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RD中政府和企业投入的“最佳”组合存在固定比例吗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喜杰(1970-),男,山东烟台人,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博士生,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与管理。北京 100084 曾国屏(1953-),男,贵州印江人,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科技与社会、科技战略与政策。北京 100084

原文出处:
科学学研究

内容提要:

R&D经费主要来自政府和企业。企业与政府R&D投入的相互关系与“最佳”组合是关乎政府R&D投入策略的重要问题。这篇论文通过历史数据的分析,从经济增长背景和科技发展政策的视角,研究了典型国家特别是美国R&D资助结构的演变。研究发现:R&D资助结构自身并无一般性的固定比例,“最优”R&D资助结构也不存在固定的比例。基于这个发现,分析了中国R&D资助结构的现状及问题,这些分析对中国确定政府R&D投入战略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0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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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301 文献标识码:A

      政府和企业资金是R&D投入的主要来源,二者所占全社会R&D投入(GERD)的比例是一个关乎R&D投入策略的问题,也是一个被学者们广泛深入研究的问题。然而,企业与政府R&D投入的相互关系如何?是替代的,还是互补的?二者的“最优”组合究竟如何?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并未取得确定一致的结论,仍然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1 政府与企业R&D投入相互关系的理论探讨

      在理论界和政策界,关于R&D投入应由企业主导还是政府主导以及企业和政府R&D投入之间的关系如何,一直存在广泛的争论。首先政府是否应该干预R&D投入就存在着完全对立的理论观点。其中,基莱[1][2]认为,R&D投入应该完全由市场决定,公共(政府)R&D投入包括对基础研究的投资,能够完全被私人慈善馈赠和企业投资所取代。不过,这种观点不占主流。如果产业R&D投入完全依靠私营企业将导致投入不足①,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已研究得非常清楚[3]。为了纠正这些不足,政府必须设计促进创新的政策。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在创新这个问题上都一改政府“守夜人”角色而通过创新工具提高私营部门的研发投入。Wu[4]研究了政策引致型(policy-induced)R&D投入与创新型经济发展(innovation-based economic development)的问题。研究显示:政府可以通过政策行为鼓励国内企业R&D投入,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既然政府应该干预R&D投入,剩下的问题是,企业与政府(公共)R&D投入的相互关系如何?是替代的,还是互补的?政府R&D对企业R&D产生挤出(crowd out)作用还是促进(additional)作用?关于这个问题,无论是在经济学领域还是科技政策等领域都存在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结论却是众说纷纭,并且往往是相互冲突的。Paul A.David与Andrew Toole等人[5]通过对近50多篇计量经济学相关文献的详细分析发现,虽然这方面的案例研究极其广泛,但所有的研究结果都是模棱两可的,并且已有的研究在整体上对相关数据调查中的“试验”(experiment(s))的含义没有充分说明。鉴于经验研究中产生相互矛盾结论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不能识别研究开发所依赖的各种经济背景下的政策性“试验开发”的关键性区别,也不能识别所预期的政府部门R&D投入的类型,David建立了一个结构化模型[6],找出了公共(政府)R&D产生影响的主要渠道,并将各种影响特征化,从而区分公共和私人R&D投入变量回归分析中的短期和长期影响。利用这个模型,也可以提供关于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特定技术领域的统计发现的解释。David的这篇文章不仅阐明了“挤出”作用并不注定就是负面的,而且在捏合公共和私人R&D投入相互关系的分析方法的分歧方面迈出了第一步,但是忽略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体制、背景及其经济增长方式的差别,忽略其科技体制和发展战略的不同,而用同一的模型解释难免与实际情况差别较大。

      关于公共R&D支出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OECD科学技术与产业工作报告(STI working papers)中也有非常经典的研究成果。OECD 2000年发布的STI工作报告[7]中的相关研究表明:(1)政府对企业R&D的直接资助(direct government funding:either grants or procurement)对企业的R&D投入具有正效应。资助给企业1美元,平均可导致企业1.7美元的研究支出。(2)税收激励(R&D tax incentives)对企业R&D投入具有正效应,但这种效应持续时间相对较短②。(3)直接资助和税收激励政策在比较稳定的时候,更为有效。如果企业不能确定政府的支持是否持久,就不会投资额外的研究与开发。(4)直接资助与税收激励二者之间具有相互替代性。加大其中一个的力度,将会减少另外一个的激励效果。(5)政府直接资助的激励效果随着资助力度的大小而变化,资助力度上升到一定限度(threshold)(企业R&D投入的13%)后,激励效果由上升转为下降③。(6)政府实验室和高校进行的国防研究对企业(私人)R&D有挤出效应④;民用研究对企业R&D是中性的。这个工作报告的研究结果是极其明确的,但是以上结论只是17个OECD成员国家2000年前20年的一般情况。

      关于公共(政府)和私人(企业)R&D投入相互关系及其对经济的综合影响的经验和理论研究,目的在于确定适当的R&D资助结构,这是一个重要的R&D投入战略问题。Tassey[8]认为,在私营和公共部门中,尽管其各自的投资动机不同,但那些在这两个部门都能实现科技投资战略的“最佳”组合的国家,将能够更好地生存并繁荣起来。R&D投入受到经济发展和科技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何为“最佳”组合?对于这个问题,仅从公共和私人R&D投入二者的“替代”或“互补”关系去考察是远远不够的,对其基本的符合实际的认识也许只有结合经济发展背景和科技发展政策的历史研究才能实现。

      2 典型国家R&D资助结构演变分析

      2.1 典型国家政府R&D所占比例变化

      从目前的统计数据来看,世界各国R&D投入强度及其资助结构各不一致。发达国家,如美、日、德、法等,R&D投入强度一般都在2.0%以上,并且GERD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企业,而发展中国家的R&D投入强度以及企业所占GERD的比例一般都比较低。从R&D投入强度的演变来看,研究[9]显示:在经济增长和科技发展规律的相互作用下,R&D强度的增长是非均衡的并呈现显著的S形曲线特征。随着R&D投入强度的非线性增长,政府R&D投入所占GERD的比例也不断变化。如在工业化第二阶段或者说R&D强度的快速增长阶段,典型国家政府R&D投入所占GERD的比例如表1所示,美国的政府R&D投入占GERD的54%-66%,日本在这一阶段的比例为30%-25%,德国为50%-40%,法国为63%-55%。具体的讲,在工业化第二阶段这一时期,美国联邦政府的R&D投入一直占主导地位,并且所占比例不断上升,而德国在这一阶段政府投入的比例不断下降,并开始由企业主导,法国的政府投入比例虽然不断下降,但仍占主导地位。日本的R&D资助结构相对比较独特,政府R&D投入所占GERD的比例一直比较低。在知识经济兴起的世纪之交,各主要地区和国家公共(政府)R&D投入占GERD的比重如下:OECD成员国为29.6%(1999年)、欧盟为34.5%(1999年)、美国为27.3%(2000年)、日本为19.5%(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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