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惊恐的少年儿童

——我国近期校园安全问题笔谈——3.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问题浅谈

作 者:

作者简介:
陆玉林,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研究生处处长、教授

原文出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0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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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到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联想到一部美国影片《小鬼当家》,这部片子在让人捧腹之际,也令人对一个8岁孩子在面对盗贼时的巧智和应对能力叹赏不已。确实,少年儿童到了一定年龄时,才会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但是,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当有限。电影毕竟是电影,虽然影片中小主人公凯文的应对方式符合儿童的特点,可能也有现实的事例为基础,但孩子的种种行为还是出于成年人的虚构和想象力,我们总不能期望孩子们在遇到类似事情时,真的像电影中那样来应对和处理。何况在遇到暴力犯罪行为时,就是成年人有时也难以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就更不用说未成年的少年儿童了。而2010年3月到5月间我国陆续发生的多起针对幼儿园孩子和小学生的暴力犯罪事件表明,就是老师和其他成年人都没能给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们以有效的保护,遑论孩子们自己保护自己了。因此,为少年儿童创造免于受到身心伤害的成长环境和加大家庭、学校、社会的保护力度至为重要。在此前提下,我们才能够谈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问题。

      成人社会有责任保护少年儿童,有责任教育和帮助他们具备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这是不言自明的,甚至动物界都有类似的行为,虽然我们并不知道动物是否有这样的意识。无论是出于代际之间意识和能力的自然关系,还是出于成人社会的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都应当帮助和教育少年儿童进行自我保护和防范危险,而且在当代社会中这又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事实上,无论是否有法律的规定,就是出自天然之情和关爱之心,教育和帮助少年儿童具备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在人类社会中也从未间断。因而,在实践层面上,这是自古而延续至今的行为,并且已经积聚和传承了许多经验和有效的做法。虽然如此,我们仍需要对这一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

      家庭、学校和社会进行对少年儿童自我保护的教育未曾间断过,而且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儿童观念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客观地说这些年还在不断加强。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降低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相反,却需要更加自觉地去提高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这不只是因为发生了那些针对少年儿童的恶性犯罪事件,更不是出自对现在的少年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判断,也并非因为侵犯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和伤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之事屡屡发生,关键是这个社会的复杂程度已非昔比,而侵权和伤害乃至残害的施为者、方式、途径等更为多样,对少年儿童进行这方面的教育更为迫切,难度也更大。比如,为防止少年儿童被诱骗、拐卖等,家长和老师都会教育他们对陌生人保持应有的警惕,但熟人、亲友作案却屡有发生而且占有相当的比重。如果教育少年儿童对熟人也要保持警惕的话,那么岂不是让孩子对亲友也会产生不信任?倘若如此,社会的信任关系就会受到很大影响乃至崩溃,这就造成了相应的教育难题。

      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如何帮助和教育少年儿童具有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以及他们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和防范危险,都变得更加复杂,绝非三言两语能说清楚,也非教他们多少办法就能应对。当然,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乃是基础,教给他们基本的自我保护措施和处理方法非常必要,帮助他们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相当重要。但是,基于少年儿童的接受和领会能力,所有这一切都需要细化和具体化、情境化,而这方面正是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换言之,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教育不能只讲理念和法律法规,不能只讲原则和大而化之的方法,而要做得更为具体和扎实。

      家庭、学校、政府相关部门和非政府组织,都曾为此付出相当的努力。总结以往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可以将帮助和教育少年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工作做得更好。简言之,我们可以将少年儿童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侵权和伤害行为作简单的类型划分,比如一般的侵权行为、辱骂和伤害身心及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暴力犯罪行为、传染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将侵权和伤害的施为者分成陌生人、熟人、教师、家长、熟悉或不熟悉的同龄人等;结合侵权和伤害发生的场所、方式等将其具体化和情境化,让少年儿童直观而清楚地知道面临各种侵权和伤害的情况下正确的处理方法。同时,通过各种形象化、情境化的方式进行学习和实际的演练。这样,或许能够切实地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少年儿童的保护和自我保护问题,其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在这方面做得再多都嫌不够。在此,我们所要强调的无外乎两条:一是成人社会切实地承担起保护责任,尽可能为少年儿童创造免于受到伤害的环境,而在遇到危险或外来伤害时竭尽所能地给予保护;二是具体而细致地分析少年儿童在当今社会中可能遇到的侵权和伤害的各种情况,为他们确定具体而有效的处理方法,经常而切实地进行教育和引导。这两个方面,都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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