社会结构性因素的分析之上,由于货币购买取代原先的资源分配成为获得这一财富象征的主要手段,青年人不仅所面临的置业环境与其父辈们差异巨大,且成长环境与职业(事业)发展的诉求与上代人差异极大,因此如果还以过去的置业观念来看待目前存在的问题往往会出现一系列偏差;而第三层理解必须建立在青年个体本身置业能力、置业行为与置业观念三者关系的社会学分析之上,本文将置业观念作为核心概念,以中介变量对这一视角进行理论建构,通过其与微观个体变量与宏观经济社会变量结合在一起探讨“蜗居之痛”的根源所在,在这之前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现在的青年人相比他们的父辈面临的住房环境更为糟糕吗? 二、从“分房难”到“购房难”,社会制度、结构变革的新张力 提及“变迁”,自然需要从“纵向”的历史维度进行回溯。房子问题现如今困扰了无数“80后”,而其中一个值得思考的出发点是当他们的父母还年轻之时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在计划经济背景下“80后”的父母辈尽管不存在“购房难”的问题,但要满足“住有所居”这一基本生活诉求同样是当时绝大多数年轻人的沉重负担。笔者的访谈中的典型案例就很能说明问题: 案例A(男,已婚,53岁)“现在年轻人喊‘蜗居’苦,可我们那个时候更可怜,三个家庭共住20平方,每家就是拿帘子一挡,做饭、洗澡根本没有空间,小孩都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案例B(女,已婚,49岁)“刚参加工作就是职工单身宿舍,后来结婚了也没轮到自己分房,小孩一直在单身宿舍长到4岁多才搬出去”。 其实,无需大规模的社会调查,上一代青年群体在住房方面所面临的困难绝不低于现在的年轻人,但时代在变迁,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没有感受到近3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尤其是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呢? 表面来看,在计划分配时代年轻人一旦分配工作,“单位”会酌情考虑解决住房问题,但在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前,住房作为一种生活必需品按照计划分配,“拥有住房”并不代表对某件房产私有权的声称,而只是“国家与社会个体之间”对某一住所达成的一种长期租赁契约关系,是否“拥有”住房本质上是一个公共资源如何分配的问题。 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住有所居”不仅要面临公房“僧多粥少”、“量少质差”的局面,且分配制度的不合理与不公平恐怕也是现如今这代青年群体难以切身体会的。可以说30年前的青年群体成长于“住房公有、福利分配”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之下,一般情况下只有夫妻双方才有资格以合法的身份获得住房,一个单身青年能够拥有自己的私密空间在当时是一件令人难以想象的事情。在这种“个人、家庭与国家”捆绑的模式下,居民住房由公有制为基础的住房福利体制所承担,如果把青年群体抽象出来,没有“成家”的年轻人根本不是这一住房福利制度所关心的对象,“年轻人”唯一的命运就是依附于亲属关系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安排,随着年龄的增长腾挪于不同的“蜗居”之中。福利性质的住房分配体制使其只能通过婚姻这一形式以成人的身份脱离年轻时的“蜗居”,假如这一模式到今天都没有改变,我们的子辈在未来若干年后也只能重复自己父辈年轻时的蜗居故事,这将会是怎样一种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