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联盟的兴起及诱发技术垄断的机制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米尔(1970-),男,江苏盐城人,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技术管理、产业转型;辽宁 大连 116023;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 冯永琴(1981-),女,山西太谷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技术管理,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

原文出处:
科学学研究

内容提要:

通过标准联盟创立技术标准正成为国际标准化领域的重要趋势,这在促进技术标准制定和产业化的同时,也带来了高额收费、垄断市场等一系列的问题。为此,分析了标准联盟的兴起背景、运行机制与技术标准的异化,以DVD标准收费事件为切入点,研究了标准联盟诱发技术垄断的机制。研究表明,标准联盟弱化了领先企业间的竞争行为,减少了产业技术选择的多样性,打压了标准联盟外企业的正常发展,标准联盟诱发的技术垄断正在成为一种新的垄断形式。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0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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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联盟是技术标准的倡导者为创立技术标准并使其获得市场认可而组建的一种战略联盟,近年来,行业领先企业通过标准联盟创立技术标准,已经成为国际标准化领域的一个重要趋势。标准联盟在推动技术标准制定和推广的同时,也带来了高额收费、垄断市场一系列问题,给处于产业低端的发展中国家带来很大压力,由标准联盟发动的DVD、数字电视等收费事件严重打击了我国相关产业,而这还仅仅是一个开始。标准联盟的发展不但深刻改变着技术标准的竞争格局,而且对市场竞争、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产生着重要影响,有必要对此展开深入的研究。

      1 标准联盟的兴起与技术标准的异化

      1.1 标准联盟兴起的背景

      传统意义上,技术标准一般是由政府部门或标准化组织制定。然而,随着技术进步的加速和创新周期的缩短,由行业领先企业结成标准联盟共同创立标准正成为标准化领域的一种重要趋势。标准联盟既是推动技术标准创立的新兴组织,也是推动产业生命周期从早期阶段走向成熟阶段的重要手段[1]。标准联盟的出现有着深刻的技术经济背景,是技术进步、市场竞争和企业博弈共同作用的产物。技术标准的创立过程可以分为标准制定和标准推广两个阶段,在这期间标准联盟都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在标准制定阶段,标准联盟为标准涉及的技术专利持有者的合作提供了一种优化机制。当前,新产品被嵌入在日益复杂的技术网络中,出现了所谓的专利丛林(patent ticket),这大大减少了单个企业完全控制新技术的机会。Wagner认为单个专利主导的时代已经过去,在新的专利世界中整体价值远大于局部价值之和[2]。在技术标准突破技术规范的范畴,向吸纳先进技术的方向发展的背景下,一项技术标准往往涉及众多专利,面对技术竞争激烈、专利数量急剧增加的产业环境,结盟是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理性选择。Aggarwal和Walden研究指出,当技术标准被视为互补性专利的组合时,标准联盟能最有效地减少交易费用[3]。

      在标准推广阶段,标准联盟的形成也有利于产业链的衔接和用户安装基础的确立。标准联盟能够综合利用不同产业企业的知识和能力,为衔接这几个产业提供一种更好的解决方案[4]。同时,标准联盟为产业的纵向整合搭建了良好的平台,联盟成员利用团体的市场力量迅速为标准建立起一定规模的用户安装基础,使技术标准得到市场认可。在第二代移动通信标准GSM推广过程中,摩托罗拉、爱立信、诺基亚、西门子、阿尔卡特等企业结成标准联盟,获得了巨大的市场优势。此外,标准联盟通过技术专利的统一运作将部分交易内部化,在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等方面有明显优势,节省了大量的谈判时间,为技术标准的推广赢得先机。

      1.2 标准联盟的运行机制

      随着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的日益融合,一项技术标准可能涉及到多个专利权人的技术专利,为高效率地协调联盟成员的利益分配,标准联盟普遍采用了专利池来管理这些知识产权。专利池(patent pools)又称专利联盟、专利联营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达成协议,相互间交叉许可或向第三方许可其专利的联营性组织[5]。近年来,专利池通常是伴随技术标准而建立的,专利池能够有效地加快专利授权,促进新技术的应用(见图1)。

      

      图1 标准联盟动作过程

      在典型的专利池中,各成员可使用池中的技术专利从事其研究和商业活动,成员间通常不必相互支付许可费,而其它企业可以通过缴纳许可费使用池中的专利,在扣除专利池的运营费用后,各成员根据在专利池中的专利比例分配收取的许可费。专利池通过整合互补技术、降低交易费用、清除授权障碍、避免昂贵的侵权诉讼,提高经济运行效率[6]。李玉剑、宣国良研究指出专利池的组成专利之间存在着障碍专利、互补专利和竞争专利三种关系[7]。政策制定者以及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当专利池中只包括障碍专利和互补专利时,专利权人和消费者都将会从中获益[8]。

      专利池在标准联盟运行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当创立技术标准的想法确定后,专利池的建设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即被提上日程。一方面,成员向联盟的管理机构提交专利,经过必要的程序评估确认为必要专利(essential patent),即在实施标准过程中难以替代的技术专利,然后纳入专利池;另一方面,进行着技术标准的方案论证和文本起草,首先征求成员意见并对草案进行修订,随后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随着技术标准的确立,后续的推广就成为重点,在标准推广的过程中,其它企业如果应用其中的技术专利,可通过与专利池的沟通、谈判,交纳费用并获得许可。

      1.3 技术标准的异化

      在传统意义上,技术专利和技术标准是相对分离的,技术专利强调保护发明者的个体权益,而技术标准具有准公共物品的属性,是特定领域内的技术规范;但是,随着技术构成的复杂化和技术进步的加速,技术标准逐步突破传统的技术规范的范畴,向吸纳一定技术专利的方向发展。随着技术专利与技术标准的日益融合,技术标准为产品的市场准入限定条件,而技术专利可借此实现更大利益,这使得技术标准由纯粹的技术规范逐步转变为少数企业的竞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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