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1940年托派关于苏共党内干部官僚化现象的争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项佐涛,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 100871;孔寒冰,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100871

原文出处:
国际政治研究

内容提要:

托派是最早关注苏共党内干部官僚化现象的一个群体。他们提出了苏联是“异化的工人国家”还是“官僚集体主义”、官僚集团是“特权阶层”还是“新阶级”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后来在苏东国家持不同政见者和学者中引起了反复的争论。然而,在判断官僚集团是否成为一个“阶级”的标准及其历史作用方面,托派又有其历史局限性。


期刊代号:D3
分类名称:世界社会主义运动
复印期号:201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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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后半期的历史已经证明,苏东国家政治发展曲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共产党内部出现了一个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重损害广大民众利益的官僚集团。所谓官僚集团,指的是通过权力垄断,控制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自己又享受特殊待遇的一群人。在取得政权、建立起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之后,布尔什维克党由于生存环境和社会地位的变化很快就出现了领导干部的官僚化现象,在20—30年代逐渐形成了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官僚集团。①其标志有三点;一是官僚集团的地位已经稳固,党外的反对党不再存在,党内的反对派也遭到禁止,它牢固地控制了党和国家机关,掌握了绝对的权力;二是官僚集团的触角延伸到了整个社会,苏联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的决策权和执行权都集中到掌握行政大权的少数干部的手中;三是官僚集团在物质生活上享受着极大的特权,在精神上放弃共产主义理想,工资收入和生活方式都与普通人民群众出现了很大差别。

      对苏共②党内干部官僚化现象和官僚集团形成关注比较早的人之一是列夫·托洛茨基(Leon Trotsky)及其党内的支持者,他们从20世纪20年代就把批判苏共党内干部官僚化现象和官僚特权阶层当作同斯大林争夺党的最高领导权的武器。1929年,托洛茨基被逐出苏联后,在国外又获得了不少拥戴者,形成了托洛茨基派(Trotskyist,以下简称托派)。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由于苏联接连不断的政治大清洗,由于《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和苏联对波兰、芬兰的领土侵占,托派内部在苏联还是不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进而在1939-1940年围绕苏共党内的官僚集团的性质展开了激烈争论。这场争论的直接后果是托派的分裂,而更深远的影响是他们提出的官僚集团是“特权阶层”(Caste)还是“新阶级”(New Class),苏联是一个“异化的工人国家”还是一个新的剥削阶级社会等问题,成为后来持不同政见者和学者反复研究和争论的焦点。

      一、托派对苏共党内干部官僚化问题上的看法与分歧

      1939年前,托洛茨基关于苏共党内的干部官僚化现象的看法在托派内一直处于主导地位。

      最早使托洛茨基注意到革命胜利后共产党内的领导干部可能会成为一个“统治阶级”的人是考茨基。布尔什维克取得政权后,考茨基最早使用“新阶级”③这一概念批评俄共(布)党干部官僚化现象。在1919年发表的《恐怖主义和共产主义》一书中,考茨基认为俄国形成了一个新的阶级社会,“这一社会打算废除阶级差别。它从侮辱和摧毁上层阶级开始,以形成一种新的阶级社会告终”。苏俄存在三个阶级:首先是资产阶级,包括资本家、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这个阶级处于社会的最低层,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和财产;位于资产阶级之上的是工人阶级,他们在法律上是统治阶级;上述两个阶级在现实生活中都处于一个“新阶级”的统治之下,“从工人苏维埃的独占统治中产生了一个新的官僚阶级的独占统治,这个阶级一部分是从工人苏维埃产生的,一部分是由他们任命的,一部分是强加给他们的。这是三个阶级中的最高的一个,是新的统治阶级,是在老的共产主义的理想家和战士的领导下组成的。”④

      1920年,托洛茨基在《恐怖主义与共产主义:对考茨基的答复》中尖锐地回击了考茨基。他指出,考茨基的批评是对俄国的恶毒的攻击,在十月革命后无产阶级成为社会新的统治阶级,俄国共产党人正在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不存在考茨基所说的产生了一个新的官僚阶级的问题。⑤

      然而,到了1920年代中期,当托派批评俄共(布)党内的官僚化现象时,使用了“特权阶层”这个特定的术语。1923年10月,在《四十六人声明》中,支持托洛茨基的46名领导干部明确指出:“广大党员群众都不能提名选举俄共的省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相反的,代表会议和代表大会的代表,在空前未有的程度上,都是由党内的书记特权阶层来挑选的,而这些代表会议和代表大会正在空前未有的程度上变为这个特权阶层的高级官员协商会。”⑥此后,“特权阶层”就成为托派对官僚集团的一个标志性术语。

      到了1936年,托洛茨基在《被背叛了的革命》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他对苏共党内的官僚化现象的观点。

      托洛茨基认为,苏共党内的干部官僚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形成的是一个“特权阶层”而非一个“统治阶级”。所有权是划分阶级的基础,“各个阶级是由它们在社会经济制度中所占的地位来划分的,并且首先是从它们同生产资料的关系来划分的。在文明社会中,财产关系是得到法律的确认的”⑦。尽管官僚集团通过垄断国家政权可以任意管理和分配国有化财产,但是,苏联的生产资料的国有化性质并没有改变;尽管官僚集团从政治上剥夺了无产阶级,但是,“他们不得不保卫作为自己的权力和收入源泉的国有财产”,“依然还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武器。”同时,官僚集团没有股票,也没有公债,也不能把官位传给下一代。这与传统的阶级有着根本的不同。总之,官僚是一个“特权阶层”而不是一个“阶级”,苏联的社会关系是一种“新的前所未有的关系”:生产资料属于国家,而国家“属于”官僚集团。⑨

      关于官僚集团统治产生的根源,托洛茨基认为,这是社会的现实需要。十月革命发生在落后的俄国,不仅广大无产阶级文化水平低不能直接参加社会管理,而且缺乏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资料。因此,要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或者避免人民群众因匮乏产生的“你争我夺”,需要“指派一个警察来维持秩序”,官僚的权力由此产生。掌握了权力的革命者,越来越认识到权力带来的好处,便不断地试图巩固和扩大手中的权力,成为嗜权者,从而背叛了社会主义。⑨

      基于以上分析,托洛茨基断定,根据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了国家的性质这个原则。由于官僚集团不是一个阶级,苏联的社会性质因而并没有改变,只是一个“异化的工人国家”。官僚化现象只是落后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过程中出现的暂时现象,至于将来朝何种方向发展还有待历史证明。托洛茨基认为,苏联的社会性质有三种可能:无产阶级推翻官僚的统治,建立起真正的无产阶级国家;苏维埃的统治阶层被资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在苏联复辟;官僚继续统治着苏联,可这又必将转向前两种可能。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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