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孤儿家族抚育模式:问题及对策

——基于湖北均川镇的多个案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翠萍,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2 黄翠萍,女,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助教,硕士,研究方向:社会学。

原文出处: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艾滋孤儿作为受艾滋病影响的双重弱势群体,他们的安置与抚育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艾滋孤儿由家族亲属抚养的抚育模式解决了艾滋孤儿的安置问题,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社会的稳定。但是由于相关制度安排尚未建立,尚不成熟的家族抚育模式在实践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对于现存问题解决应采取国家、社区、学校、家族、社会共同承担帮助艾滋孤儿的责任,通过政府帮助;家族抚养;社区关爱及非政府组织支持得以实现。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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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提出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农村部分贫困地区出现了“地下卖血”现象,受此影响感染艾滋病毒而死亡的人数不断增加,根据湖北省艾滋病检测中心统计,随州市曾都区均川镇是艾滋病的重灾区,目前已成为国家艾滋病预防示范区。自2001年4月确诊首例HIV感染者之后,截止到2008年底,均川镇已确认HIV抗体阳性430余例,艾滋孤儿总数达到160余人。由于湖北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偏低,无法将艾滋孤儿集中抚养,因此,均川镇建立了艾滋孤儿全部由家族亲属抚养的模式,加之政府和热心企业的资金支持,辅以当地农村社区对孩子们的接纳,解决了当地艾滋孤儿的安置问题。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家族抚育模式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基于此,本文进一步深入分析该模式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性的建议。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个案是根据目的抽样获得,先从湖北随州民政局获得全部8~18岁艾滋孤儿名单,然后根据监护人类型、性别、入学情况等因素来进行抽样,选中17个个案作为本研究的资料提供者和研究对象。根据选取的17个艾滋病家庭的情况,分别对艾滋孤儿、监护人或抚养人、学校老师、村干部、村民、当地政府官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度访谈,获取实证资料。采用观察及多次进入村庄,选择反映人们社会生活重要时点的清明节、春节,全程观察选定的研究对象的生活、学习、社会交往、心理状况;在访谈中,笔者对个案所述的话语资料主要以录音的方式记录下来,并进行了详细地整理[1]。

      三、家族抚育模式存在的问题

      家族亲属的抚育不仅能帮助艾滋孤儿得到安置,还能保留着与家庭、社区以及文化的联系,避免了由于与外界接触而带来的伤痛,降低了不断更换抚养环境的可能性。同时,这一模式广泛吸收社会资源,优化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内的结构,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社会的稳定。但是,由于相关制度安排尚未建立,尚不成熟的家族抚育模式在实践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了抚育模式的效果。

      (一)经济制约与制度制约。经济贫困是受艾滋病影响家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当地农村把卖血当作一种发财致富的途径,农村宗族性较强而导致卖血呈片状分布,即往往一个家族中许多亲属都参与卖血,并导致感染艾滋病的高风险率。父母死亡后,孩子跟随亲属生活,或者由年迈的老人抚养,这些抚养人自己家里还有孩子,经济能力都很有限,老人因年迈劳动能力下降,自己都需要照顾,孩子更因未成年尚无劳动能力而成为弱势群体。通过对湖北省均川镇艾滋病家庭的调查,其家庭的经济环境、居住环境、教育环境和医疗环境等方面均低于一般普通家庭,大部分孩子的居住条件都比较差,饮食和营养状况更令人担忧。

      虽然国家已经在大力帮助他们,但是这些政策更多的是针对双孤(父母双亡的孤儿),而对其他受艾滋病影响的单亲家庭中的孩子及父母均患病的孩子来说,政府每月每人十元的补助仅仅是杯水车薪。目前国家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要求对艾滋孤儿实行免费上学的优待。虽然这一政策在落实上还较好,但是对于接收艾滋孤儿较多的学校来说,免除豆浆、书本、住宿等费用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学校没有其他的渠道给予补贴,也经常让学校陷入债务危机之中,影响学校的积极性。从而使得学校无力制定实施更多有利于减免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的学杂费的办法。而且由于地方经济水平有限,地方政府经济救助的能力也相当有限。

      对于国家救助政策的落实和实施情况,还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即使孩子是受到资助的对象,受助的资金物品也不一定能落实到受助者家庭,而是往往被村干部挪用。一方面由于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不高,他们也不懂得具体会受到什么样的资助,资助的标准是哪些,即使知道存在着不公平也不敢主动争取,对于现行政策的盲目性和不知情导致政策执行情况不好。另一方面,许多监护人本身的小农意识和素质不高,他们在帮助艾滋孤儿管理其生活费用及国家发放的各种救济补助时,未能用于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方面。一位父母均因感染艾滋病死亡的14岁女孩如此说到:“政府给我和妹妹发的钱都由大伯保管,大伯每月只给我们35元钱交学校伙食费。随州一个企业给我们每月300元的资助,这些钱都打到大伯卡上了,但我们一年最多也就用4000元,剩下的不知道哪去了。村上人和我们说,大伯用了我们的钱。我们也想过自己保管,但大伯很凶,不敢和他说。找大伯要钱买生活用品或学习用品的时候每次都要看他脸色,过年的时候大伯家自己的孩子都有新衣服,我们没有,想着心里就难受(流泪)。”

      (二)环境制约。艾滋孤儿抚养问题的解决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环境制约,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隐性的歧视与排斥。本研究在以往的研究成果中提到,在当地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家庭原因而受到同辈群体的严重排斥,他们一般都有自己的朋友,可以拥有正常的交际,不缺乏同辈群体的社会化因素。但在我们对当地其他没有艾滋病患者的有子女家庭进行回访调查时,大部分家长的回答是:“尽可能地让自己的孩子少和艾滋孤儿接触,以免打闹时不小心磕碰出血从而受到感染。”家长们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这间接地反映出生活在同一个地方的居民虽然没有明显的对艾滋孤儿存在歧视,但是隐性的排斥与孤立还是存在的。这与艾滋病本身传染途径的独特性有关。另外,在监护家庭里,监护人或监护家庭成员中存有“毕竟是别人家的孩子”的思想无形中影响着他们的行为,可能始终都未能做到把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来看待。这些来自学校、同辈群体及社区的隐性排斥与歧视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艾滋孤儿的寄养家庭产生着一定的负面影响[2]。另一方面社会支持不足。艾滋孤儿抚育问题是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之中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仅靠我国为数不多的福利机构或慈善机构提供救助支持,显然远远不够。在国外,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救助中往往扮演重要的角色,他们活跃在社会工作的各个领域。在中国,社会工作专业以及社会工作者的发展都还处于初级阶段,社会工作及社会救助虽然也有社工的参与,但并未形成合力。因此,社工的作用在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救助过程中应该得到充分的发挥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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