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与背景 老年人的居住方式与其养老保障、特别是与其采取家庭养老的方式密切相关。有研究表明,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居住安排对子女在料理家务等日常活动、给予父母经济支持以及给予父母情感支持三个方面提供赡养的可能性有显著的影响(鄢盛明等,2001)。“无论是老年父母的日常生活照料、社会交往,还是情感慰藉以及生病、残疾等特殊情况的料理,都与老人与子女的居住形式密切相关。”(风笑天,1993)对于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来说,当他们进入老年的时候,由于其受到子女数目的特定限制,他们的养老保障与居住方式之间的这种相关性就会显得更加突出。 文献回顾表明,与本文研究主题相关的研究大体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研究主要集中探讨的是普通城市老年人的居住意愿、居住方式及其影响因素等问题(如郭志刚,2002;陆杰华等,2008;韦璞,2009);另一部分研究则集中于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保障、养老方式、养老支持、养老观念以及养老意愿等问题(如王树新等,2008;原新,2004;张戈,2008;风笑天,2006B)。而将这两方面内容结合起来,集中探讨与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养老密切相关的居住方式问题的研究却只有以下四项。 王树新等以2006年对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养老保障的调查为基础,主要描述和分析了具有不同人口特征的独生子女父母对于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意愿分布状况。虽然其调查表明,“独生子女父母与子女同住的占78.9%”,但该研究同时也指出:“独生子女与父母同住的比例如此之高是因为有76.7%的独生子女是未婚的”(王树新等,2007)。这即是说,一方面,该研究样本中75%以上是未婚独生子女的父母,另一方面该研究的样本规模又非常小(仅270人),因此,该研究结果对于反映目前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特别是反映已婚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居住方式来说显然缺乏足够的代表性。 尹志刚同样对北京市两个区1789户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进行了调查,但其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描述独生子女父母对不同家庭结构和自理情景养老方式的选择情况,而不是去探讨独生子女父母目前的居住状况。文中所提供的唯一有关的数据是独生子女父母与子女(包括与未婚子女或者与已婚子女)居住的比例为65.9%。(尹志刚,2008)由于该研究只是把居住方式作为自变量来分析,并且同样没有区分出父母与未婚子女居住以及与已婚子女居住的比例,也没有与同龄非独生子女父母的居住状况进行比较,因而其结果对于我们了解和分析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目前实际的居住方式及其相关因素的帮助也不大。 笔者曾利用2004年全国12城市在职青年的调查数据,从子女的角度探讨了独生子女婚后的居住方式问题。但其立足点是子女,回答的是“已婚独生子女”如何居住的问题,而没有从父母角度来探讨独生子女父母的居住状态。即没有回答“已婚独生子女的父母们”是如何居住的问题(风笑天,2006A)。同时,在该调查样本中,已婚独生子女的比例很小(仅占样本的6.7%),因而对于反映已婚独生子女的父母总体居住方式来说,偏差相对较大。 笔者2008年对全国五大城市48-60岁中年人的抽样调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上述研究的不足。该研究对我国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结构的现状及其相关因素、独生子女父母进入空巢期的年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结果表明,我国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目前的家庭结构以核心家庭为主。即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中的大部分人目前是与他们的未婚子女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同时,该研究又表明,子女的婚姻状况与父母的家庭结构密切相关。“独生子女在结婚后大约会有超过50%的人离开父母家庭”,导致父母家庭的结构成为二老单独居住的空巢家庭(风笑天,2009)。这是该研究最为重要的发现。然而,与前述王树新等人的研究相似的是,该研究样本中67.1%的独生子女父母是与未婚子女居住在一起的。这也构成了该研究对于分析已婚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居住状况来说的最主要不足。 笔者上述研究所得到的“独生子女结婚是影响父母家庭结构发生变化主要原因”的结论,成为本研究得以开展的主要动因。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只有当独生子女结婚后,父母才会形成老年生活中相对稳定、也相对长期的居住方式。本文正是根据这一研究发现,将研究的注意力集中在了已婚独生子女的父母居住方式上。具体来说,本文关注的主要问题是:既然子女结婚是导致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结构变化的主要原因,那么,对于那些子女已经结婚的独生子女父母们来说,他们目前在居住方式(单独居住或是与子女居住)上的分布又是怎样的呢?他们的这种居住分布状况与同龄的非独生子女父母的居住分布状况之间有没有什么差异?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每一对独生子女父母都只有一种性别的子女,而我国长期以来以男系为主的传统文化往往倾向于子女婚后与男方父母居住。因此,会不会出现已婚独生子的父母更多地与子女小家居住,而已婚独生女的父母则相对较少地与子女小家居住的状况呢?再进一步考虑到独生子女的婚配对象既可能是独生子女,也可能是非独生子女,那么这种子女婚姻的不同类型与他们父母的居住方式之间是否也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如果存在,这种关系的特点又是什么呢?本文希望利用笔者2008年对京、沪、宁、汉、蓉五大城市已婚青年夫妻的专题调查所得的数据,对上述问题进行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